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一场捐款,小悦悦他父母以小悦悦名义的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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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对国人的基本法律意思感觉失望了! 任何人有做任何事的权利 除非法律明确禁止。大部分国人已经是我国教育的成果了,动辄又没有权利有没权利 听起来跟法律专家似的:请问您弄没弄清楚什么是权利啊! 真是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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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去打工了,孩子留给老人,老人去世了,小孩子在老人的臂弯里待了一周,濒于死亡。

这个是意外吧,'老人" 才四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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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定位就没有义务定位。无论大家如何同情,她父母的责任缺失是一定的。

放任自己的孩子暴露在危险的地段而不顾,这肯定是不对的。

我小时父母放养我们,但他们有他们的责任底线。

我们小时候父母大都是双职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是自己步行上下学的,放学了家长还没下班,都是自已脖子上挂个钥匙,在家门口和其他小朋友玩。但是不要忘了,那个时候,路上没啥汽车,都是些自行车。家里也不怕偷,没东西。但是,也有其他的小孩摸电线被电到。我们长大了,一是运气,二是当时的社会没现在这么危险和拥挤。

中国最缺乏的不是家长的爱心,缺乏的是整个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

请大家不要再责备其父母了,多想想别人的痛苦。别自己出了国,受了些安全教育的观念,就开始返过来责备国内的人,这样没意思,也不能对别人有益,除了自己发泄一下。若真想帮助国内的人,多在国内的论坛上宣传一下加拿大的安全教育,于己于人,皆有益。
 

jenesaispas

天寒竹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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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时候父母大都是双职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是自己步行上下学的,放学了家长还没下班,都是自已脖子上挂个钥匙,在家门口和其他小朋友玩。但是不要忘了,若真想帮助国内的人,多在国内的论坛上宣传一下加拿大的安全教育,于己于人,皆有益。


你也知道,八十年代那会儿夜不闭户,根本不能比


能上家园网来闲逛的,恐怕也不需要被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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