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最新爆料,黑,慎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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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6::wdb6::wdb6::wdb6::wdb6::wdb6:


里面最逗的一句就是那行红色大字!



:wdb6::wdb6::wdb6::wdb6::wdb6::wdb6:


仁兄您就别乱开心了。
动用高科技去侦察嫌疑人,是每个国家法律机构的权利。
您就别大惊小怪的。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及公正。
现在有人在朱令案中,不公正,那我们就要利用我们智力及资讯的方便,还原此案。就算不能达到为朱令案水落石出的效果,也要让作案人一身愧疚及离开美国。
请不要再发出怪声了。
而且投铊人已经在这网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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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您就别乱开心了。
动用高科技去侦察嫌疑人,是每个国家法律机构的权利。
您就别大惊小怪的。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及公众。
现在有人在朱令案中,不公正,那我们就要利用我们智力及资讯的方便,还原此案。就算不能达到为朱令案水落石出的效果,也要让作案人一身愧疚及离开美国。
请不要再发出怪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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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求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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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桥上:
您的号是2006年的,刚刚是孙投铊为自己狡辩的时候。这批文章刚好是那时出来,看来那是您已经为今天做好了准备。
06年注册仅仅才三篇铊中毒的文章,这些文章在百度里看过。
好幸运,能有嫌疑人亲自发帖上来。
俺只想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您在作孽,天在看。
万物都有联系,这辈子逃掉,下辈子及您的子女也难逃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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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桥上:
您的号是2006年的,刚刚是孙投铊为自己狡辩的时候。这批文章刚好是那时出来,看来那是您已经为今天做好了准备。
06年注册仅仅才三篇铊中毒的文章,这些文章在百度里看过。
好幸运,能有嫌疑人亲自发帖上来。
俺只想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您在作孽,天在看。
万物都有联系,这辈子逃掉,下辈子及您的子女也难逃报应。
哦,这个不好说,不过白宫网站那块儿绝对是孙那帮子在搅,要是有人不喜欢这个请愿,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搅乱这个网站,让所有中国人的请愿都看上去是个笑话。。。。。。或者至少,让这个平台变成一个笑话。
 

Johnny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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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您就别乱开心了。
动用高科技去侦察嫌疑人,是每个国家法律机构的权利。
您就别大惊小怪的。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及公正。
现在有人在朱令案中,不公正,那我们就要利用我们智力及资讯的方便,还原此案。就算不能达到为朱令案水落石出的效果,也要让作案人一身愧疚及离开美国。
请不要再发出怪声了。
而且投铊人已经在这网出现了。

:wdb24:

是您没明白我的意思,还是我没明白你的意思??

是不是我该为那句话配个图啊?


:wdb5:



这个就是孙维说的所谓的“窃听器”!

注意看哦!上面还有一张白色的“QC”贴纸!

原来京城锦衣卫专用的东西,居然还是经过流水线“质量管控”过的呢!

:wdb6::wdb6::wdb6:

现在我能补充上那句“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了吗??

:wd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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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24:

是您没明白我的意思,还是我没明白你的意思??

是不是我该为那句话配个图啊?


:wdb5:



这个就是孙维说的所谓的“窃听器”!

注意看哦!上面还有一张白色的“QC”贴纸!

原来京城锦衣卫专用的东西,居然还是经过流水线“质量管控”过的呢!

:wdb6::wdb6::wdb6:

现在我能补充上那句“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了吗??

:wdb4:

流水线生产侦察用具那有什么奇怪,还可以出口。
不过就是体积太大,俺不是搞电子的。
从功能分析,收音----音频变无线信号---再发送出去但从图片来讲,看不到电池,线路好像过于简单。就一个收音喇叭,两个环形磁铁,没有处理器及集成电路。
您的图片何来?
现在您还不能用红字那句话!
 

Johnny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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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线生产侦察用具那有什么奇怪,还可以出口。
不过就是体积太大,俺不是搞电子的。
从功能分析,收音----音频变无线信号---再发送出去但从图片来讲,看不到电池,线路好像过于简单。就一个收音喇叭,两个环形磁铁,没有处理器及集成电路。
您的图片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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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7::wdb7::wdb7:

俺现在总算知道了!

要是孙维不是犯罪嫌疑人,丫一定疯狂的会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而不是现在这副所谓“笑骂由人”的状态,

原来被人冤枉的感觉真是够差的!!

