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信托”――加拿大政府送给你的免税途径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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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很多朋友已经知道,加拿大是没有遗产税的,但是有遗嘱验证程序。[/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比方说吧,我们假设你只有一个合法继承人,就是你的宝贝儿子,并且你立有遗嘱,你的意愿是在你去世以后你的全部财产都归你儿子。你今天花200万买了一栋出租公寓楼,你自己作为业主,你准备用这栋楼的出租收入来养老,并且想在身后把这栋楼留给儿子。30年后的一天,你去世了,这栋楼能立即过户到你儿子名下吗?不能,因为在你去世以后,你所拥有的大部分财产将先由法院冻结,由法院来执行遗嘱验证程序后才能分配给继承人。于是你儿子拿着你的遗嘱来到法院,告诉法官他是你唯一的孩子,并且他呈上你亲笔写的唯一一份遗嘱,希望法官能立即完成验证程序把遗产交给他。但是法官的话着实让他吃惊:[/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请问先生,我怎么能知道你是你爸爸唯一的孩子?还有,我怎么能知道这份遗嘱是唯一的一份遗嘱?”[/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你儿子哑口无言。[/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那么这两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最有效的办法是等。法官要等等看,万一明天又有一个美女拿着你的另外一份遗嘱进来,说是你的非婚生女儿呢?谁知道呢。[/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我自己住的这套房子前面的业主是一位老太太,房子一直由孙女住着,老太太去世后这位女孩的爸爸和两个姑姑等了整整三年才拿到遗产把房子卖给了我。[/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遗嘱验证程序很严谨,这是为了保护合法继承人的利益,但是这个程序也很恼人是不是?[/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先别恼,更恼人的事在后面呢。[/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你儿子好不容易等到遗嘱验证程序完成,可以接收遗产了,你的遗嘱执行人的一席话像一颗惊雷炸在你儿子头上:[/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在把你爸爸的遗产交付给你以前,我们必须先提你爸爸清缴最后一年的收入税。所有物业在过户给你的时候,都视同按市价出售给了你。像这栋公寓楼,它今天的市场价值是1千万,你爸爸当年是花200万买的这栋楼,那么税务局视同你爸爸把它卖了1千万,赚了800万的资本增值,大约需要缴170万的税。现在你有两个选择:[/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1. [/FONT][FONT=宋体]你自己从你腰包里掏170万完税,房子过户给你;[/FONT]
[FONT=宋体]2. [/FONT][FONT=宋体]把房子卖了,缴完税你拿剩下的钱。[/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你儿子为难了:“我爸爸的遗嘱里明明白白写着这栋楼不许卖,让我经营下去,将来再传给他孙子。可是要不卖呢,我哪里有170万呀?”[/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那么上述两个问题有没有办法解决呢?当然有,而且办法不止一个,其中信托是一种同时解决两个问题的办法。[/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你在生前把确定要分配给继承人的财产放进信托,指定你的继承人为后继受益人。这样即使你去世了,而信托不会去世,信托内的资产就绕过了遗嘱验证程序。[/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你在买这栋公寓楼的时候先建立一个信托,把200万资金贷款给信托,指定继承人为后继受益人,由信托为主体去购买和持有公寓楼,这样当你去世的时候,信托并没有去世,也就不存在资产实际并未出售也不想出售却被视同出售而被迫清缴税款的问题了。[/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信托有很多的种类,有无数种不同的设立方案,对应无数种需要解决的问题,这里就不赘述了。[/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广州的一位正准备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又提了一个问题:[/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移民信托可以使放在信托里的资产免税5年,这个好处当然是巨大的,所以最好是安排最有可能在未来5年内实现大幅资本增值的资产放在移民信托里。但是,我们家的情况是:[/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父母将把大笔的资产赠与我们兄弟姐妹[/FONT][FONT=宋体],而且这些资产预计在5年以后才会实现大幅的资本增值,对这类资产,有没有什么合法的节税途径呢?[/FONT]
[FONT=宋体]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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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
[FONT=宋体]很多朋友已经知道,加拿大是没有遗产税的,但是有遗嘱验证程序。[/FONT]

