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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关于登陆前房屋评估报告!

国内的房子短期内不会卖,但是在家园潜水看贴后得知登陆前需做个房屋的评估报告,将来卖房后只增值部分缴税。想请教下,

1、这个报告需要在那个地方做,加拿大政府会认可?
2、是否需要中英文版本?
3、做这个报告大概多少钱?

请各位有经验的同学多多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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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同问。
但是听有人说可以不做,以后卖了钱再说,反正以前的同学也没听到说谁做了这个评估的。不过你如果有最新消息,在这里跟大家说一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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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同问。
但是听有人说可以不做,以后卖了钱再说,反正以前的同学也没听到说谁做了这个评估的。不过你如果有最新消息,在这里跟大家说一声啊。

我也想知道, 如果不做评估, 将来把房子卖掉后的钱带到加拿大, 还需要交税吗? 如果作评估的话, 以后什么时候会用到呢? 另外, 是短登就要做评估呢, 还是等长登时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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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有人说,只要你有钱存入账户,加拿大政府就会来找你收税。我觉得为了稳妥起见,也不要现在就节约这3千块钱了。另外问一下,ppl1992,那些评估公司随便找一家就可以么,还是要找加拿大政府承认的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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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不用评估。任何时候出售,把钱转入加拿大都不需要报税和交税。未出售前如果出租了,租金算收入要报税的。

2)名下有多套住房的,自住的一套同1)。非自住(投资性的)的房产出售后的增值部分的50%要记入当年应报税的总收入内。增值部分的确定:卖出价-原值。
这个原值就是你登陆前该房产的评估价值,如果没有,则以你的买入价计算。
注意:登陆前三个字!这表明是你去加拿大之前已有的资产,资产是不交税的,资产带来的收益是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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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不用评估。任何时候出售,把钱转入加拿大都不需要报税和交税。未出售前如果出租了,租金算收入要报税的。

2)名下有多套住房的,自住的一套同1)。非自住(投资性的)的房产出售后的增值部分的50%要记入当年应报税的总收入内。增值部分的确定:卖出价-原值。
这个原值就是你登陆前该房产的评估价值,如果没有,则以你的买入价计算。
注意:登陆前三个字!这表明是你去加拿大之前已有的资产,资产是不交税的,资产带来的收益是要交税的。

谢谢了. 请问这个"登陆前是"指短登还是长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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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不用评估。任何时候出售,把钱转入加拿大都不需要报税和交税。未出售前如果出租了,租金算收入要报税的。

2)名下有多套住房的,自住的一套同1)。非自住(投资性的)的房产出售后的增值部分的50%要记入当年应报税的总收入内。增值部分的确定:卖出价-原值。
这个原值就是你登陆前该房产的评估价值,如果没有,则以你的买入价计算。
注意:登陆前三个字!这表明是你去加拿大之前已有的资产,资产是不交税的,资产带来的收益是要交税的。
想问问孩儿他爹,加拿大怎么知道我在中国的房子是否出租了呢?
短登后又长登的这种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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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我还没搞清楚, 房产评估公证是在短登前做呢, 还是待长登时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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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我还没搞清楚, 房产评估公证是在短登前做呢, 还是待长登时在做.
应该是第一次登陆,就是我们说的短登。因为从第一次登陆起你就是永久居民了,成为永久居民期间就要报全球收入的,虽然从更专业上讲,永久居民和税务居民之间确实不完全相同,但是我们非专业人士不好准确界定,还是稳妥一些好,对一个干事情的政府,一次性多交点税就多交吧!
我非常反对有些同学的“加拿大不知道的收入就不报”的想法,这是失信行为,一方面存在被日后发现的风险(错误可能需要另一个错误去掩盖的,越来越多的错误将置你于险地),另一方面更是违背了加拿大的诚信原则,我们移民加拿大就要成为“维持加拿大继续美好下去”的力量,而不是象一本书里面所说的“中国人所到之处,利用别人的单纯,谎言、虚伪、欺诈横行,最终会破坏这个世界”。
这也是坛子里的先辈根据一部分移民的不良行为已经造成对国人的形象破坏发出的呼吁:

不要把加拿大变成另外一个中国。

恳请大家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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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第一次登陆,就是我们说的短登。因为从第一次登陆起你就是永久居民了,成为永久居民期间就要报全球收入的,虽然从更专业上讲,永久居民和税务居民之间确实不完全相同,但是我们非专业人士不好准确界定,还是稳妥一些好,对一个干事情的政府,一次性多交点税就多交吧!
我非常反对有些同学的“加拿大不知道的收入就不报”的想法,这是失信行为,一方面存在被日后发现的风险(错误可能需要另一个错误去掩盖的,越来越多的错误将置你于险地),另一方面更是违背了加拿大的诚信原则,我们移民加拿大就要成为“维持加拿大继续美好下去”的力量,而不是象一本书里面所说的“中国人所到之处,利用别人的单纯,谎言、虚伪、欺诈横行,最终会破坏这个世界”。
这也是坛子里的先辈根据一部分移民的不良行为已经造成对国人的形象破坏发出的呼吁:

不要把加拿大变成另外一个中国。

恳请大家从我做起!
说得很好!我非常赞同!:wdb17::wdb37::wdb10:我们移民,除了为了孩子的教育,为了好的生存环境,为了放心的食品......我想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风气,我们就是想从充满谎言、欺诈、缺乏诚信之压力中逃出来(尽管有些谎言是逼不得已的),去享受一个诚信社会带来的轻松。我觉得新移民,就应该从一开始树立自己的诚信,估计这也是未来能在新的环境尽快立足的根本。
因此,我愿意将自己的全部资产乘新移民可以减税的机会全报上去,避免以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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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第一次登陆,就是我们说的短登。因为从第一次登陆起你就是永久居民了,成为永久居民期间就要报全球收入的,虽然从更专业上讲,永久居民和税务居民之间确实不完全相同,但是我们非专业人士不好准确界定,还是稳妥一些好,对一个干事情的政府,一次性多交点税就多交吧!
我非常反对有些同学的“加拿大不知道的收入就不报”的想法,这是失信行为,一方面存在被日后发现的风险(错误可能需要另一个错误去掩盖的,越来越多的错误将置你于险地),另一方面更是违背了加拿大的诚信原则,我们移民加拿大就要成为“维持加拿大继续美好下去”的力量,而不是象一本书里面所说的“中国人所到之处,利用别人的单纯,谎言、虚伪、欺诈横行,最终会破坏这个世界”。
这也是坛子里的先辈根据一部分移民的不良行为已经造成对国人的形象破坏发出的呼吁:

不要把加拿大变成另外一个中国。

恳请大家从我做起!
这个想法固然很好,但是仍然有几个地方需要澄清:

首先,作为移民,有些个所谓专业问题必须要自己搞清楚,因为到加拿大,几乎任何事情都是要自己搞定,否则没有人替你着急。特别是税务问题。在成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之前,没有任何义务进行纳税申报,也就更加没有义务交税。税务居民的定义也非常清楚,居住满(累计)183天,也就是半年以上;或者在此之前已经和加拿大社会取得实际联系(工作,取得社会福利,有了工卡号码,申请了银行账户,信用卡,驾照等等)。如果您段登过来一切都不办理,那么就没有问题。因为这些东西以后再办也完全没有问题。有关这些东西,移民局或者税务局的网站上写得都非常清楚明确。有些加拿大人长期出国工作,必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

第二,房产申报。如果你的房子是自住房屋,那么即使你成为税务居民,那么也没有任何义务进行财产申报。当你变卖此房产并将钱转移到加拿大时,也没有任何义务纳税。自住的定义很简单,但意味着你再全世界就一个房子可以自住。你如果到加拿大又买了一个房子,那么你要自己选择是把哪个房屋作为自住,另外一个就成为资产,要进行申报。那么就会产生所谓其后资产增值部分要合并到个人收入中进行纳税的问题了。但是注意,已经在中国纳税的收入,不用到加拿大再纳税,因为两国有税务协定。

第三,税务申报。在加拿大个人只要申报收入所得。加拿大每年4月底之前要向税务局申报自己上一个自然年的总收入情况。把自己的总收入,各项能够享受的税前抵扣都详细地向税务局进行申报。如果你的财产,包括在中国的财产产生了增值,那么要按照增值部分的50%来计算成你的收入,合并申报。如果你在加拿大有工作,单位会从你工资里面代扣所得税。当你申报完成之后,税务局会根据你的情况给你计算你该实际交多少税。如果你已经实际交多了,他会退给你。反之就要再补交一些。另外就是各项福利会自动给你计算。例如消费税的退税,牛奶金的金额等等都会因你的收入而自动调整。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一个免税额度,例如,两口之家2010年的免税额度大约在2万加元左右。而且这还是扣除了许多税前可以减除的支出(例如买房,上学,缴款,抚养子女等等)。可以说,加拿大的税收制度相对祖国很完善了。而且绝对是劫富济贫。