:wdb14:

照片是孙维自己在2005年12月18日下午4点25分用佳能PowerShot S400照的!

并在同年同月的30日用于自己发表的网络自白书里,

相关信息请过目!


 

附件

  • 窃听照片.jpg
    窃听照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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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线生产侦察用具那有什么奇怪,还可以出口。
不过就是体积太大,俺不是搞电子的。
从功能分析,收音----音频变无线信号---再发送出去但从图片来讲,看不到电池,线路好像过于简单。就一个收音喇叭,两个环形磁铁,没有处理器及集成电路。
您的图片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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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是用来放音的,不是收音的。拾音话筒用不着那么大。

如果是窃听器更用不着那么大的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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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个矛盾点---谈贝志诚对朱令中毒事件的论述

附:我是薛钢,朱令和孙维的同学。
  
  在孙维声明发表之后,我们很多同学一直在关注天涯的这个帖子。我也已经就自己所了解的情况介绍发表了相应所知的一些事实。与众多网友一样,多年来我们深深痛息于朱令铊中毒这个极其残酷的悲剧,努力支持和帮助朱令苦难而坚毅的家庭,虽然我们没有说过太多。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网络上对我们另外一位同学孙维的指控。许许多多的流言与我们所知之实情相去甚远,对孙维多年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这也是我们非常不愿看到的。由于网友的很多传言都源自贝志诚,我想在此汇集贝在天涯的发贴,罗列所言及的论点,与我及我的同学所知所思做一对应。只求能够去伪存真,以正视听。
  
  文中所引贝之言论全部摘自贝在“孙维声明”贴的回复。同时,我恳请众网友冷静阅读所有发贴,务请以求实为主旨,而非肆意相互攻谪,切切。
  
  1.
  贝----“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所以几乎可以相信凶手是朱令的女同学。(这并非是警方的主要依据)”
  
  薛----“一定是…” “所以几乎可以相信…”不知是否可以判断为贝的臆断?我也无法赞同贝的逻辑:“非常接近朱令的人 = 朱令的女同学” 。
  
  2.
  贝---- “孙某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但从上面可以看到,如果当时不是和朱令关系较好的人,很难获得下毒的机会。”
  
  薛----我想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另我也想诚恳地借此机会提醒一些网友,我及很多物化2的同学可以证明,正如贝多次提及的,孙维和朱令关系还是挺好的,绝非有个别网友所言“深仇大恨” 。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 我的确在大学五年期间未有所闻。为此我也询问了数位同班女生,所得到的回答与我所知一致。
  
  3.
  贝---- “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薛----正如许多网友所述,尤其是清华文艺社团“一路倾情”“迷你猫”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而贝在12/31/2005 13:21:54 贴子中承认“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而且“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可是贝当年此番论述成为了多年来舆论斥责孙维加害朱令的唯一动机。如果贝如其发贴所言,觉得自己“可能有误” ,认为“不能算动机” ,我想希望贝能就这一点清楚地为孙维澄清一下应该不为过。
  
  详情请阅贴:(孙维声明贴,下同)
  作者:一路倾情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8:11 (p.3)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5:36:12 (p.6)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6:01:36 (p.6)
      
  4.
  贝---- “只有孙某曾和一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
  
  薛----这连贝本人也明确表示不能确信的传言是近十年来芸芸众生要把孙维推上绞架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我们的同学,很多校友,以及化学相关背景的网友都以实情证明了这不是事实。 做为最先,最有影响力的传播者,贝是否应该坦承自己的失言,就此论点还孙维一个清白?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2:28 (p.1)
  作者:独孤九绳 回复日期:2005-12-31 10:10:14 (p.2)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2:07:56 (p.2)
  作者:加菲猫vc 回复日期:2005-12-31 23:41:34 (p.5)
  
  5.
  贝---- “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薛----与事件的出入,在我先前贴子里已经详细叙述。简而言之,当日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到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非打印稿),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打印后由班里的同学连夜翻译,包括孙维。第二天,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和。当时,系领导是我们与协和所有联系的中间渠道。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1:53:01 (p.2)
  
