回复: 悲剧了,选的威斯康辛大学生公寓的项目,结果说还没批下来
楼主, 我要提醒你一点, 区域中心批准项目没有用, 最后要移民局批准才行。 你要确定一下移民区是否已经批准此项目。免得重蹈我的覆辙。
如果项目的行业是否归属移民局批准给区域中心的行业范围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话,投资人对项目还可以有信心的。就怕项目方做擦边球的项目。现在看,这种项目越来越多了。
另一个擦边球的地方就是关于50万投资的问题。区域中心并不代表50万投资都可以的。比如MMAC区域中心中7个COUNTY,只有一个COUNTY 是农村,50万。其他都是100万,只有里边MILWAUKEE的几个CENSUS TRACT 和RACINE CITY是TEA, 50万。
现在有州政府批函指定哪个地区是TEA已经不能保证这个地区是TEA了,必须有移民局的批准。 请参考3/17/2011的移民局stakeholder meeting presentation. I-526被拒的一个主要原因是TEA,50万投资要求的问题了。 这个问题只能通过exemplar filing后才确认。
所有有关项目的行业归属和TEA的50万投资问题都可以通过exemplar filing 来确认。移民中介不想浪费时间和资源的话,就是跟项目方要求exemplar filing 的结果,这样就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也保护了中介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