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 小女孩被反复碾压的镜头上加拿大电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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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一个妓女在法庭上的陈述:“你们骂我无耻,我也承认自己无耻。但是,我认为,比我更无耻的是那些像市委书记韦君梓一样大大小小的贪官们!!!这些人嘴上讲的是为人民服务,暗地里干的却是男盗女娼的罪恶勾当。韦君梓白天给别人报告时慷慨激昂,晚上赶到我的住处,却变着花样挖空心思蹂躏我。像他这样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见多了。今天在座的人里,有好几位便曾是我以前的顾客,现在却来审判我!”

关心一下,后来这个妓女怎么样了?
 

lerouge

马拉多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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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一个妓女在法庭上的陈述:“你们骂我无耻,我也承认自己无耻。但是,我认为,比我更无耻的是那些像市委书记韦君梓一样大大小小的贪官们!!!这些人嘴上讲的是为人民服务,暗地里干的却是男盗女娼的罪恶勾当。韦君梓白天给别人报告时慷慨激昂,晚上赶到我的住处,却变着花样挖空心思蹂躏我。像他这样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见多了。今天在座的人里,有好几位便曾是我以前的顾客,现在却来审判我!”

妓女喊嫖客老师,中国再发展下去,就会跟西方国家一样,不管见谁,直接称呼名字最稳妥,不会引起歧义:wdb1::wd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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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国家拼命想把民主带去给中国。中国人却拼命想移民,移民后翘着脚坐在人家创造的安乐土地上说风凉话。还想着怎么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英文名字。呵呵,名字怎么改国籍怎么改,改不掉自私的面目。去到哪里你都还是中国人,是那边那片土地上的人,那里发生的事情,跟你永远脱不了关系。

春歪同学言之有理,但似乎楼上也是夹杂着英语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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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一下,后来这个妓女怎么样了?
不知道,下面转帖全文

审判长先生:感谢法庭给我最后陈述的机会。
“作为一名三陪女,站在这个庄严的法庭上我感到羞耻。我从事过长达5 年的卖笑生涯,又给原市委书记韦君梓做过两年的“二奶”(也可能是三奶、四奶)。 但是,做三陪女决不是我的心愿,我之所以走上这条给家人和自己都带来巨大耻辱的道路,实在是为生活所迫。我上有年逾八旬的奶奶,下有年幼无知的弟弟。奶奶要养老,弟弟要读书,然而,我和爹娘披星戴月在田里劳动一年,全年的收获竟不够上缴乡里的税费、村里的提留。一旦不能按时上缴,乡干部便来家里捉猪牵羊拉粮食。我进城当保姆,却被主人强奸而无从诉说,从此以后,才破罐子破摔。请问,作为一名农家的弱女子,为了生存,除了自己的青春我们还能卖什么?

“韦君梓得了三天感冒,就收到50万元的“慰问金”,调整了一次县处级领导班子,又弄到了500万元。我如果有机会弄到他十分之一的钱,也决不会走上卖笑生涯!

“有群众指责我们做三陪女的腐蚀了干部,传播了性病,败坏了社会风气。我承认这是事实。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买淫哪里会有卖淫!没有买淫男,哪里会有卖淫女!卖淫市场的火爆,不是我们发动起来的,而是手里有权兜里有钱的权贵们搞起来的。若论危害,买淫对社会的危害更严重。我们卖淫,出卖的是自己的肉体,这种资源虽然可贵,却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而他们买淫的钱是哪里来的呢?

“公诉人指控我犯了诈骗罪,我承认,我的确是个骗子。我连小学还没有毕业,现在却有了大学本科的毕业文凭。但是,在当今社会上持有假文凭的何止万千!韦君梓初中都没有上完,不是也成了“在职研究生”吗?

“我从没写过入党申请书,现在却成了有着五年党龄的党员。我的党员身份是骗来的,这没有错。但是,那些白天讲廉政,晚上搞腐败的官员们,他们的党员身份莫非就货真价实吗?

“我不过是一名遭人唾弃的“游妓”,一年前却坐上了局长的交椅。我的局长职务的确是韦君梓赏赐的。但是,韦君梓亲手赏赐的局长职务有几十个。这些人谁没有给他上过大供,送过大礼!他们花的全是公款,而我出卖的只是自己的肉体。在法律面前,我和他们平等吗?