  6。
  贝---- “事实上朱令1995年4月底被诊断出是铊中毒,公安部门就已经开始调查。而且包括我在当年7月份也接受过公安的询问,在当年底之前我就知道怀疑是孙维,并且公安部门已经在询问。”
  
  薛---- 据我所知,正如孙维声明中所言,孙维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在95年被问询过。但是唯一一次讯问(注:讯问和一般的问询是有区别的)是在97年4月2日。就此事,我们班女同学“太阳正暖” 了解较为详细:
  
  “太阳正暖”---- 如果我没有及时回答的话,抱歉,绝无有意回避。95年孙维和我们一些其他同学一样,被叫去派出所询问和调查,据我所知,在97年4月之前,她没有以不同于这样的方式被介入过此事的调查,包括被公安讯问。97年4月她被公安14处突然带走讯问一事,我印象很深刻,因为她当时一晚上没回来,事先也没和谁说过,同宿舍的同学都觉得挺奇怪的(这是基于安全的考虑,谁要是晚上因为什么原因不回来要给其他人打声招呼,否则时间再长些就要找一找了),过后她告诉我们她被公安14处突然带走了,后来她可以回家时已经非常晚了,说的时候她情绪还是在很震惊的状态,不知道怎么突然发生了这种事情,并给我们说了一些讯问中的事情,象公安不让打电话回家、长时间一点不让休息的讯问、反复问同一件事等等,我印象很深刻。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6-1-2 21:12:13 (p.11)
  
  
  7、
  贝---- “关于她爷爷托话、高层干预,这个事情朱令的父母和我都从公安部门的不同渠道得知过,绝对不是空穴来风或者有意造谣。而且朱令父母今年上访希望重查此案,公安部门私下给的答复也是上层当年有过批示,不可能重查。孙维关于此事的描述肯定有问题。”
  
  薛---- 对此我一无所知,无法评论。只是希望贝能清晰指明“所闻” 出处。另望贝告之“当年有过批示”是95还是97?若是97,孙维的爷爷已于95年去世;若是95,为何97年4月可以审讯而后则不可“重查”?
     
  8.
  贝---- “孙维是跟朱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而关系不好的女生另有人在。”
  
  薛---- 且不言“关系不好的女生” 是否确有其人,如2所述,孙与朱令关系不坏不应成为贝指责孙下毒的佐证。详情请阅2。
  
  
  9.
  贝---- “我还清晰地记得1995年4月下旬,朱令的病诊断出来前几天;因为各国医生们已经极度怀疑是铊中毒了,而协和声称没有设备检查。我和我北大的同学在加紧翻译国外来的关于如何检查铊中毒的邮件,当时我们去了朱令所在的宿舍楼求助,有人告诉我们几个女还是朱令的同学,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提出求助的请求后,这几个女生居然回答说:“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要知道她们是朱令的同学,而我北大的同学跟朱令素昧平生,在这件事情上却经常通宵熬夜处理邮件。所以,我对朱令的女同学们和清华有很深的成见既来自于此。”
  
  薛----与事件的出入,请见5。
      
  10.
  贝---- “朱令的一位男同学给我的邮件里更加证实了,我只摘抄几句
      “物化2在大学5年中拿了不少荣誉,至于是否名副其实,仁智共见。班里的矛盾从一开始就是很大的。甚至到了毕业,可能还有一些矛盾没有解开。男生之间,女生之间,干部之间,种种矛盾只是被掩盖在荣誉虚幻的光环下。而至于为何“大家”维护着这一个“荣誉集体”,我的一个同学说其实是因为这是那些干部的荣誉。我的观点是物化2与其说是一个大学生的班集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高中生的班集体。” “物化2的通讯录到现在也不完整,对于一个“优秀班集体”实在是非常奇怪的。我以为实际上反映了荣誉光环背后的种种矛盾。” ”
  
  薛---- 关于我们的班级,我于12/31/2005 14:59:54已予回复。特复制于此。另外,不知贝可否赞同物化2是否优秀与孙维是否凶手似乎没有直接逻辑联系,因为如你所言,“孙维是跟朱令关系比较好的同学” 。 
  