[FONT=宋体]比方说吧,我们假设你只有一个合法继承人,就是你的宝贝儿子,并且你立有遗嘱,你的意愿是在你去世以后你的全部财产都归你儿子。你今天花200万买了一栋出租公寓楼,你自己作为业主,你准备用这栋楼的出租收入来养老,并且想在身后把这栋楼留给儿子。30年后的一天,你去世了,这栋楼能立即过户到你儿子名下吗?不能,因为在你去世以后,你所拥有的大部分财产将先由法院冻结,由法院来执行遗嘱验证程序后才能分配给继承人。于是你儿子拿着你的遗嘱来到法院,告诉法官他是你唯一的孩子,并且他呈上你亲笔写的唯一一份遗嘱,希望法官能立即完成验证程序把遗产交给他。但是法官的话着实让他吃惊:[/FONT]

[FONT=宋体]“请问先生,我怎么能知道你是你爸爸唯一的孩子?还有,我怎么能知道这份遗嘱是唯一的一份遗嘱?”[/FONT]

[FONT=宋体]你儿子哑口无言。[/FONT]

[FONT=宋体]那么这两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最有效的办法是等。法官要等等看,万一明天又有一个美女拿着你的另外一份遗嘱进来,说是你的非婚生女儿呢?谁知道呢。[/FONT]

[FONT=宋体]我自己住的这套房子前面的业主是一位老太太,房子一直由孙女住着,老太太去世后这位女孩的爸爸和两个姑姑等了整整三年才拿到遗产把房子卖给了我。[/FONT]

[FONT=宋体]遗嘱验证程序很严谨,这是为了保护合法继承人的利益,但是这个程序也很恼人是不是?[/FONT]

[FONT=宋体]先别恼,更恼人的事在后面呢。[/FONT]

[FONT=宋体]你儿子好不容易等到遗嘱验证程序完成,可以接收遗产了,你的遗嘱执行人的一席话像一颗惊雷炸在你儿子头上:[/FONT]

[FONT=宋体]“在把你爸爸的遗产交付给你以前,我们必须先提你爸爸清缴最后一年的收入税。所有物业在过户给你的时候,都视同按市价出售给了你。像这栋公寓楼,它今天的市场价值是1千万,你爸爸当年是花200万买的这栋楼,那么税务局视同你爸爸把它卖了1千万,赚了800万的资本增值,大约需要缴170万的税。现在你有两个选择:[/FONT]

[FONT=宋体]1. [/FONT][FONT=宋体]你自己从你腰包里掏170万完税,房子过户给你;[/FONT]
[FONT=宋体]2. [/FONT][FONT=宋体]把房子卖了,缴完税你拿剩下的钱。[/FONT]

[FONT=宋体]你儿子为难了:“我爸爸的遗嘱里明明白白写着这栋楼不许卖,让我经营下去,将来再传给他孙子。可是要不卖呢,我哪里有170万呀?”[/FONT]

[FONT=宋体]那么上述两个问题有没有办法解决呢?当然有,而且办法不止一个,其中信托是一种同时解决两个问题的办法。[/FONT]

[FONT=宋体]你在生前把确定要分配给继承人的财产放进信托,指定你的继承人为后继受益人。这样即使你去世了,而信托不会去世,信托内的资产就绕过了遗嘱验证程序。[/FONT]

[FONT=宋体]你在买这栋公寓楼的时候先建立一个信托,把200万资金贷款给信托,指定继承人为后继受益人,由信托为主体去购买和持有公寓楼,这样当你去世的时候,信托并没有去世,也就不存在资产实际并未出售也不想出售却被视同出售而被迫清缴税款的问题了。[/FONT]

[FONT=宋体]信托有很多的种类,有无数种不同的设立方案,对应无数种需要解决的问题,这里就不赘述了。[/FONT]

