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去加州旅游带考察,一个朋友给推荐个购买生意的机会
具体情况如下:
“华人旅行社,老板快60岁了,要退休。做了15年,想把旅行社出让。价钱35万美元。目前3个正式员工, 2个独立员工。年净利润超过10万。单是签证一项的年收入就达4---5 万美元。 ”
几个问题:
1.收购现有企业是否符合EB5规定?
2.现有员工不算作10个雇员,需要两年内另雇10人是吗?
3.什么叫独立员工?是不是就是类似司机,导游这类非全职?
4.年净利润10万?可能吗?办理签证收入4-5万美元怎么觉得貌似不可能啊?
另外,大家怎么怎么看在美国经营旅游生意?我了解加州华人旅行社很多,不过国人现在获取美国签证较以前容易了许多,市场潜力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