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看来是没有住满183天,但是第二个宝宝要在这边长驻,如果取消了保险,那么他怎么打疫苗啊

没有取消,只是必须居住满三个月才生效。你第一个就违反这条规定,申请一交,立刻走人,3个月回来就能有生效的医保?这是骗术。别自己做美梦,政府肯定追回被骗的费用。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没有取消,只是必须居住满三个月才生效。你第一个就违反这条规定,申请一交,立刻走人,3个月回来就能有生效的医保?这是骗术。别自己做美梦,政府肯定追回被骗的费用。

我们既不“聪明绝顶”,也没有高超骗术,并且从来不认为自己做了美梦,谢谢你真诚的提示,但不接纳你那挖苦和讽刺的语言。
 
C

cheese kk

Guest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原来这样啊,没有移民给他们打工,难怪拼命打油砂的主意。应该多养点牛啊,鹿什么的。


错了,就是来的移民难民这几年大幅增长,工作也不如以前好找了,医疗赤字也飞窜,油砂也不好卖了,价格偏低,只能减些福利看看了。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我看你们大多是幸灾乐祸啊!加拿大老移民为什么对新移民那么苛刻呢?难道你们原来不也是新痞子吗? 是不是来加拿大久了,就变得原来越没有人情味了?还是多一点善心为好啊!
 
H

happyvanw

Guest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我看你们大多是幸灾乐祸啊!加拿大老移民为什么对新移民那么苛刻呢?难道你们原来不也是新痞子吗? 是不是来加拿大久了,就变得原来越没有人情味了?还是多一点善心为好啊!

不是新旧移民的差别,是有钱没钱的差别。

前倨后恭,趋炎附势。如果楼主住私家医院不用纳税人一分钱,大家都忙着恭维。可是用了纳税人几万,大家都跟楼主拼命了,骂政府太无能,怎么不提高移民门槛呢,财产要求太低了。
 
H

happyvanw

Guest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7月12日登陆,10月1号生效。
但你不能离开30天上If absences from Canada exceed a total of 30 days during the waiting period, eligibility for coverage may be affected.
所以第一个孩子要自付

3月2日回加拿大,生小孩,并买房常驻。
你属于离开后回来bc省的,你离开的原因不属于公司外驻等例外,所以要等3个月,你6月1日才生效,要自付。
 
H

happyvanw

Guest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牛奶金拿了么?不过医疗部跟税务局不互通信息的,拿了就别出声,免得挨砖。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Mark
 

zqweng

灌水艇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不是新旧移民的差别,是有钱没钱的差别。

前倨后恭,趋炎附势。如果楼主住私家医院不用纳税人一分钱,大家都忙着恭维。可是用了纳税人几万,大家都跟楼主拼命了,骂政府太无能,怎么不提高移民门槛呢,财产要求太低了。

中国人能用政府多少钱?你说中国人多的地方,政府是穷还是富?自己人花点钱至于这样吗?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取消后是要补回所发生的费用吗?
我们一家是2010年7月12日登陆,8月1日离开,当时申请了CARE CARD,10月1日再次回到加拿大,医疗卡生效,刚好怀孕生孩子,11月生了小孩,12月30日离开,未取消医疗卡,在后面的二年里交有交保险,有报 税,今年3月2日回加拿大,生小孩,并买房常驻,但5月接到医卡被查通知,上面所写要提供的东西我们都没有,只有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小孩子也没在加打过 疫苗,看样子可能会取消保险,请问有知道我们这种情况的朋友吗,我们是否要退回医疗费用,生小孩的医疗费和产检费大概要多少钱啊?我们是否有别的办法?