[FONT=宋体]广州的一位正准备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又提了一个问题:[/FONT]

[FONT=宋体]“移民信托可以使放在信托里的资产免税5年,这个好处当然是巨大的,所以最好是安排最有可能在未来5年内实现大幅资本增值的资产放在移民信托里。但是,我们家的情况是:[/FONT]

[FONT=宋体]父母将把大笔的资产赠与我们兄弟姐妹[/FONT][FONT=宋体],而且这些资产预计在5年以后才会实现大幅的资本增值,对这类资产,有没有什么合法的节税途径呢?[/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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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很多朋友已经知道,加拿大是没有遗产税的,但是有遗嘱验证程序。[/FONT]

[FONT=宋体]比方说吧,我们假设你只有一个合法继承人,就是你的宝贝儿子,并且你立有遗嘱,你的意愿是在你去世以后你的全部财产都归你儿子。你今天花200万买了一栋出租公寓楼,你自己作为业主,你准备用这栋楼的出租收入来养老,并且想在身后把这栋楼留给儿子。30年后的一天,你去世了,这栋楼能立即过户到你儿子名下吗?不能,因为在你去世以后,你所拥有的大部分财产将先由法院冻结,由法院来执行遗嘱验证程序后才能分配给继承人。于是你儿子拿着你的遗嘱来到法院,告诉法官他是你唯一的孩子,并且他呈上你亲笔写的唯一一份遗嘱,希望法官能立即完成验证程序把遗产交给他。但是法官的话着实让他吃惊:[/FONT]

[FONT=宋体]“请问先生,我怎么能知道你是你爸爸唯一的孩子?还有,我怎么能知道这份遗嘱是唯一的一份遗嘱?”[/FONT]

[FONT=宋体]你儿子哑口无言。[/FONT]

[FONT=宋体]那么这两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最有效的办法是等。法官要等等看,万一明天又有一个美女拿着你的另外一份遗嘱进来,说是你的非婚生女儿呢?谁知道呢。[/FONT]

[FONT=宋体]我自己住的这套房子前面的业主是一位老太太,房子一直由孙女住着,老太太去世后这位女孩的爸爸和两个姑姑等了整整三年才拿到遗产把房子卖给了我。[/FONT]

[FONT=宋体]遗嘱验证程序很严谨,这是为了保护合法继承人的利益,但是这个程序也很恼人是不是?[/FONT]

[FONT=宋体]先别恼,更恼人的事在后面呢。[/FONT]

[FONT=宋体]你儿子好不容易等到遗嘱验证程序完成,可以接收遗产了,你的遗嘱执行人的一席话像一颗惊雷炸在你儿子头上:[/FONT]

[FONT=宋体]“在把你爸爸的遗产交付给你以前,我们必须先提你爸爸清缴最后一年的收入税。所有物业在过户给你的时候,都视同按市价出售给了你。像这栋公寓楼,它今天的市场价值是1千万,你爸爸当年是花200万买的这栋楼,那么税务局视同你爸爸把它卖了1千万,赚了800万的资本增值,大约需要缴170万的税。现在你有两个选择:[/FONT]

[FONT=宋体]1. [/FONT][FONT=宋体]你自己从你腰包里掏170万完税,房子过户给你;[/FONT]
[FONT=宋体]2. [/FONT][FONT=宋体]把房子卖了,缴完税你拿剩下的钱。[/FONT]

[FONT=宋体]你儿子为难了:“我爸爸的遗嘱里明明白白写着这栋楼不许卖,让我经营下去,将来再传给他孙子。可是要不卖呢,我哪里有170万呀?”[/FONT]

[FONT=宋体]那么上述两个问题有没有办法解决呢?当然有,而且办法不止一个,其中信托是一种同时解决两个问题的办法。[/FONT]

[FONT=宋体]你在生前把确定要分配给继承人的财产放进信托,指定你的继承人为后继受益人。这样即使你去世了,而信托不会去世,信托内的资产就绕过了遗嘱验证程序。[/FONT]