  附贴:“至于我们的班级,我还是可以坚定地说,我们至今还是引以为荣。不是因为我是支书,不是因为所获荣誉,而是因为我们一同走过难以磨灭的日子。今天,在论坛里有我们现处世界各地的同学。我们坚定地在一起支持孙维的勇气,支持让能思考的人们能更多了解方方面面的事实。我无法否认,有些同学之间会有摩擦,就象由于种种原因,我自己和个别同学也有过不快。可是难道会有任何个人或群体的发展会是一帆风顺,和谐与共吗?为什么仅仅抱住个别的言论,而完全忽略这里这么多同样是朱令和孙维同学的声音呢?这也正是我诚恳地希望您能平静地审视一下你自己,避免先入为主,偏听偏信的原因。”    
          
  11.
  贝---- “朱令和朱令家人都深信孙维是凶手,记得多年前我去朱令家看望朱令时,朱令曾经喃喃自语说:我还把孙维当好朋友......难怪她在我休息(至第一次中毒后回清华)的时候老给我送咖啡喝。”
  
  薛----同样,对此番论述我一无所知,无法证实或是证伪。只是记得在校园宿舍里大家共享一些零食饮料的确是常有的。但以此作为指控证据应该相差太远。
  
  12.
  贝---- “我个人了解的情况让我深信孙维是凶手,但有些东西我不能公布因为很容易从内容里看出是公安部门的什么人和孙维的什么同学透露的。但我站在客观的角度也要承认,如果我是法官,我知道的事情并不足以让我100%的肯定孙维是凶手。”
  
  薛---- 首先我无法赞同贝所言之逻辑,既然“客观上不是100%肯定”,为什么主观上又深信不疑?其次,为了做客观的评价,还是希望贝能清晰指明“所闻” 内容及出处。
  
  13.
  贝---- “公安的确窃听孙维家里了,这点我听公安的朋友也说过,但是不是她发现的窃听器我就不知道了。”
  
  薛---- 这与孙维怀疑咖啡杯底装置为窃听器好象所言一致。但除了与孙维声明真实性的关系,与案件本身无直接关联。
  
  14.
  贝---- “孙维家找高层干预、公安局长说的话,我听朱令的父母说过(他们的消息来源是一名公安局的老干部,最近已去世),也听到在市公安局的朋友说过。除非消息来源都撒谎。”
  
  薛---- “听说”之事未必可以“听信” 的道理可以说浅而易见。再次希望贝能仔细确认消息的真伪,毕竟三人之言可以成虎。在此之前,望慎言。
      
  15.
  贝---- “我作为个人认定孙维是凶手,事实上看了她声明里面大量的谎言后更加认定,我为我的言论负责。我同时也承认真正从法律意义上证据不足。”
  
  薛----我仔细阅读了贝在此所发的所有贴子,除了“民乐队演出” ,“翻译电邮” ,“审讯次数” ,未见其指谪的其他“大量的谎言” 。此三项在3,5,6有所评述,贝所言与我所知有较大出入。不知是否因为贝从没有直接接触过当事人。
  
  
  16.
  贝---- “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谎,不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
  
  薛---- 我们班同学所了解之始末,请见6。
  
  17.
  贝---- “但是在中国,按照公安的朋友的说法,虽然此案证据不足,按当年的公检法水平,一是肯定会逼供、二是旁证也足以判了。但有高层这个批示,没有确凿证据只能放人。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让人啼笑皆非。”
  
  薛---- 此番论述我实在无法苟同。  
  
  18.
  贝---- “所以我说的,我中学是朱令的同学,后来又深深卷入此事,说我没有偏见那是胡说,作为一个个人,我掌握的信息足以让我认定孙维是凶手。但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判孙维有罪。”
  
  薛---- 离开了翔实的事实,谁也无法确证自己的观点总能不偏不倚,就这一点我可以了解贝。但是贝明知自己的观点有失偏颇,却一口认定并四处散布,误导了舆论,我认为贝就实在一些不付责任,对当事人也是极为不公平了。既不会“判孙维有罪” ,又“认定孙维是凶手” ,的确只能因为贝的“偏见”了。
  
  
  19.
  贝---- “首先,我的同学肯定是希望你们把翻译的资料汇总给我们,因为我们也在翻译;而且当时协和的态度是不接受任何资料。你现在说通过系里面转交给协和了,这叫死无对证。何况我的同学事后找你们要翻译好的资料,你也一直没给出来。谁在撒谎一目了然”
  