“你们骂我无耻,我也承认自己无耻。但是,我认为,比我更无耻的是那些像韦君梓一样大大小小的贪官们!!!这些人嘴上讲的是为人民服务,暗地里干的却是男盗女娼的罪恶勾当。韦君梓白天给别人报告时慷慨激昂,晚上赶到我的住处,却变着花样挖空心思蹂躏我。像他这样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见多了。今天在座的人里,有好几位便曾是我以前的顾客,现在却来审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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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就是这样。如果是宝马奔驰撞人,媒体经常为了迎合大众口味,就会出现“富二代宝马撞人,农民工惨死车轮下”的报道。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似乎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

不会吧,当腐败和权钱交换成为社会的共识的时候,这个社会就不会发生动乱,因为大家都认可,都按照这个规则办事,参与这个规则的是社会的大多数,中产阶级,而无论什么时候最底层和最高层都不会参与的,中层不乱就行,就跟日本似的,山口组被大家认可,成为社会维稳的中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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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下面转帖全文

审判长先生:感谢法庭给我最后陈述的机会。
“作为一名三陪女,站在这个庄严的法庭上我感到羞耻。我从事过长达5 年的卖笑生涯,又给原市委书记韦君梓做过两年的“二奶”(也可能是三奶、四奶)。 但是,做三陪女决不是我的心愿,我之所以走上这条给家人和自己都带来巨大耻辱的道路,实在是为生活所迫。我上有年逾八旬的奶奶,下有年幼无知的弟弟。奶奶要养老,弟弟要读书,然而,我和爹娘披星戴月在田里劳动一年,全年的收获竟不够上缴乡里的税费、村里的提留。一旦不能按时上缴,乡干部便来家里捉猪牵羊拉粮食。我进城当保姆,却被主人强奸而无从诉说,从此以后,才破罐子破摔。请问,作为一名农家的弱女子,为了生存,除了自己的青春我们还能卖什么?

“韦君梓得了三天感冒,就收到50万元的“慰问金”,调整了一次县处级领导班子,又弄到了500万元。我如果有机会弄到他十分之一的钱,也决不会走上卖笑生涯!

“有群众指责我们做三陪女的腐蚀了干部,传播了性病,败坏了社会风气。我承认这是事实。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买淫哪里会有卖淫!没有买淫男,哪里会有卖淫女!卖淫市场的火爆,不是我们发动起来的,而是手里有权兜里有钱的权贵们搞起来的。若论危害,买淫对社会的危害更严重。我们卖淫,出卖的是自己的肉体,这种资源虽然可贵,却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而他们买淫的钱是哪里来的呢?

“公诉人指控我犯了诈骗罪,我承认,我的确是个骗子。我连小学还没有毕业,现在却有了大学本科的毕业文凭。但是,在当今社会上持有假文凭的何止万千!韦君梓初中都没有上完,不是也成了“在职研究生”吗?

“我从没写过入党申请书,现在却成了有着五年党龄的党员。我的党员身份是骗来的,这没有错。但是,那些白天讲廉政,晚上搞腐败的官员们,他们的党员身份莫非就货真价实吗?

“我不过是一名遭人唾弃的“游妓”,一年前却坐上了局长的交椅。我的局长职务的确是韦君梓赏赐的。但是,韦君梓亲手赏赐的局长职务有几十个。这些人谁没有给他上过大供,送过大礼!他们花的全是公款,而我出卖的只是自己的肉体。在法律面前,我和他们平等吗?

“你们骂我无耻,我也承认自己无耻。但是,我认为,比我更无耻的是那些像韦君梓一样大大小小的贪官们!!!这些人嘴上讲的是为人民服务,暗地里干的却是男盗女娼的罪恶勾当。韦君梓白天给别人报告时慷慨激昂,晚上赶到我的住处,却变着花样挖空心思蹂躏我。像他这样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见多了。今天在座的人里,有好几位便曾是我以前的顾客,现在却来审判我!”

