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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退费公告和OB44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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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起码一半人当年是跟风递申请的,真正想去的不到三分之一,现在被康尼这么折腾,跟多人不想去加拿大了或有其它路可走,这些人还担心康尼把这钱也卷走呢,巴不得快点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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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兴讼, 何必这么急着退钱?

既然退钱, 当初兴讼却是为何?

首鼠两端的蠢徒, 可怜可笑, 可鄙可耻.

只要存在一颗这样的老鼠屎, CIC的律师甚至连协议都可以推翻!

兴讼的人们立场如此的不能协调, 官司还打的个卵?! 还集体诉讼个鸟?! 还在争取个球?!


1. 关于Tim如何指导他的客户退费,那完全是别人的事情,与你无关,犯不着你动这么大气,放松点。

2. 与你有关的是参加不参加都受益的那种“集体诉讼”,我很早就发贴说了,在9月18号28万人的禁制令被驳回之前,法官和Department of Justice都说了几次,反对这种形式的诉讼。这句话我都说了N次了。

3. 9月18号justice Barnes不给28万人禁制令,同意CIC在C38生效90天后开始退费,这是法庭的判决。

4. 如果你自己仍然想要那种参加不参加都受益的集体诉讼,应该是去找相关律师要求去,去发邮件,去活动。据我所知,想打集体诉讼的几个律师,也不会对非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最后编辑: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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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Tim如何指导他的客户退费,那完全是别人的事情,与你无关,犯不着你动这么大气,放松点。 (一鸣冲动了. 同样的逻辑, 家园论坛里面更多的并不是Tim的客户, Tim的客户在自家群/电邮里面沟通就好了,是否多余发出来给不是Tim的客户看?)

2. 与你有关的是参加不参加都受益的那种“集体诉讼”,(我从来说的不是这个)我很早就发贴说了,在9月18号28万人的禁制令被驳回之前,法官(应该是独立的)和Department of Justice(政府和CIC一边的, 反对不出奇)都说了几次,反对(又说了, 法官反对的着吗??? 加拿大的法官也有他们的政法委管着吗???)这种形式的诉讼。这句话我都说了N次了(N+1, 递归法)

3. 9月18号justice Barnes不给28万人禁制令,同意CIC在C38生效90天后开始退费,这是法庭的判决。(禁制令被驳回是指标性质的事件. 这个判决也是遗产也是负担, 翻译成大家能听懂的话就是"事情必须在329框架下解决, 反对任何挑战329本身的行为')

4. 如果你自己仍然想要那种参加不参加都受益的集体诉讼,应该是去找相关律师要求去,去发邮件,去活动。据我所知,想打集体诉讼的几个律师,也不会对非客户透露任何信息。(我知道谁正在以怎样的方式做这样一件事和他们基本的法律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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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起码一半人当年是跟风递申请的(又有多少是跟风起诉的? 又有多少是被忽悠进去起诉的?),真正想去的不到三分之一,现在被康尼这么折腾,跟多人不想去加拿大了或有其它路可走,这些人还担心康尼把这钱也卷走呢,巴不得快点退费。

随大流本是国民劣根性之一, 不稀奇.

先随大流, 后自顾自, 很不天真很不傻, 就是很吊诡很讽刺~

草民"草"惯了.

真实是无话可说, 何必说?
 
最后编辑: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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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战壕里,Tim和moi都是伟大的战士,支持Tim,MOI!91要坚持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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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鸣冲动了. 同样的逻辑, 家园论坛里面更多的并不是Tim的客户, Tim的客户在自家群/电邮里面沟通就好了,是否多余发出来给不是Tim的客户看??

法官反对的着吗??? 加拿大的法官也有他们的政法委管着吗???)