  薛---- 关于事情的经过,我在5已经做了陈述。如果查看qqww2000在1/1/2006 09:54:16转的几个贴子,童宇峰2004年3月13日的发言也可以证实,包括过夜陪护。如果贝的同学事后接触的是我,我想我没有理由不据实告之。只是我得承认对事后的这次接触,我的记忆有些模糊了,所以实在无法仔细描述。不过,翻译结果的确没有转交予贝。这里我所做的只能阐述我当时的切实经历,如果贝一定要指责其为谎言,只能一声叹息了。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1:53:01 (p.2)
  作者:qqww2000 回复日期:2006-1-1 09:54:16 (p.7)
  
  20.
  贝---- “这位朱令班上的团支书,我非常的鄙视你
    这是当年我一位同学在美国遇到你之后发给我的邮件:
    “好像不是。
    怎么连这样的材料都有假?
    我上个月遇到朱-孙班上的团支书,一脸遗憾的抱怨:“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才没得
    到优秀毕业班...”
    无奈的笑...”
    这就是你对朱令被人下毒的最大遗憾?”
  
  薛----对此,我已与12/31/2005 14:59:54予以回复。由于只涉及我个人,与案件本身无关,不在此缀述。有好奇的网友可以查询该贴。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9:54 (p.3)
  
  21.
  贝---- “而且跟朱令有矛盾很大的女生至少有两个,她们甚至在朱令整个患病期间坚决拒绝看望她。而朱令的同学在猜测时更多的猜测是这些人。”
  
  薛---- 如我在原贴所回,虽不知此言出处,但绝对混嚣是非。我们同学都曾数次探望住院中的朱令,不仅是在协和时,还有在海军总院。从未有人"拒绝看望"。如我前述,住院初期,几位女生也曾排日彻夜看护。qqww2000转贴童宇峰2004年3月13日的发言也有提及。
  
  详情请阅贴:
  作者:xuegang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9:54 (p.3)
  作者:qqww2000 回复日期:2006-1-1 09:54:16 (p.7)
  
  22.
  贝---- “关于咖啡杯,公安去朱令宿舍搜查,结果是在孙维床下的箱子里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而且被彻底清洗过。孙维的解释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脏了,所以就给洗了,然后怕在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里保管。”
  
  薛---- 对于咖啡杯我一无所知,无法评论。但“太阳正暖”作为孙维和朱令的同班女生,目击了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物件的全过程,特转贴于此。而我非常清楚“太阳正暖” 的真实身份,可以负责地说绝不是有网友所言孙维的马甲。另12/31/2005好象是贝第一次提及咖啡杯,但我不确定。
  
  “太阳正暖”--- “不错,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的东西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还“帮忙”来着--告诉他们那些是朱令的东西,而且在场的还有别的同学。当时没告诉我们是"搜查”,也没有出示搜查证,所以我不知道这叫不叫“搜查”。在整个期间根本没有“从孙维的箱子里找到朱令的咖啡杯”这回事,我的确记不清楚咖啡杯在哪里,但除了朱令的东西,派出所的人没有“搜查”其他人的东西,开箱子的事从何说起?说“因为发现杯子被清洗过,问孙维,孙维说怕落了灰...”,更全属杜撰。这些我都可以和派出所的同志对质,相信他们有记录!
  这不是推断,是我对当时情况的叙述,我想也是众网友希望看到的发言类型。”
  
  详情请阅贴:
  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6-1-1 19:15:15 (p.8)
  
  
  23.
  贝---- “我最后要说的是,我对诽谤的定义很了解,如果我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那是诽谤,但是我说出我的判断并不叫诽谤,哪怕这个判断不对。”
  
  薛---- 我不想与贝争论诽谤的定义,只是想摆出我所知的事实,是否诽谤,或是贝这句话的逻辑,还是交由他人判断吧。
      
  
  24.
  贝---- “我说了,我的看法肯定有偏见,包括我说出的事实很多人认为据此不足以怀疑孙维是凶手。我也得说他们的说法不无道理。”
  
  薛---- 同上20。贝所言似乎有些自相矛盾。
  
  
  25.
  贝---- “孙维在那次129文艺汇演里绝对是朱令的替补,这一点当时民乐队的和后来公安的朋友也都证实过,这也算公安的旁证吧。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清华的民乐队我想未必每种乐器都有两个人练习,文艺汇演如果朱令身体坚持不住让使用其它乐器的孙维作替补并非不合理。这点孙维很清楚,所以我认为她在民乐队事件上本质在撒谎。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薛---- 如3,贝坦承“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亦不了解清华文艺社团的运作,而且自言“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而由文艺社团校友的介绍,作为中阮伴奏的孙维与担任古琴独奏的朱令竞争是无稽的。  
    