像这样的女子这样的事情,她能去哪里讨回公道。在那样的社会,谁会为她的事情瞄上一眼。讨公道没门的社会不冷漠就奇怪了。制造社会问题的人同时是手上抓着权力的人,真是个变态的社会。这些人正是冷漠社会的制造人(真不想说他们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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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能“凭常理”判,因为没有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据,只能做无罪推定。

所以,为了维护“程序正义”,即便“广东政法委”...“台湾政法委”立了那些拍脑门法,因为没有任何技术手段或证人可以证明那两个司机在说谎,所以只能推定第一个司机出事时确实是在打手机,没有看到他撞了人,也没意识到他压得是人而是以为压得是什么东西;而第二个司机也只能推定他没看到地上的人;18个路人除了少数良心发现承认自己是见死不救外,多数不承认的因为没有“读脑器”无法确定他们当时在想什么看什么,缺乏证据,所以都要推定他们是无辜的确实没看到...

这就是法制的局限性,或者说由于取证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导致了法制的局限性。无论是中国传统的,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后时期的“有罪推定”,还是西方伴随民主时代到来而出现的“无罪推定”,对于事故的另一方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大家再来看看这段“货车来回碾压儿童遭围堵”

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1-10-22/184661535359.html

10月20日上午,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锦往立石方向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撞倒一名放学回家的5岁小孩,致其当场死亡。泸州全搜索江阳南路十二号社(BBS.LZEP.CN)上也有网友报料,10月20日天中午11点左右,泸县云锦镇云丰村一货车司机撞到一小孩(还在读幼儿园的小孩)后,小孩被撞后,又站了起来,没想到被货车再次碾压,最终面目全非,当场死亡

看到新闻的前半段,玻璃盒子大观园里的贾宝玉薛宝钗们,恐怕又要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地准备再立几个法了。

可是请大家耐着性子把视频看完,就会发现警方调查的结论与视频中那个吐沫星飞溅讲述“货车反复碾压小孩”的农民大姐的陈述完全相反

...后肇事司机被警方控制。不过今天下午警方表示,从现场勘验、死者尸检以及调查走访掌握的情况判断,没有证据证明货车司机又二次碾压得行为...

幸好这个事件中的当事人全是农民之流,没有什么贪官大款、北京人金陵人之类,也没有奔驰宝马。所以人们“根据常理推断”警方应该不会为了一个普通的货车司机就伪造证据,替他洗罪。

可是当我们避上眼睛,lol,把视频的进度条拉回去即可,重看一下视频开头是那个农民大姐对货车司机的“罪行”言之凿凿的场景....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在“为了个人重大利益,干什么缺德事也无妨”的文化氛围下,法律的力量是显得那样的微薄无力...

从获取“个人重大利益”的角度看,把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闹大,不仅可以用来勒索更多的赔偿,而且D和政腐为了“稳腚大局”,必然也会慷国家之慨掏钱买平安使孩子的父母甚至全村农民受惠。

至于别人可能会因为她的信口开河付出怎样的代价,我相信那位农民大姐根本没考虑过---因为她从小到大,父母就没教育过她做什么事先要考虑对别人的影响;而且显然她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没教育过她的父母---这就是文化(culture),你不能指望数百数千里之外的省城、京城里的“政法委”们发几个红头文件订几个法律就会改变。
 

霜岳

宅男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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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法制的局限性,或者说由于取证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导致了法制的局限性。无论是中国传统的,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后时期的“有罪推定”,还是西方伴随民主时代到来而出现的“无罪推定”,对于事故的另一方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其他无异议。但红字部分,你已经预设了立场,就是已经“先”把“坏人”确定了。但是你下面自己的例子里说的,所谓的“坏人”其实不一定是坏人。如果冤枉了好人,则是更大的不公平----至少一样大。

程序正义要保证的是不能冤枉好人。是的,没有完美的法律,但一个漏判了坏人的法律,一定比一个冤枉了好人的法律要来得“更加公平”。
 

霜岳

宅男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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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下那个视频。我个人不认为前面的农民大姐在说谎。她说的,很可能只是她看见的,或者她“以为”她看见的。她对车辆行驶能有多少了解?车刹住了,司机想了想可能想跑,重新发动,这个过程她可能就看成“倒一下又碾过来”。所以不能完全相信,警方的调查结果也非常重要。不能据此就说,她们“为了个人重大利益,罔顾他人”。

可是我非常纳闷的是,你红笔标出的“小孩被撞后,又站了起来”,确实是视频简介里的。但整个视频没有一个人说过这话。是这个记者太无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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