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Tim如何指导他的客户退费,那完全是别人的事情,与你无关,犯不着你动这么大气,放松点。 (一鸣冲动了. 同样的逻辑, 家园论坛里面更多的并不是Tim的客户, Tim的客户在自家群/电邮里面沟通就好了,是否多余发出来给不是Tim的客户看?)
2. 与你有关的是参加不参加都受益的那种“集体诉讼”,(我从来说的不是这个)我很早就发贴说了,在9月18号28万人的禁制令被驳回之前,法官(应该是独立的)和Department of Justice(政府和CIC一边的, 反对不出奇)都说了几次,反对(又说了, 法官反对的着吗??? 加拿大的法官也有他们的政法委管着吗???)这种形式的诉讼。这句话我都说了N次了(N+1, 递归法)。
3. 9月18号justice Barnes不给28万人禁制令,同意CIC在C38生效90天后开始退费,这是法庭的判决。(禁制令被驳回是指标性质的事件. 这个判决也是遗产也是负担, 翻译成大家能听懂的话就是"事情必须在329框架下解决, 反对任何挑战329本身的行为')
4. 如果你自己仍然想要那种参加不参加都受益的集体诉讼,应该是去找相关律师要求去,去发邮件,去活动。据我所知,想打集体诉讼的几个律师,也不会对非客户透露任何信息。(我知道谁正在以怎样的方式做这样一件事和他们基本的法律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