禁制令被驳回是指标性质的事件. 这个判决也是遗产也是负担, 翻译成大家能听懂的话就是"事情必须在329框架下解决, 反对任何挑战329本身的行为'

1. Tim的邮件被非客户看了,对他们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以后Tim的法律行动,这些人被排除在外。

2. 集体诉讼只有法官能反对掉。正如禁制令只有法官能驳回。法官在禁制令开庭之前和之中都表达了反对集体诉讼的看法。如果法官不能反对掉,谁能?集体诉讼除了法官还有谁能批准?

3. 禁制令开庭,Tim没有参加,因为那是与Tim的诉讼无关的事情,他过去,现在,未来都没有也不会参与任何与集体诉讼有关的事情。同样的道理,参加Tim的人,也完全不必理会集体诉讼。禁制令被驳回是遗产还是负担,与我们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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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兴讼, 何必这么急着退钱?

既然退钱, 当初兴讼却是为何?

首鼠两端的蠢徒, 可怜可笑, 可鄙可耻.

只要存在一颗这样的老鼠屎, CIC的律师甚至连协议都可以推翻!

兴讼的人们立场如此的不能协调, 官司还打的个卵?! 还集体诉讼个鸟?! 还在争取个球?!

退钱和诉讼不矛盾,这个观点我三个星期以前的帖子就说了: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599866

款退了就是真正的GAME OVER, 任何判决都没有意义了.

三个星期前我对你的疑问的回帖,这么快就忘了?

Justice Barnes已明确表态,收到退费不代表诉讼的终结。王仁铎等律师也是在得到这个表态之后,才放心退出申请禁制令的行列,并对媒体表示,不影响他的客户。

Justice Barnes的这个表态,即将通过判决书的形式发布。

如果你的退钱了就不存在诉讼的逻辑成立,为什么9月18日法官一边同意CIC执行C38启动退款,一边又安排11月23号再开庭讨论违宪诉讼怎么组织?还提出了2013年年中违宪官司开庭的计划?

违宪官司的发展不会按照你的主观想法而改变,你无法理解的东西不代表不存在。对于你不理解的东西采取谩骂的方式来回应正符合你自己的“草民”的描述。“辱骂与恐吓绝不是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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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排除如果接受退款,将来即使诉讼成功,也可能遭遇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个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所以坚持诉讼的人不应该去退款,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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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钱和诉讼不矛盾,这个观点我三个星期以前的帖子就说了: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599866



三个星期前我对你的疑问的回帖,这么快就忘了?



如果你的退钱了就不存在诉讼的逻辑成立,为什么9月18日法官一边同意CIC执行C38启动退款,一边又安排11月23号再开庭讨论违宪诉讼怎么组织?还提出了2013年年中违宪官司开庭的计划?

违宪官司的发展不会按照你的主观想法而改变,你无法理解的东西不代表不存在。对于你不理解的东西采取谩骂的方式来回应正符合你自己的“草民”的描述。“辱骂与恐吓绝不是战斗”。

退潮的时候有人会是光屁股的~

我们走着看~

anxioustogetmoving 若是一无是处的输了, 发裸照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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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排除如果接受退款,将来即使诉讼成功,也可能遭遇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个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所以坚持诉讼的人不应该去退款,我认为。(技术上, 至少应该到与此诉讼有关的某个正确的时间节点再去申请推费. "正确的时间节点"就需要律师的专业意见了, 而不是某个律师"不建议", 某个律师没消息. )

顶~
 
最后编辑: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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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帅哥Moi。 你越来越好了,不骂人了。思辨能力很强,一针见血。建议你可以做大律师,哲学家,改革家,不过我强烈建议的是:做个神学家!God Bless You!:wdb9:

违宪官司的发展不会按照你的主观想法而改变,你无法理解的东西不代表不存在。对于你不理解的东西采取谩骂的方式来回应正符合你自己的“草民”的描述。“辱骂与恐吓绝不是战斗”。[/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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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帅哥Moi。 你越来越好了,不骂人了。思辨能力很强,一针见血。建议你可以做大律师,哲学家,改革家,不过我强烈建议的是:做个神学家!God Bless You!:wdb9:

违宪官司的发展不会按照你的主观想法而改变,你无法理解的东西不代表不存在。对于你不理解的东西采取谩骂的方式来回应正符合你自己的“草民”的描述。“辱骂与恐吓绝不是战斗”。
[/QUOTE]


:wd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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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上, 就TIM官司目前所处的阶段和控辩双方的法律见解以及法官的裁决而言, 在这里谈"违宪"基本上就是步子迈的太大以致有些扯蛋~

BY THE WAY, 这样的说法被称做讥讽似乎比被称做谩骂和恐吓更恰当些, 尽管anxioustogetmoving的本意并不是讥讽.

anxioustogetmoving祝官司赢, 祝大家都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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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帅哥Moi。 你越来越好了,不骂人了。思辨能力很强,一针见血。建议你可以做大律师,哲学家,改革家,不过我强烈建议的是:做个神学家!God Bless You!:wdb9:

违宪官司的发展不会按照你的主观想法而改变,你无法理解的东西不代表不存在。对于你不理解的东西采取谩骂的方式来回应正符合你自己的“草民”的描述。“辱骂与恐吓绝不是战斗”。
:wdb45::wdb45::wdb10::wdb10::wdb9::wd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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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潮的时候有人会是光屁股的~

我们走着看~

anxioustogetmoving 若是一无是处的输了, 发裸照上来.

顶老傅大哥~


误会越来越大了。我在2楼就写了,起诉的不要去主动要退费。写的那么清楚,怎么你认为我的意思是要去退费?

你到底有看Tim那封邮件吗?他在邮件里有没有说清楚注意事项,如果不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还有相关的方方面面的问题?为什么总是断章取义理解我引用的某一段话?难道我必须要把整个邮件逐字逐句翻译一下?要移民的人,连那样一封邮件都看不懂还移民干什么?我引用某一句话难道就代表那句话是Tim想表达的全部意思?

你有没有看清楚CIC那两个连接的内容?那里现在还是收集信息阶段,而且针对不同的群体设置了不同的退费priority,首先是给在这个通知出来之前要求退费的人退,还有其次,自己去看看。

根据律师们和CIC协商的结果,11月23号的开庭才决定诉讼怎么走,以及决定退费和销毁案件等议题。CIC的退费公告还是个准备程序。如果退费那么容易完成,为什么计划花一年时间?

要尽量给出客观的见解,必须先对现有的事实了解清楚,而不是随便瞟一眼马上张嘴给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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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上, 就TIM官司目前所处的阶段和控辩双方的法律见解以及法官的裁决而言, 在这里谈"违宪"基本上就是步子迈的太大以致有些扯蛋~

BY THE WAY, 这样的说法被称做讥讽似乎比被称做谩骂和恐吓更恰当些, 尽管anxioustogetmoving的本意并不是讥讽.

anxioustogetmoving祝官司赢, 祝大家都好运.


集体诉讼就是违宪的诉讼,原来你一直想要的集体诉讼竟然是扯蛋?

如果你真的不了解集体诉讼的诉求是什么,为什么要集体诉讼,为什么要有这个诉求,那就是不知情了。但我不知道你是真的不懂,还是一知半解,还是懂了但不想承认。打集体诉讼的律师在某英文媒体已经说了大致的诉求,那个报道我很早就贴了,相关段落也圈出来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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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果非常想去加拿大,又正在兴讼的人,最好不要主动申请退费。因为从合同法上说,当时收费并立案,意味着CIC与申请人之间的合约成立了,CIC有义务审理。现在如果申请人无论受到怎样的威肋或诱惑自动申请并接受退费了,一不小心就会掉进CIC再次精心设好的陷阱里。不去领这几千元的退费,如果CIC不审案确拿在手里,其实质是不当得利,法理上不可能被没收的。当然,如果CIC文件中确认了是强退的,则应当等CIC主动退上门来,并且文件中不能包含申请人自愿接受或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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