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我想问个问题.我在加拿大5年没有注满2年,最近由于想担保老婆孩子过来,申请了夫妻团聚,但是却收到联邦政府的来信(Determination Permenant Resident Status),想要申核我的PR卡是否有效。这怎么办呢? 经过和saskey讨论,我们想这样做:
1. 回信说明什么原因没有在加拿大呆满2年。考虑写父亲生病,等原因。
2. 回信,答应在加拿大呆满3年并入籍
大家还有什么办法么?有没有朋友认识律师在萨斯卡通saskatoon的呢?是不是需要请律师呢?谢谢!
1. 回信说明什么原因没有在加拿大呆满2年。考虑写父亲生病,等原因。
2. 回信,答应在加拿大呆满3年并入籍
大家还有什么办法么?有没有朋友认识律师在萨斯卡通saskatoon的呢?是不是需要请律师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