  详情请阅贴:
  作者:一路倾情 回复日期:2005-12-31 14:58:11 (p.3)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5:36:12 (p.6)
  作者:迷你猫 回复日期:2006-1-1 06:01:36 (p.6)
  
  
  
  最后我想引用我们的同学的一段话结束这一个贴子,因为她写这段话的时候感情是真挚的,也因为她道出了我们众多同学及网友的心声。
  
  “首先:这个帖子是针对孙维的声明来的,对于朱令的不幸,我们这些同学更有切身体会更痛心,但不在这里多说。希望这一点不会引起大家的反感,说只关心孙维而不管朱令,这是两码事。其次,在网上绝大部分关心朱令和她的家庭的人,出发点一定都是善良的,很希望这一次能够多少让大家了解一些事实,不要再凭空猜测了,这对抓住凶手没有一点好处,事实上这个案件到现在为止,我都觉得扑朔迷离,非常不能理解,而知情更全面一些的公安最后也没能得出结果,而不知情的众位网友,难道仅仅凭着一些流传的说法,就能够推断某个人是凶手,并且在网上谩骂、攻击、诅咒,甚至威胁么?最后,希望大家也能够从经济上和真正意义上的破案方面帮助朱令和她的家庭。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
  
  寄请:
  祝福朱令,祝福清白的人心灵安宁!
  帮助朱令,帮助案件早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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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朱令的同班同学“王一风”?

谁是朱令的同班同学“王一风”?

·方舟子·

  据我了解,朱令、孙维的清华同班同学(物化2班,以及物化1班)很多人都认为孙维被冤枉,有几个还以真名或化名为孙维辩护,一一批驳贝志诚等人散布的谣言,以致有很多人干脆把他们说成是犯罪团伙,相信集体投毒的天方夜谭。这些人为孙维辩护,既是出于同学之谊(孙维在班里的人缘不错——这点也不太符合投毒者的特征。投毒者通常性格孤僻,北大、中国矿大的铊投毒者就是如此),也是因为他们比外人更了解一些真实情况,不会像广大网民一样被贝志诚等人的谣言所煽动。

  有人提醒我注意《羊城晚报》4月29日一篇对孙维不利的报道。我读了以后,大感惊讶。在这篇报道中,有一个化名王一风的孙维同班同学,配合网上舆论把矛头指向孙维。孙维的同学当然未必都相信她、支持她,也许也会有怀疑她的,但按常理,既然没有确证,为顾及同学关系,即使有怀疑也不会作声,最多是私下议论,不会公开出来指控她。也许王一风特别有良心有正义感,敢于站出来大义灭亲。问题是他用来指控孙维的那些理由,虽然与网上舆论保持一致,却根本就不成立。

  王一风称,“孙维是唯一能既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只有孙维可以近距离接触朱令的日常用品”。这种说法只能蒙骗对大学实验室如何运作一无所知的人。孙维虽然是班里唯一一个在实验课题中用到硝酸铊的同学,但是实验室对药品的管理并不严格,同一个实验室的人,或在别的实验室过来串门的人,想要的话也都可以偷得到。孙维的几个同学都作证其他人想要偷到铊并不难。王一风既然也在实验室做过化学实验,对此应该也很清楚。

  王一风还向羊城晚报记者提供了一个细节:“清华大学1994年9月开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都模糊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当时未查出原因,后来慢慢好转;隔了一段时间,又同样发作一次;这回引起了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到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做检查,但专业眼科医生仍然没有查明任何原因。王一风认为,之前的视力变化,现在分析起来很可能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

  视力出了问题,所以就是眼睛接触到了铊,所以就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有这个条件的当然只有和朱令住一个宿舍的人——一般人也许会觉得这个推理顺理成章,其实也是骗人的无稽之谈。铊中毒会导致视力下降乃至失明,这是因为经口服、呼吸、皮肤接触铊之后,铊损伤了视神经引起的,而不是因为眼睛接触到铊。如果隐形眼镜上有硝酸铊,硝酸铊对眼睛会有刺激,隐形眼镜哪还能戴?如果眼里的硝酸铊不洗掉,眼睛会红肿、疼痛,眼科医生很容易判断是某种药品刺激的。如果是长期微量地吸收铊导致的慢性中毒,那也不应该只是视神经受损。