[FONT=宋体]你在买这栋公寓楼的时候先建立一个信托,把200万资金贷款给信托,指定继承人为后继受益人,由信托为主体去购买和持有公寓楼,这样当你去世的时候,信托并没有去世,也就不存在资产实际并未出售也不想出售却被视同出售而被迫清缴税款的问题了。[/FONT]

[FONT=宋体]信托有很多的种类,有无数种不同的设立方案,对应无数种需要解决的问题,这里就不赘述了。[/FONT]

[FONT=宋体]广州的一位正准备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又提了一个问题:[/FONT]

[FONT=宋体]“移民信托可以使放在信托里的资产免税5年,这个好处当然是巨大的,所以最好是安排最有可能在未来5年内实现大幅资本增值的资产放在移民信托里。但是,我们家的情况是:[/FONT]

[FONT=宋体]父母将把大笔的资产赠与我们兄弟姐妹[/FONT][FONT=宋体],而且这些资产预计在5年以后才会实现大幅的资本增值,对这类资产,有没有什么合法的节税途径呢?[/FONT]


唐人兄讲了一个好例子, 但其中有一个漏洞: 当你建立这个信托,再用200万去买出租公寓. 其实不等你30年后过世, 只要过21年这个信托本身就会面临唐人兄所提过的税务问题 - 因为对每个信托而言, 都有一个"21年rule", 即每隔21年, 该信托的资产都会以当时市场价进行产生"deemed disposition". 而且因为这个信托是一个Inter-vivos信托(信托人生前所建), 其收入是在最高税率征税(当前是43.7%).

还是应用唐人兄这个例子作一下引申,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的考量重点并不是在你过世时要交那170万的问题, 如上所述, 因为这个信托本身提早9年就要面临同样的问题. 其考量重点其实是Probate fee(遗嘱验证费)与总体来讲能节省多少税的问题.

若是一个Inter-vivos信托(信托人生前所建):

- 最大优点: 无Probate fee(遗嘱验证费).在BC省, 遗产总值0-2.5万, 无Probate fee; 2.5-5万, 0.6%; 5万以上, 1.4%. 所以,若建一个Inter-vivos信托, 可省14万左右的Probate fee (1000万 x 1.4%);

- 最大缺点: 收入是在最高税率征税. 因为一个1000万的出租房, 每年净收按3%算也有30万(1000万 x 3%). 而如果这个信托会运作几十年的话, 要多交的税,是很可观的.

若是一个Testamentary信托(因信托人死亡而产生):

- 最大缺点: 要交Probate fee. 14万左右;

- 最大优点:信托的收入是按Marginal Tax Rates征税, 即税率因收入的提高而一级一级上升直到最高.如果这个信托会运作几十年的话, 可节省的税应该很容易达到14万的水准.

最后, 期待唐人兄对Granny离岸信托的讲解.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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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兄讲了一个好例子, 但其中有一个漏洞: 当你建立这个信托,再用200万去买出租公寓. 其实不等你30年后过世, 只要过21年这个信托本身就会面临唐人兄所提过的税务问题 - 因为对每个信托而言, 都有一个"21年rule", 即每隔21年, 该信托的资产都会以当时市场价进行产生"deemed disposition". 而且因为这个信托是一个Inter-vivos信托(信托人生前所建), 其收入是在最高税率征税(当前是43.7%).

还是应用唐人兄这个例子作一下引申,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的考量重点并不是在你过世时要交那170万的问题, 如上所述, 因为这个信托本身提早9年就要面临同样的问题. 其考量重点其实是Probate fee(遗嘱验证费)与总体来讲能节省多少税的问题.

若是一个Inter-vivos信托(信托人生前所建):

- 最大优点: 无Probate fee(遗嘱验证费).在BC省, 遗产总值0-2.5万, 无Probate fee; 2.5-5万, 0.6%; 5万以上, 1.4%. 所以,若建一个Inter-vivos信托, 可省14万左右的Probate fee (1000万 x 1.4%);

- 最大缺点: 收入是在最高税率征税. 因为一个1000万的出租房, 每年净收按3%算也有30万(1000万 x 3%). 而如果这个信托会运作几十年的话, 要多交的税,是很可观的.

