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关于老公放弃枫叶卡
请教:为什么“别主动申请放弃枫叶卡”?如果老公没住满2年,但是想在第四年的假期来看望我们,就应该申请探亲签证吧,那么是不是应该先主动给使馆写信,主动申请放弃枫叶卡???如果不申请放弃,如何探亲入境呢?
或者是5年半的时候,想来探亲,是不是虽然枫叶卡已经完全失效,也应该自己写信给使馆,寄回枫叶卡,主动申请放弃呢?
主动申请放弃枫叶卡,对以后再次申请办团聚移民,有什么影响吗?肯请大家指点。
1、枫叶卡有效期是5年,为什么第4年入境就不用尚在有效期之内的枫叶卡、而去申请什么签证呢?
2、枫叶卡只是旅行证件,它只起一个方便你旅行的作用,它并不是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画等号的。换句话说,枫叶卡过期了,不意味着你的永居身份也没了。
3、如果你的永居身份还在,只是那个旅行证件(枫叶卡)过期了,你需要去加国使领馆办一个一次性的“永久居民旅行证件”(PRTD),这时候你仍然是以永居的身份回加拿大。
4、只要你是永居身份,不管你有无枫叶卡,或者枫叶卡是不是过期了,加拿大使领馆是不会向你签发探亲签证(访问签证)的,因为访问签证的签发对像不是加国永久居民。
5、即使你没有履行加国永久居民“过去5年之内在加住满2年”的居住义务,你的永居身份也不是就此自动失去。取消你的永居身份,需要移民局官员的裁决,是要走程序的。
6、只要移民部没有裁撤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即使你“过去5年内没有在加住满2年”,你仍然是永居身份。在这之后的时间里,只要你重新满足了上述居住要求,你的永居身份就可以延续,并可以办理新的枫叶卡。
7、所说“别主动放弃枫叶卡”(准确说是“别主动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是指你别主动向移民局递申请,要求人家取消你的永居身份。如上所述,虽说你“5年中没有在加住满2年”,但这时你仍然是永居身份。尽管作为永久居民,你的旅行证件(枫叶卡)过期了,但你仍可以申请PRTD入境加拿大。如果拿到这个PRTD,回到加拿大,你今后仍有机会保住你的永居身份(比如履行相关的居住义务)。
8、在申办PRTD的过程中,如果加国移民当局认为你因没有履行永久居民的居住义务而拒绝你入境,他也得先裁撤你的永居身份、再拒发你的PRTD。但这种情况下是他做出的决定,不是你主动要求取消你的永居身份,你还有机会向移民部的IAD上诉,争取讨回身份。总之,永久居民身份来之不易,能保就保,别轻易放弃,至少别主动申请移民部取消你的永居身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