这是个讨论过无数次的老话题,也有无数位移民朋友在这方面出问题,在下不才,把说过一百次的话再重复一遍:

1. BC省的公共医疗保险(MSP)是法定的,根据健康法,加入与不加入MSP,你自己并没有选择权,而是只能由你的事实居住状态来决定。如果你居住在BC省,你必须加入MSP,不加入是违法的;如果你不居住在BC省,你不能加入MSP,也不能接受MSP保障,否则也是违法的。

2. 在BC省居住的定义是:你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

第一,你以合法身份在BC省安家。

第二,每个日历年,你在BC省居住至少6个月。

3. 对于从外省或外国来BC省定居的人,必须等待3个日历月,MSP保障才能开始。

4. 楼主夫妻在2010年7月12日登陆成为永久居民后,显然并未(计划)在BC省居住,所以依法当时根本不应申请加入MSP,即使申请,申请表上E部分那个问题:未来6个月内是否有家庭成员要离开超过30天?也应该回答Yes,而不是No。如果当时回程机票就在手上,这个问题回答No其实是以书面形式欺骗政府(这么说没有恶意,只是提醒)。

5. 即使当年登陆时确实计划定居下来,但是几天后又因情况有变临时决定回中国,那么也必须在离开前亲自打电话通知MSP。没有打电话就走了,那么会因为未满足3个日历月的等待期而导致2010年10月1日MSP保障并未开始。

6. 2010年10月1日楼主夫妻回到BC省,同样还是未(计划)在BC省居住,至11月生孩子,并至12月31日离开之日,均未满足3个月等待期,所以仍未开始受MSP保障,生孩子的费用楼主的那部分必须自费。

7. 生孩子其实涉及两个人的医疗费用:在孩子出生前的费用都算妈妈的,在孩子出生后的费用既有妈妈的,又有孩子的。在BC省出生的孩子,如果在BC省居住,那么自出生即受MSP保障,没有3个日历月等待期。但是不幸的是,2010年11月出生的那个孩子出生后至今年3月1日未在BC省居住,此期间其父母亦都不在此居住(如果孩子出生后的第1年父母之一在此居住,则即使孩子不在,也受MSP保障),所以这个孩子不受MSP保障,那么出生后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也要由父母自费。

8. 今年3月2日楼主一家3口来BC省安家定居,但是MSP对这3口人的保障只能从6月1日才能开始。第2个孩子出生时,妈妈仍然不受保障,与妈妈有关生产费用自费;而这个孩子如果自出生即开始在BC省居住,则孩子的那部分费用由MSP支付。

不知道这么说清楚了没有?

其实所有的信息都可以在MSP网站上看到。另外MSP加入申请表上也有说明。

最后,我还是问这个问题:

像这么严肃的问题,为什么不直接给MSP打电话问呢?

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在这里,法律面前真正是人人平等。并且,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必须牢记:

不懂法律,永远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不懂为什么不问呢?要问为什么不直接问MSP呢?

不懂英语,也不能成为不给MSP打电话的理由。

不懂英语,你可以请懂英语的朋友帮你打电话。

甚至,只要你自己会说这样一句英语:Can I speak to a Mandarin speaking agent? 可能就有一位说普通话的MSP官员接听你的电话。

我昨天刚打过,跟一位说标准普通话的MSP官员谈了半天。

我能说英语,但我每次打这类电话都习惯性地先问一句:Can I speak to a Mandarin speaking agent? 进商店也先问一句:Anybody speaks Mandarin? 实在没人说中国话再说洋话。

但愿大家都有这么个习惯,一来还是中国话说着痛快,二来这么问的人多了,不仅商家,连政府都雇越来越多的说中国话的雇员,咱自己方便,间接也给咱们同胞多创造些就业机会。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另外补充一点:

在今年3月2日以前,楼主夫妻以及第1个孩子,在收入税法意义上,也并未居住在加拿大,属于非居民,所以填报T1税表也是个错误。

T1税表的全名叫:《收入税与福利申报表》。如果你是非居民,既不为你获自加拿大意外的收入向加拿大承担纳税义务,也无权享受大部分的加拿大福利,例如儿童福利金、消费税退税等。

你在税务意义上是居民还是非居民,也是你自己不能选择的,而是由你的事实居住状态决定。这也是法律,错了也属于违法。

无心违法,必须赶快主动纠正。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这是个讨论过无数次的老话题,也有无数位移民朋友在这方面出问题,在下不才,把说过一百次的话再重复一遍:

1. BC省的公共医疗保险(MSP)是法定的,根据健康法,加入与不加入MSP,你自己并没有选择权,而是只能由你的事实居住状态来决定。如果你居住在BC省,你必须加入MSP,不加入是违法的;如果你不居住在BC省,你不能加入MSP,也不能接受MSP保障,否则也是违法的。

