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现金工报税问题

我亲戚打一份每天6小时的班,工作是前台
雇主没要过她的SIN卡,每月出支票(不知私人还是公司title)

报2009税只有一个月,1000左右(报的自雇)
2010年收入17000左右(报的自雇,补交3000多税和CPP)

老板没有T4 OR T4A任何slip

我想问这种到底应该报的是OTHER EMPLOYMENT INCOME还是应该采用自雇形式报税,自雇的话(没有注册任何BUSINESS ID)可以用地税来抵税么?如果地税都可以的话,是否可以claim其他很多expenses?

麻烦各位帮忙一下,感谢感谢!!!:wdb17::wdb17:
 
回复: 问一个现金工报税问题

我亲戚打一份每天6小时的班,工作是前台
雇主没要过她的SIN卡,每月出支票(不知私人还是公司title)

报2009税只有一个月,1000左右(报的自雇)
2010年收入17000左右(报的自雇,补交3000多税和CPP)

老板没有T4 OR T4A任何slip

我想问这种到底应该报的是OTHER EMPLOYMENT INCOME还是应该采用自雇形式报税,自雇的话(没有注册任何BUSINESS ID)可以用地税来抵税么?如果地税都可以的话,是否可以claim其他很多expenses?

麻烦各位帮忙一下,感谢感谢!!!:wdb17::wdb17:
简单回答下:
1、这种应该属于雇佣关系,应该由雇主提供T4并抵扣CPP及EI;
2、如果雇主没有任何Slip,可以考虑自雇形式;
3、地税不可以抵扣,因为这种前台的工作形式与自己的住房不产生任何服务性关联;
4、但其他与提供该服务有关的费用,如汽油费(家-工作地点);bus monthly pass费、为提供该服务所发生的相应成本费用才可以抵扣;

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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