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目前在加,正要读esl。可国内关于我的辞职的文件下来,说我老的工作合同2005.9弟到期,合同里面有个条款,如果当事人都没有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签5年,我2005.10.19日递交的辞职报告,所以新合同已经生效,要我回去办理辞职手续,另外,按照合同规定,我是单方违约,必须交违约金,相当一年的工资,另外,单位还把我的年终奖金都扣了。我不知道怎么办理这方面的辞职手续,是必须给违约金吗?另外,我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的账户里面的钱不少,单位是否有权利直接取出来作为违约补偿金?有 经验的移友,给出个主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