若是一个Testamentary信托(因信托人死亡而产生):

- 最大缺点: 要交Probate fee. 14万左右;

- 最大优点:信托的收入是按Marginal Tax Rates征税, 即税率因收入的提高而一级一级上升直到最高.如果这个信托会运作几十年的话, 可节省的税应该很容易达到14万的水准.

最后, 期待唐人兄对Granny离岸信托的讲解.

谢谢ll200503111兄补漏。其实信托是一种相当复杂的法律安排,如果安排不慎,等着你的像“21年规则”这类的“漏洞”或者说法律陷阱还不止一个。从ll200503111兄的专业讲解,大家能进一步理解信托远非把财产过户到老妈名下那么简单,这就是为什么像这类严肃的法律安排一定要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帮助。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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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如果你从中国移民来加拿大,而你的父母除了偶尔来加拿大短期旅游以外从来没有在加拿大定居过,并且也没有在将来来加拿大定居的计划的话,那么,在父母决定赠与你一大笔财产的情况下,你最好建议父母不要直接把财产过户到你名下,而是由父母作为委托人把财产装进一个离岸信托,指定你为受益人,根据现行规则,即便你在加拿大永久居住,这样设立的离岸信托可能永远不用向加拿大纳税。[/FONT]

[FONT=宋体]这样设立的信托也可以归入移民信托一类。我们可以把前面讨论过的那种移民信托叫做5年移民信托,而把后一种叫做永久移民信托。[/FONT]

[FONT=宋体]永久移民信托还有一个可爱的洋名,叫做“奶奶信托”,ll200503111兄已经提到了,这大概是取意于作为非居民的奶奶给作为居民的孙子设立的信托。[/FONT]
 

小和尚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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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如果你从中国移民来加拿大,而你的父母除了偶尔来加拿大短期旅游以外从来没有在加拿大定居过,并且也没有在将来来加拿大定居的计划的话,那么,在父母决定赠与你一大笔财产的情况下,你最好建议父母不要直接把财产过户到你名下,而是由父母作为委托人把财产装进一个离岸信托,指定你为受益人,根据现行规则,即便你在加拿大永久居住,这样设立的离岸信托可能永远不用向加拿大纳税。[/FONT]

[FONT=宋体]这样设立的信托也可以归入移民信托一类。我们可以把前面讨论过的那种移民信托叫做5年移民信托,而把后一种叫做永久移民信托。[/FONT]

[FONT=宋体]永久移民信托还有一个可爱的洋名,叫做“奶奶信托”,ll200503111兄已经提到了,这大概是取意于作为非居民的奶奶给作为居民的孙子设立的信托。[/FONT]

谢谢启发:wdb17::wdb19:
老人年纪大了怎么办?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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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启发:wdb17::wdb19:
老人年纪大了怎么办?

奶奶信托的设立、存续,以及其税务规划作用都跟老人的年纪没有关系。
 

小和尚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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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信托的设立、存续,以及其税务规划作用都跟老人的年纪没有关系。

呵呵,不好意思,我其实想说的意思是过世后怎么办?
法律问题太婉转会误解,是我不好,呵呵。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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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好意思,我其实想说的意思是过世后怎么办?
法律问题太婉转会误解,是我不好,呵呵。

没关系。

如果信托恰当设立,委托人过世对信托不会产生影响,信托可以长生不老。
 

云在青山

止于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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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顶一顶,期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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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唐人:
信托的收益怎么保证?或者说放进去的资产亏损概率是?
静听指点
 

云在青山

止于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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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唐人:
信托的收益怎么保证?或者说放进去的资产亏损概率是?
静听指点

这个我替唐人兄回答:关键看你委托给什么人。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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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在青山说得对,信托资产的投资回报及风险与受托人是谁有关,也与你希望受托人如何管理信托资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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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歪一下楼,请教唐人:
在银行开的用美元作美股的账户可以开成TFSA吗?5000加元额度按年平均汇率换算成美元?夫妻可以按每年10000开在一个联名账户里吗?5000额度是累积的且免税利润再投资不计入额度,也就是说假设6年后账户已增值至十万加元,而下一年全仓买了只暴涨股票价格涨了70%,则这一年七万加元的利润都免税?
 
