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自己把车碰了,大家看看这种情况适合报保险吗?
我是觉得这个政策不符合通用的商业和道德原则,按理说,做错了就该受罚,让没有出错的一方赔钱,这不符合普世价值-让我也普世一下,哈哈。或许,这就是安省保险贵的原因之一?
设想某个保险公司,自己的客户几乎不出责任事故,但遇到了总出事故的其他保险公司的司机,出了很多事故,那在这种体系下,此保险公司岂不是亏本甚至要关门?那么他能做的就是,即使客户全是顶级安全的驾驶员,他也要涨他们的保险。
至于你说的那些状况,比方可以规定,先行由自己保险公司无条件赔付,随后自己保险公司找对方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过期或无保险的由驾驶人赔偿,外省或外国车,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也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这样才是一个确保公平合理可持续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