2. 在BC省居住的定义是:你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

第一,你以合法身份在BC省安家。

第二,每个日历年,你在BC省居住至少6个月。

3. 对于从外省或外国来BC省定居的人,必须等待3个日历月,MSP保障才能开始。

4. 楼主夫妻在2010年7月12日登陆成为永久居民后,显然并未(计划)在BC省居住,所以依法当时根本不应申请加入MSP,即使申请,申请表上E部分那个问题:未来6个月内是否有家庭成员要离开超过30天?也应该回答Yes,而不是No。如果当时回程机票就在手上,这个问题回答No其实是以书面形式欺骗政府(这么说没有恶意,只是提醒)。

5. 即使当年登陆时确实计划定居下来,但是几天后又因情况有变临时决定回中国,那么也必须在离开前亲自打电话通知MSP。没有打电话就走了,那么会因为未满足3个日历月的等待期而导致2010年10月1日MSP保障并未开始。

6. 2010年10月1日楼主夫妻回到BC省,同样还是未(计划)在BC省居住,至11月生孩子,并至12月31日离开之日,均未满足3个月等待期,所以仍未开始受MSP保障,生孩子的费用楼主的那部分必须自费。

7. 生孩子其实涉及两个人的医疗费用:在孩子出生前的费用都算妈妈的,在孩子出生后的费用既有妈妈的,又有孩子的。在BC省出生的孩子,如果在BC省居住,那么自出生即受MSP保障,没有3个日历月等待期。但是不幸的是,2010年11月出生的那个孩子出生后至今年3月1日未在BC省居住,此期间其父母亦都不在此居住(如果孩子出生后的第1年父母之一在此居住,则即使孩子不在,也受MSP保障),所以这个孩子不受MSP保障,那么出生后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也要由父母自费。

8. 今年3月2日楼主一家3口来BC省安家定居,但是MSP对这3口人的保障只能从6月1日才能开始。第2个孩子出生时,妈妈仍然不受保障,与妈妈有关生产费用自费;而这个孩子如果自出生即开始在BC省居住,则孩子的那部分费用由MSP支付。

不知道这么说清楚了没有?

其实所有的信息都可以在MSP网站上看到。另外MSP加入申请表上也有说明。

最后,我还是问这个问题:

像这么严肃的问题,为什么不直接给MSP打电话问呢?

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在这里,法律面前真正是人人平等。并且,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必须牢记:

不懂法律,永远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不懂为什么不问呢?要问为什么不直接问MSP呢?

不懂英语,也不能成为不给MSP打电话的理由。

不懂英语,你可以请懂英语的朋友帮你打电话。

甚至,只要你自己会说这样一句英语:Can I speak to a Mandarin speaking agent? 可能就有一位说普通话的MSP官员接听你的电话。

我昨天刚打过,跟一位说标准普通话的MSP官员谈了半天。

我能说英语,但我每次打这类电话都习惯性地先问一句:Can I speak to a Mandarin speaking agent? 进商店也先问一句:Anybody speaks Mandarin? 实在没人说中国话再说洋话。

但愿大家都有这么个习惯,一来还是中国话说着痛快,二来这么问的人多了,不仅商家,连政府都雇越来越多的说中国话的雇员,咱自己方便,间接也给咱们同胞多创造些就业机会。


:wdb17::wdb45::wdb10: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wdb17::wdb45::wdb37:
另外补充一点:

在今年3月2日以前,楼主夫妻以及第1个孩子,在收入税法意义上,也并未居住在加拿大,属于非居民,所以填报T1税表也是个错误。

T1税表的全名叫:《收入税与福利申报表》。如果你是非居民,既不为你获自加拿大意外的收入向加拿大承担纳税义务,也无权享受大部分的加拿大福利,例如儿童福利金、消费税退税等。

你在税务意义上是居民还是非居民,也是你自己不能选择的,而是由你的事实居住状态决定。这也是法律,错了也属于违法。

无心违法,必须赶快主动纠正。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唐人Jason 说的太详细了。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不错 !





