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北京使馆提供的表格:IRPA TRV Kit E (08-2004).pdf
因私访问 (探亲访友)
申请人需提供:
1. 一份由雇主出据的准假信,信中须包括以下内容:你的姓名、职务、现在的工资数额。信中还必须用中文注明你雇主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2. 反映目前存款状况的银行证明;
3. 在中国的财产证明 (例如: 房产证明、车辆注册证明等) 。
邀请人需提供:
1. 说明访问目的的邀请函;
2. 邀请人的家庭成员名单;
3. 经公证的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例如: IMM1000 表、永久居民卡―正反面复印件、学习许可、工作许可);
4. 下列文件的原件或公证件:
a) 由加拿大海关和税务总署 (Canada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 出据的邀请人及其配偶的税收状况证明;
b) 如受雇,说明邀请人及其配偶收入情况的受雇信;
c) 如在校学习,所在学校出据的录取通知书及成绩单。
因私访问 (探亲访友)
申请人需提供:
1. 一份由雇主出据的准假信,信中须包括以下内容:你的姓名、职务、现在的工资数额。信中还必须用中文注明你雇主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2. 反映目前存款状况的银行证明;
3. 在中国的财产证明 (例如: 房产证明、车辆注册证明等) 。
邀请人需提供:
1. 说明访问目的的邀请函;
2. 邀请人的家庭成员名单;
3. 经公证的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例如: IMM1000 表、永久居民卡―正反面复印件、学习许可、工作许可);
4. 下列文件的原件或公证件:
a) 由加拿大海关和税务总署 (Canada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 出据的邀请人及其配偶的税收状况证明;
b) 如受雇,说明邀请人及其配偶收入情况的受雇信;
c) 如在校学习,所在学校出据的录取通知书及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