  王一风提出这个奇谈怪论的目的,是为了把投毒现场锁定在朱令宿舍。如果朱令是口服中毒,在其他地方也可能下毒,但是如果是在隐形眼镜消毒液里下毒,那就只能是在宿舍里了。所以这是在有人指出朱令可能在别的地方中毒之后,为继续构陷孙维而发明的新说法。如果投毒现场不在宿舍,那么其他同班、同系、同校乃至校外的人,也都有投毒的可能,孙维不再成其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孙维同学们的有关邮件几次外泄,包括所谓“发帖纲要”。王一风称:“这些邮件是真的。‘回帖纲要’也是真的。”为什么这些内部的邮件会被曝光?贝志诚声称是因为黑客打入了孙维的邮箱。但是要打入别人的邮箱并不容易,而且不只一次,而是几次,孙维邮箱成了与黑客共享了?如果真的打入孙维邮箱,为何只拿到了那些群发给同学的邮件,而没有其他邮件?“黑客打人”经常是内部人员故意泄漏内部资料的借口。那些孙维同学们的内部通信应该是某个内部人员——很可能就是这个王一风——故意披露的,然后再加上误导性评语进行丑化,把它们当成罪证。我仔细看过那些邮件内容,不过是在互相商量、指导如何反击骚扰,没有任何涉及犯罪的内容。披露这些内部邮件,也是构陷孙维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有人以孙维同班同学的名义张贴《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以及发文章把孙维、其室友和其他好友从相貌到人品都损了一遍,说不定也是这个王一风干的。

  如果王一风是个不知情的、无知的外人倒也罢了,但是他不是,他是孙维的同班同学,很清楚真实情况是什么,却为何一而再、再而三故意说假话构陷孙维?这完全不合情理。(我一再说“构陷孙维”,不是肯定孙维就无嫌疑,但是即使孙维有嫌疑,为指控她而说假话、做伪证,仍然是构陷)

  一种可能是王一风与孙维有仇,所以抓住机会落井下石。但是同学们之间即使曾经有过什么仇恨,过了这么多年也早该淡薄了。另一种可能是王一风才是投毒的真凶或真凶的同党,所以必须让孙维当替罪羊。那样的话,这个王一风还会比其他同学表现得对朱令更加关心,对追查凶手更加热心,会给朱令家人及其律师提供很多信息。

  所以也应该把王一风列为嫌疑对象。这个可疑的王一风究竟是谁?采访过他的《羊城晚报》记者应该知道。

20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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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24:

是您没明白我的意思,还是我没明白你的意思??

是不是我该为那句话配个图啊?


:wdb5:



这个就是孙维说的所谓的“窃听器”!

注意看哦!上面还有一张白色的“QC”贴纸!

原来京城锦衣卫专用的东西,居然还是经过流水线“质量管控”过的呢!

:wdb6::wdb6::wdb6:

现在我能补充上那句“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了吗??

:wdb4:

这个杯子,我原来在国内做活动的时候做过奖品,是音乐杯,我还做过变色杯,不是窃听器了
 

Johnny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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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杯子,我原来在国内做活动的时候做过奖品,是音乐杯,我还做过变色杯,不是窃听器了

俺早知道不是了,

只是俺自以为幽默的“讽刺”了一下公安用的窃听器上怎么会有“QC”贴纸呢?

结果就被义愤填膺的同学们给按在地上打了一顿!

:wdb14::wdb7::wdb7::wdb7:

冤枉死我了!!


:wdb5:
 
C

cheese kk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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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就是一词--毒如蛇蝎,估计你已为人母,考虑一下你的孩子该如何面对你,你的孩子要是朱令,你当何以对?你不仅毁了她,毁了一个家,把她的父母置于水深火热中,有生之年活在煎熬中。你自己还振振有词,不认罪悔改,你以为穿上马甲,游过海,从池塘另一边上岸,就不认识你了?

注意了,孙铊有一女儿,叫谢ti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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