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005年北京Case议事大厅~柠檬花园/第十山地师
在奥运会期间,据说自己用手机拍的比赛视频是不能放在自己的播客上的,自己拍的比赛照片也不能放在自己的博客上,因为这是对奥运会知识版权的侵犯,违者可能面临罚款。而在奥运会场馆的一定范围内,是不能出现和奥运会赞助商相关的室外广告的,这是国家的大事,一切有异议的,一句大局为重就全部拿下。最近又听说包括刘翔在内的运动员们将近一个月的广告是要禁播的。除非你是奥运会的赞助商。也就是说,凯迪拉克赞助了刘翔,当然,这钱不是刘翔一个人拿的,体育总局也拿了不少,但是一样难免被禁。很多运动员自己的广告都会被禁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