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小孩爱上一头猪,你接受吗?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认为自己是一头猪,你接受吗?

你很偏激,我无谓与你争辩,我的观点和你的观点一样明确,但并不存在激昂的对立面。我不支持的东西并不表示我不理解,但你是一棍棒把自己反对的东西赶尽杀绝。歇斯底里是病吗?:wdb12:

不但认为某个人群有病,还要其他人一致认为这个人群有病。

这还罢了,要所有人都像他那样歧视和憎恶这个人群,要不然就是他的对立面。

这是在表达观点?还是在发泄情绪?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认为自己是一头猪,你接受吗?

你很偏激,我无谓与你争辩,我的观点和你的观点一样明确,但并不存在激昂的对立面。我不支持的东西并不表示我不理解,但你是一棍棒把自己反对的东西赶尽杀绝。歇斯底里是病吗?:wdb12:
跟偏激的人较劲肯定也是偏激的人,不把自己反对的东西一棒子打掉,难道留着给自己一个想头?:wdb12: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认为自己是一头猪,你接受吗?

跟偏激的人较劲肯定也是偏激的人,不把自己反对的东西一棒子打掉,难道留着给自己一个想头?:wdb12:

我没和他较劲。我反对你我讨厌你我看你不顺眼我还能把你打晕了?:wd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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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观点和想法,不是某个人。
如果观点和想法是病态的,应该把它们从脑海中清除出去。有什么不对吗

你意思是楼主脑海里有同性恋的观点和想法,发帖的目的是把同性恋的观念从自己的脑海中清除出去?恐怕你误会了吧。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认为自己是一头猪,你接受吗?

你意思是楼主脑海里有同性恋的观点和想法,发帖的目的是把同性恋的观念从自己的脑海中清除出去?恐怕你误会了吧。
标题不是很简洁吗,楼主用了一个比喻,指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既然是病,就应该积极治疗,而不是接受和任其蔓延。
一目了然的意思,是你过度解读了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认为自己是一头猪,你接受吗?

标题不是很简洁吗,楼主用了一个比喻,指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既然是病,就应该积极治疗,而不是接受和任其蔓延。
一目了然的意思,是你过度解读了

如果我没看错,标题里提到“猪”字,这也是一种积极治疗的方式?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认为自己是一头猪,你接受吗?

那如果把“猪”改成你可以接受的文字,你是不是就赞成楼主的观点了呢
应该不会那么简单,问题不是在文字,而是在你

我没有完全反对楼主,也不完全赞同楼主。

请问你完全赞成楼主的观点吗?

如果你完全赞成,表示你没有问题?

如果你不完全赞成,问题在你?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认为自己是一头猪,你接受吗?

我没有完全反对楼主,也不完全赞同楼主。

请问你完全赞成楼主的观点吗?

如果你完全赞成,表示你没有问题?

如果你不完全赞成,问题在你?

其实这个帖前面我没有细看,只看了种瓜沥酒引用的那些
我的观点很明确,同性恋是病态,变态,不应该接受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爱上一头猪,你接受吗?

呵呵,同性恋中国自古有之,跟加拿大还是中国没啥关系。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性开放(尤其是男性)程度很高的国家,现在更是世界领先,要说保守的只是某些男性的附属财产性别的人而已。
另外,在古代中国,有些同性性行为未必是因为同性恋(有真正感情意义上对同性的恋多半是天生的,而有些则是后天的),古代很多同性行为是因为风尚所致,读过《红楼梦》吧薛蟠对柳湘莲就是那个意思。
在中国,传说同性恋最早始于黄帝。清代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中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到商代,就有“比顽童”、“美男破产(老)、美女破居”之类的说法。至于流传在春秋战国、汉代时期的“龙阳”、“余桃”、“断袖”等历史典故更是脍炙人口。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人于是就以“龙阳”、“余桃”、“断袖”等来暗指同性恋现象。
从现有的史籍资料来看,中国汉以前“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多有歌咏之词。至唐朝与五代期间,男色之风渐衰,但至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于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清时期又复盛,尤其是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当时北京有本叫《朝市丛载》的类似于旅游指南的书上,载有吟咏相公的诗:“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这种“私寓”制度,直到清末民初,才有伶人出面倡议而被废止。
对于先天的同性恋应给与同情和自由,但是后天鼓励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这部分人确实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正常,也的确是非主流,不歧视不等于就要发扬光大。比如盲人跟正常人有同等权利,不代表也要把其他眼睛好的人的双眼刺瞎来保持平等是一个道理。
不过不管怎样,同性恋是人家自由的选择,只要不要去有意影响别人,不去收养孩子,两个人好好过去吧,骂人家是猪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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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帖前面我没有细看,只看了种瓜沥酒引用的那些
我的观点很明确,同性恋是病态,变态,不应该接受

那我的观点与你更没冲突了。我只是觉得没有人有权利去抨击别人的性取向。引导是可以的,但是上升到歧视辱骂那是不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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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的观点与你更没冲突了。我只是觉得没有人有权利去抨击别人的性取向。引导是可以的,但是上升到歧视辱骂那是不尊重别人。

这不是我喜欢的话题,也许冲突在于性别的差异。
就像我能接受Lesbian,认为那是个很美的画面。但一听说男同立刻就要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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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同性恋中国自古有之,跟加拿大还是中国没啥关系。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性开放(尤其是男性)程度很高的国家,现在更是世界领先,要说保守的只是某些男性的附属财产性别的人而已。
另外,在古代中国,有些同性性行为未必是因为同性恋(有真正感情意义上对同性的恋多半是天生的,而有些则是后天的),古代很多同性行为是因为风尚所致,读过《红楼梦》吧薛蟠对柳湘莲就是那个意思。
在中国,传说同性恋最早始于黄帝。清代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中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到商代,就有“比顽童”、“美男破产(老)、美女破居”之类的说法。至于流传在春秋战国、汉代时期的“龙阳”、“余桃”、“断袖”等历史典故更是脍炙人口。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人于是就以“龙阳”、“余桃”、“断袖”等来暗指同性恋现象。
从现有的史籍资料来看,中国汉以前“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多有歌咏之词。至唐朝与五代期间,男色之风渐衰,但至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于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清时期又复盛,尤其是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养相公成风。这些大户人家买来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赏玩,称“男风”,小孩被称为“相公”或“象姑”。当时北京有本叫《朝市丛载》的类似于旅游指南的书上,载有吟咏相公的诗:“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这种“私寓”制度,直到清末民初,才有伶人出面倡议而被废止。
对于先天的同性恋应给与同情和自由,但是后天鼓励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这部分人确实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正常,也的确是非主流,不歧视不等于就要发扬光大。比如盲人跟正常人有同等权利,不代表也要把其他眼睛好的人的双眼刺瞎来保持平等是一个道理。
不过不管怎样,同性恋是人家自由的选择,只要不要去有意影响别人,不去收养孩子,两个人好好过去吧,骂人家是猪就不对了。

本帖是针对多伦多教育局指引AK 12中强制所有中小学生学习同性恋课程、要求模仿和扮演同性恋、批判异性家庭的的内容所发。
 
最后编辑: 2012-10-15
回复: 如果你的小孩爱上一头猪,你接受吗?

我想大多数人都不喜欢被人以异样的眼光注视自己或者被歧视,大部分人也都不喜欢生活在暗处,难道这些同性恋非要给自己Hard time吗?他们中的多少人想要一个正常的家庭跟孩子,但是他们没得选。所以我觉得这不是他们的选择,而且上天选择了他们。我觉得我们可以不同意不支持,但是不要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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