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ZT赖昌星获加拿大工作准许要做房地产
华人网友称赖昌星是英雄
上官天乙 2009-02-06 07:38 环球华网
【环球华网上官天乙分析报道】本网2月4日发布的环球华报记者黄运荣的独家报道:赖昌星获加工作准许要做房地产经纪,被美国倍可亲网站和加拿大的多伦多信息港网站新闻板块转载之后,倍可亲网从京港台时间2月5日21点20分,到2月6日10点57分,已有20人就此发表评论(留言);多伦多信息港截止到温哥华时间2月5日21点,也有留言评论7条之多。综合两个网站的网友留言评论情形,多数是在批评甚至大骂加拿大的政府、法律或现任总理哈珀。其中美国倍可亲网的华人网友对加拿大的负面看法尤其多而且激烈。
根据Alexa 网站的流量调查统计,目前美国倍可亲中文网44.5%的用户出自美国,加拿大用户占19.1%,中国大陆占7.2%,日本5.9%,澳洲5.9%,德国2.2%,香港1.9%,新加坡1.8%,南非
1.5%,英国1.3%,哈萨克斯坦1.3%,泰国1.1%,用户来源相当分散,大体上美国为主,占了总数的将近一半,加拿大居次,不及美国用户数的一半。加拿大多伦多信息港中文网的用户来源为:加拿大41.3%,中国大陆40%,美国16.6%,香港0.9%,相对集中,主要是加拿大和中国大陆平分秋色,美国居第三,与加拿大用户在倍可亲网中的地位比较接近。
加拿大中文网站多伦多信息港的7条留言评论中,有3条显然支持或同情赖昌星个人:
老赖,终于熬出头了!
吉人天相,我很同情老赖
老赖是真英雄
另有一条讽刺挖苦赖昌星的留言:
赖哥你好!快回来。。。快回来吧。。。。中国人民等着你。
多伦多信息港共有3条留言批评加拿大。与美国倍可亲网不同,无一谩骂加拿大者:
加拿大政府为了点钱,就收容海盗,罪犯和流氓.
加拿大怎么能留下中国的罪犯并准许其工作呢?应该早点遣送其回国。
加国分不清好歹,遗憾!
美国倍可亲网的20条留言评论中,无一同情或者为赖昌星感到高兴或庆幸,也无人把批评的矛头指向赖昌星个人。但有唯一的一条留言认真指出真正适合赖昌星的工作岗位并非报道中赖昌星想去的房地产行业,而是加油站:
Heshouldgotogasstation,hehasthatexperience
倍可亲网友留言从各种角度批评甚至谩骂加拿大者,计有14条,全部罗列于下:
IamgoingtospeakFrench
IamgoingtospeakFrench,Fu&&*&Canada.
加拿大这不是在鼓励所有中国贪官去加拿大吗。没天理了 。在加拿大赖上几年,就可以在加拿大工作了,比如赖昌星,比如高山
Canadafeelslikeatoilet,
赖昌星找到工作,加拿大的哈伯就要下岗了。 成心和中国对着干,哈伯整个一个脑子进水的楞小子。
加拿大是罪犯的天堂
stupidlaw 。CANADAFUKINGSTU[IDLAW
贪官快呀,都到加拿大来呀,这里真是一个好地方!
无语,彻底无语!成为垃圾站了.
加拿大正需要赖娼星救其金融危机!
888 加拿大的法律体制确实让广大犯罪分子都看到了希望。
无语。。。。。。。。。一声叹息。。。。。。。。
stupidcanada.
中国政府折腾了那么多年,也没把他抓回。事过境迁,是不需要再“折腾”了。传说周星驰因黑社会牵连无法移民加拿大,为什么大陆不法分子可以在那里安身立足?不折不扣的二流国家。
加拿大政府口口声声说重视人权,那种贪污走私犯侵犯了多少人的人权?还有一例印度的使200多人丧生的恐怖炸机犯仍然逍遥于温哥华。中国政府在国际舆论方面应该有所作为。不能只是任人宰割。重用一点能人,一些次要的位置分配给一些草包,一些重要的位置是需要能人的。老毛打倒了那么多知识分子,但是钱学森毫发无损。他知道谁是重要的,谁是次要的。
美国倍可亲网友另有5条留言以为中国方面有些人怕赖昌星回去,现在或者是与加拿大方面已然达成交易,或者是借了加拿大之手,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与加拿大多伦多信息港的情形截然不同。
综合对比归纳分析分别属于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的两个中文网站网友针对加拿大允许赖昌星合法工作一事的反应情况,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一,加拿大多伦多信息港网站有超过一半网友关心赖昌星个人遭遇和命运,整体上态度比较平和。
二,美国倍可亲网站的绝大多数网友则是从政治和国家的高度来看待同一问题,仅有二十分之一的例外。其中有的反应比较偏激,甚至比较非理性,相当情绪化。
进一步,可以做出以下几点推论:
一,加拿大和中国大陆网友不像美国网友那样热衷政治,思想上也不如后者自由放纵,无所顾忌。
二,倍可亲的网站管理比较宽松,多伦多信息港的管理比较严。有时候网友的倾向性与网站管理者的倾向性大有关系。对管理较严的网站来说,“不当”言论可能要么不许发表,要么发表了也很快就被删除了。
三,以上两种可能性同时存在;
四,仅存在“一”的可能性;
五,仅存在“二”的可能性。
依笔者多年管理各种论坛的经验判断,推论“四”的现实可能性相对较小,推论“三”的现实可能性最大。
附录:
〖独家消息〗赖昌星获加工作准许 要做房地产经纪
【环球华报记者黄运荣报道】厦门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获加拿大移民部签发工作准证(Work Permit)的传闻日前得到证实。赖昌星在接受本报记者查询时透露,他目前正在寻找工作。
日前,有传闻说加拿大移民部已于1月下旬向赖昌星签发在加拿大的工作准证,允许赖昌星在加拿大工作。本报记者电话向赖昌星求证时,他并没有否认这一传闻,并表示自己正在找工作。
在问及希望找一份怎样的工作时,赖昌星直言自己不懂英文,可以选择的工作不多。“我以前做过房地产,这一行比较熟悉。所以,希望有从事建筑或房屋买卖的公司可以请我。”赖昌星认为,面对华人市场,不用使用英文,凭他的经验,有信心可以帮助地产公司提升业务和知名度。
记者问他对工资待遇有什么特别要求,赖昌星表示主要是看雇主如何判断他的能力,“当然希望多些人工,多赚钱也可以多交税。”
据悉,赖昌星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工卡(SIN Card)和医疗保健卡(Care Card),除了要定期到边境服务处报到及一些接触限制外,目前赖昌星与普通加国永久居留权拥有者无异。
事件回顾:
1999年,赖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7年4月19日,移民暨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11月20日,联邦法院开庭申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2007年11月28日,联邦法庭法官哈林顿(Sean Harrington)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