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3年12月12日短登多伦多,12月27日回国继续发展;06年3月31日结婚,考虑到未来的幸福,拟与夫人携手往加国发展。
听来的团聚移民消息都很片面,但确定要在国内(或者香港)递表申请。
我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还有听说要补税是么?
有没有类似经历的大虾指点指点?小弟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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