R

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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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兄讲了一个好例子, 但其中有一个漏洞: 当你建立这个信托,再用200万去买出租公寓. 其实不等你30年后过世, 只要过21年这个信托本身就会面临唐人兄所提过的税务问题 - 因为对每个信托而言, 都有一个"21年rule", 即每隔21年, 该信托的资产都会以当时市场价进行产生"deemed disposition". 而且因为这个信托是一个Inter-vivos信托(信托人生前所建), 其收入是在最高税率征税(当前是43.7%).

还是应用唐人兄这个例子作一下引申,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的考量重点并不是在你过世时要交那170万的问题, 如上所述, 因为这个信托本身提早9年就要面临同样的问题. 其考量重点其实是Probate fee(遗嘱验证费)与总体来讲能节省多少税的问题.

若是一个Inter-vivos信托(信托人生前所建):

- 最大优点: 无Probate fee(遗嘱验证费).在BC省, 遗产总值0-2.5万, 无Probate fee; 2.5-5万, 0.6%; 5万以上, 1.4%. 所以,若建一个Inter-vivos信托, 可省14万左右的Probate fee (1000万 x 1.4%);

- 最大缺点: 收入是在最高税率征税. 因为一个1000万的出租房, 每年净收按3%算也有30万(1000万 x 3%). 而如果这个信托会运作几十年的话, 要多交的税,是很可观的.

若是一个Testamentary信托(因信托人死亡而产生):

- 最大缺点: 要交Probate fee. 14万左右;

- 最大优点:信托的收入是按Marginal Tax Rates征税, 即税率因收入的提高而一级一级上升直到最高.如果这个信托会运作几十年的话, 可节省的税应该很容易达到14万的水准.

最后, 期待唐人兄对Granny离岸信托的讲解.

:wdb2:
 
R

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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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ll200503111兄补漏。其实信托是一种相当复杂的法律安排,如果安排不慎,等着你的像“21年规则”这类的“漏洞”或者说法律陷阱还不止一个。从ll200503111兄的专业讲解,大家能进一步理解信托远非把财产过户到老妈名下那么简单,这就是为什么像这类严肃的法律安排一定要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帮助。

[FONT=宋体]如果你从中国移民来加拿大,而你的父母除了偶尔来加拿大短期旅游以外从来没有在加拿大定居过,并且也没有在将来来加拿大定居的计划的话,那么,在父母决定赠与你一大笔财产的情况下,你最好建议父母不要直接把财产过户到你名下,而是由父母作为委托人把财产装进一个离岸信托,指定你为受益人,根据现行规则,即便你在加拿大永久居住,这样设立的离岸信托可能永远不用向加拿大纳税。[/FONT]

[FONT=宋体]这样设立的信托也可以归入移民信托一类。我们可以把前面讨论过的那种移民信托叫做5年移民信托,而把后一种叫做永久移民信托。[/FONT]

[FONT=宋体]永久移民信托还有一个可爱的洋名,叫做“奶奶信托”,ll200503111兄已经提到了,这大概是取意于作为非居民的奶奶给作为居民的孙子设立的信托。[/FONT]

晕, 楼主能解释一下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 是不是要找移民信托,到哪找?英文怎么说?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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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 楼主能解释一下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 是不是要找移民信托,到哪找?英文怎么说?

移民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不是“找”出来的,而是设立的。

如果你认为移民信托可能对改善你的财务状况有帮助,你需要找专业的金融机构和专业人士来帮你筹划和安排。

如果需要这方面的联系,我可以提供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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