第四,不该交的税绝对不用多交!因为你没有义务,人家也不要。实在没地方花可以捐了。在加拿大经常能收到的是税务局给你退税的支票!
但对于投机取巧则不然。很多人过来买个豪宅,毫车然后申报零收入,骗取加拿大社会福利。早期这些人不小心被税务局发现银行记录,遭遇很多检查,罚款,补税。现在这些人不敢在加拿大使用银行,信用卡等等。都是托人从中国背现金过来消费。但是依然是加拿大政府重点关照的对象。慢慢地,这些人也学乖了,每年都多少给加拿大政府交点税。因为在加拿大这个诚信社会,利用别人对你的信任代价非常之高。一旦被发现,你之前全部投机取巧的所得要连本带利还回去,而且还要背上一辈子的黑锅。绝对是得不偿失。那么你可能会问这个被发现的机会有多大,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你几乎跑不掉。因为这个社会貌似宽松,但是自有一套几百年来被无数“聪明的先辈”钻出来的严密制度。在这个制度下,你诚实,就非常自由。你撒谎,就越走越窄。警告那些个自以为聪明的人,你的背后有一双眼睛盯着你呢。

总之,你如果就一个房子,登陆前后都不用申报,以后卖了也不用交一分钱的税。踏踏实实生活吧,加拿大是讲理的地方。无数的前辈移民都明确回答过此问题,没事的,别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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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想法固然很好,但是仍然有几个地方需要澄清:

首先,作为移民,有些个所谓专业问题必须要自己搞清楚,因为到加拿大,几乎任何事情都是要自己搞定,否则没有人替你着急。特别是税务问题。在成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之前,没有任何义务进行纳税申报,也就更加没有义务交税。税务居民的定义也非常清楚,居住满(累计)183天,也就是半年以上;或者在此之前已经和加拿大社会取得实际联系(工作,取得社会福利,有了工卡号码,申请了银行账户,信用卡,驾照等等)。如果您段登过来一切都不办理,那么就没有问题。因为这些东西以后再办也完全没有问题。有关这些东西,移民局或者税务局的网站上写得都非常清楚明确。有些加拿大人长期出国工作,必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

那如果我先短登的话, 因为还不是税务居民, 等长登前再办理房产评估公证也是合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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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我先短登的话, 因为还不是税务居民, 等长登前再办理房产评估公证也是合理的了?
我只能回答您: 按照我所能了解的您的情况,在您成为税务居民前在评估一定是合理的。您短登长登我不能判断您是否成为税务居民。我看您以前也问过许多次了,不是很清楚您的资产情况。还是那句话,只要自住房,就不用。别听那些个做资产评估的瞎忽悠。现如今的中国,难得找几句不带目的的话听,都是挣钱为目的的。加拿大不是洪水猛兽,没有那么多事儿。建议过来找个厚道且有经验的会计师,反正早迟都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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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回答您: 按照我所能了解的您的情况,在您成为税务居民前在评估一定是合理的。您短登长登我不能判断您是否成为税务居民。我看您以前也问过许多次了,不是很清楚您的资产情况。还是那句话,只要自住房,就不用。别听那些个做资产评估的瞎忽悠。现如今的中国,难得找几句不带目的的话听,都是挣钱为目的的。加拿大不是洪水猛兽,没有那么多事儿。建议过来找个厚道且有经验的会计师,反正早迟都用得上。

多谢您的答复!
我短登期间只准备办枫叶卡, 其它等明年长登的时候再申请. 所以, 资产评估我想等那时再办理了. 资产除了住房还应该包含银行存款等, 我考虑现在就评估的话不太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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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想法固然很好,但是仍然有几个地方需要澄清:

首先,作为移民,有些个所谓专业问题必须要自己搞清楚,因为到加拿大,几乎任何事情都是要自己搞定,否则没有人替你着急。特别是税务问题。在成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之前,没有任何义务进行纳税申报,也就更加没有义务交税。税务居民的定义也非常清楚,居住满(累计)183天,也就是半年以上;或者在此之前已经和加拿大社会取得实际联系(工作,取得社会福利,有了工卡号码,申请了银行账户,信用卡,驾照等等)。如果您段登过来一切都不办理,那么就没有问题。因为这些东西以后再办也完全没有问题。有关这些东西,移民局或者税务局的网站上写得都非常清楚明确。有些加拿大人长期出国工作,必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

第二,房产申报。如果你的房子是自住房屋,那么即使你成为税务居民,那么也没有任何义务进行财产申报。当你变卖此房产并将钱转移到加拿大时,也没有任何义务纳税。自住的定义很简单,但意味着你再全世界就一个房子可以自住。你如果到加拿大又买了一个房子,那么你要自己选择是把哪个房屋作为自住,另外一个就成为资产,要进行申报。那么就会产生所谓其后资产增值部分要合并到个人收入中进行纳税的问题了。但是注意,已经在中国纳税的收入,不用到加拿大再纳税,因为两国有税务协定。

第三,税务申报。在加拿大个人只要申报收入所得。加拿大每年4月底之前要向税务局申报自己上一个自然年的总收入情况。把自己的总收入,各项能够享受的税前抵扣都详细地向税务局进行申报。如果你的财产,包括在中国的财产产生了增值,那么要按照增值部分的50%来计算成你的收入,合并申报。如果你在加拿大有工作,单位会从你工资里面代扣所得税。当你申报完成之后,税务局会根据你的情况给你计算你该实际交多少税。如果你已经实际交多了,他会退给你。反之就要再补交一些。另外就是各项福利会自动给你计算。例如消费税的退税,牛奶金的金额等等都会因你的收入而自动调整。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一个免税额度,例如,两口之家2010年的免税额度大约在2万加元左右。而且这还是扣除了许多税前可以减除的支出(例如买房,上学,缴款,抚养子女等等)。可以说,加拿大的税收制度相对祖国很完善了。而且绝对是劫富济贫。

第四,不该交的税绝对不用多交!因为你没有义务,人家也不要。实在没地方花可以捐了。在加拿大经常能收到的是税务局给你退税的支票!
但对于投机取巧则不然。很多人过来买个豪宅,毫车然后申报零收入,骗取加拿大社会福利。早期这些人不小心被税务局发现银行记录,遭遇很多检查,罚款,补税。现在这些人不敢在加拿大使用银行,信用卡等等。都是托人从中国背现金过来消费。但是依然是加拿大政府重点关照的对象。慢慢地,这些人也学乖了,每年都多少给加拿大政府交点税。因为在加拿大这个诚信社会,利用别人对你的信任代价非常之高。一旦被发现,你之前全部投机取巧的所得要连本带利还回去,而且还要背上一辈子的黑锅。绝对是得不偿失。那么你可能会问这个被发现的机会有多大,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你几乎跑不掉。因为这个社会貌似宽松,但是自有一套几百年来被无数“聪明的先辈”钻出来的严密制度。在这个制度下,你诚实,就非常自由。你撒谎,就越走越窄。警告那些个自以为聪明的人,你的背后有一双眼睛盯着你呢。

总之,你如果就一个房子,登陆前后都不用申报,以后卖了也不用交一分钱的税。踏踏实实生活吧,加拿大是讲理的地方。无数的前辈移民都明确回答过此问题,没事的,别闹心了。
:wdb17::wdb37::wdb19::wdb10:

太专业了!太有用了!多谢!非常同意。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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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收藏了!
 
回复: 求教!关于登陆前房屋评估报告!

太复杂的看不懂,只想知道:
1、房产评估价格是否在goods to follow里要反映;
2、这个价格是自己评估填报还是要专业的机构评估(如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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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复杂的看不懂,只想知道:
1、房产评估价格是否在goods to follow里要反映;
2、这个价格是自己评估填报还是要专业的机构评估(如房产中介?)?

我的理解: 房产评估不一定用的到, 在你成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的第二年4月前报税的时候, 需要申报自己的海外资产, 如果加拿大政府认为需要会要求你提供资产证明的. goods to follow是你随后要带到加拿大的物品, 应该不包含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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