这是个讨论过无数次的老话题,也有无数位移民朋友在这方面出问题,在下不才,把说过一百次的话再重复一遍:

1. BC省的公共医疗保险(MSP)是法定的,根据健康法,加入与不加入MSP,你自己并没有选择权,而是只能由你的事实居住状态来决定。如果你居住在BC省,你必须加入MSP,不加入是违法的;如果你不居住在BC省,你不能加入MSP,也不能接受MSP保障,否则也是违法的。

2. 在BC省居住的定义是:你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

第一,你以合法身份在BC省安家。

第二,每个日历年,你在BC省居住至少6个月。

3. 对于从外省或外国来BC省定居的人,必须等待3个日历月,MSP保障才能开始。

4. 楼主夫妻在2010年7月12日登陆成为永久居民后,显然并未(计划)在BC省居住,所以依法当时根本不应申请加入MSP,即使申请,申请表上E部分那个问题:未来6个月内是否有家庭成员要离开超过30天?也应该回答Yes,而不是No。如果当时回程机票就在手上,这个问题回答No其实是以书面形式欺骗政府(这么说没有恶意,只是提醒)。

5. 即使当年登陆时确实计划定居下来,但是几天后又因情况有变临时决定回中国,那么也必须在离开前亲自打电话通知MSP。没有打电话就走了,那么会因为未满足3个日历月的等待期而导致2010年10月1日MSP保障并未开始。

6. 2010年10月1日楼主夫妻回到BC省,同样还是未(计划)在BC省居住,至11月生孩子,并至12月31日离开之日,均未满足3个月等待期,所以仍未开始受MSP保障,生孩子的费用楼主的那部分必须自费。

7. 生孩子其实涉及两个人的医疗费用:在孩子出生前的费用都算妈妈的,在孩子出生后的费用既有妈妈的,又有孩子的。在BC省出生的孩子,如果在BC省居住,那么自出生即受MSP保障,没有3个日历月等待期。但是不幸的是,2010年11月出生的那个孩子出生后至今年3月1日未在BC省居住,此期间其父母亦都不在此居住(如果孩子出生后的第1年父母之一在此居住,则即使孩子不在,也受MSP保障),所以这个孩子不受MSP保障,那么出生后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也要由父母自费。

8. 今年3月2日楼主一家3口来BC省安家定居,但是MSP对这3口人的保障只能从6月1日才能开始。第2个孩子出生时,妈妈仍然不受保障,与妈妈有关生产费用自费;而这个孩子如果自出生即开始在BC省居住,则孩子的那部分费用由MSP支付。

不知道这么说清楚了没有?

其实所有的信息都可以在MSP网站上看到。另外MSP加入申请表上也有说明。

最后,我还是问这个问题:

像这么严肃的问题,为什么不直接给MSP打电话问呢?

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在这里,法律面前真正是人人平等。并且,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必须牢记:

不懂法律,永远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

不懂为什么不问呢?要问为什么不直接问MSP呢?

不懂英语,也不能成为不给MSP打电话的理由。

不懂英语,你可以请懂英语的朋友帮你打电话。

甚至,只要你自己会说这样一句英语:Can I speak to a Mandarin speaking agent? 可能就有一位说普通话的MSP官员接听你的电话。

我昨天刚打过,跟一位说标准普通话的MSP官员谈了半天。

我能说英语,但我每次打这类电话都习惯性地先问一句:Can I speak to a Mandarin speaking agent? 进商店也先问一句:Anybody speaks Mandarin? 实在没人说中国话再说洋话。

但愿大家都有这么个习惯,一来还是中国话说着痛快,二来这么问的人多了,不仅商家,连政府都雇越来越多的说中国话的雇员,咱自己方便,间接也给咱们同胞多创造些就业机会。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以书面形式欺骗政府" 专业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中国人能用政府多少钱?你说中国人多的地方,政府是穷还是富?自己人花点钱至于这样吗?


这跟是否中国人,政府是穷还是富没关系,违法就是违法,难道抢劫富人就是理所当然的?
 
回复: 急急急!!!请问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被取消医疗保险的经历?

BC的条件已经算宽松了,安省除了等3个月,一年内住半年这些条件外还多一条规定,establishing residency之后的半年内不能够离开超过一个月。
 

注册或登录来发表评论

您必须是注册会员才可以发表评论

注册帐号

注册帐号. 太容易了!

登录

已有帐号? 在这里登录.

Similar threads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