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 2006年初首次登陆温哥华的,呆了3个星期就返回中国。于2006年底2人再回温哥华,一直住到2008年8月份,在温哥华的朋友家连续住了2年半,那时没工作,零收入,也无租赁合同。之后我们回到中国住到2011年初,今年初再来到多伦多常住,同时把枫叶卡更新过了,也申请了孩子牛奶金和HST退税,准备明年3月份报税。
现在问题是,2006年到2011年之间的5年时间里,我们更新了枫叶卡,中间没有报过税,明年3月份报税时是否该把06年到11年之间的税补报呢?那么长时间没报会不会罚款?再说那时的在加收入也是零,我们也没有申请任何政府福利,不报是否也应该没问题吧?
有无高手指点一二?谢谢!
现在问题是,2006年到2011年之间的5年时间里,我们更新了枫叶卡,中间没有报过税,明年3月份报税时是否该把06年到11年之间的税补报呢?那么长时间没报会不会罚款?再说那时的在加收入也是零,我们也没有申请任何政府福利,不报是否也应该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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