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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想跟贴,主要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但想了半天,还是写几句吧,相信你也能理解。
首先,想说,没有批评的意思,虽是不同的声音,但看出你是善意的。
关于胡MM的博文,不同的人,因为立场、性格、生活经历、待人处事的态度有不同,所以视角不同,有不同的解读,这个很正常。不管从博文里读到的是爱、是恨、是心酸,还是无奈,这都不重要,特意来读,就说明你对胡MM的关心。
我把胡MM的博文贴出来,是因为大家之前对胡MM为何早早嫁给疑犯,为什么不早点离开,有很多的猜疑,这同样是我最初的疑问。读了博文,我至少得到了这样的答案,胡MM不是为了钱,为了身份,才嫁给那个人的,他们最初还是因爱结婚,婚后的生活虽艰辛,也有小矛盾,但在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还是幸福的。胡MM是个懂得感恩的人,生活中一点点的小感动,就能令她十分满足。而之前有朋友猜测,他们的悲剧是不是因为生活压力大,而胡MM不懂体谅丈夫,对丈夫怨言很多,才造成疑犯家暴,进而痛下杀手的,相信在博文里也有答案。
关于疑犯的父亲,对儿子的偏护。我想说,在每个父母眼里,他们的孩子都是天使,能客观的看待自己孩子的优缺点,帮助孩子成长,固然是好;如果不能,也是人之常情,能够理解。但疑犯的父亲,在相信儿子,为儿子辩护的同时,又不断的往胡MM身上泼脏水,歪曲事情,影响公正的判断和警方的破案,不管有意无意都成为其子罪行的帮凶。
另,你在另一贴里劝我们要冷静,不要好心办坏事,要从不同人的视角来看问题,我非常的感激,这确实是提醒了我们,再次感谢!
我觉得法律应该改成,离婚时,谁提出抚养孩子谁自己负责,对方一分钱也不应该出,孩子是家里最大财富,谁有能力养谁带走,如果两人都没能力养就送给别人养,别拿孩子来要挟对方,婚姻的事好合好散,做不成夫妻也可以做朋友。
因为钱而杀人,真是太过份了,当然两个人都有责任。
支持!!!!!卷缩在行李箱中,在冰冷的水中沉了两个月。令人心碎。就是聊斋蒲松龄老人在世也会长叹。嫁给一个普通的男人,并生了两个孩子。任何一个正常家庭的男人,都会知道这个女人对你和家庭的爱。现在死者已逝。无法向大家诉说那残忍,可怕的一幕,以及她以前所经历的痛苦。只有冷酷杀人的人还在侃侃而谈。他的语言和他的行为一样的冰冷。我相信这个人,会在加拿大监狱里腐烂。他将用一生来思考并最终理解他的行为是错误的,而且会感到后悔。
中国就是基本这样规定的, 但这样的规定适合于双职工大家共同承担家务的情况下. 北美这样的情况, 比如胡女,连生两个牺牲了所有, 当然没有收入了, 这样孩子照你的说法, 给男方, 那女人还要生孩子干嘛.
所以法律没有错, 这样的判法, 对孩子影响最少, 还是延续了婚前的生活模式, 妈妈照顾家庭, 爸爸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