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005年北京Case议事大厅~柠檬花园/第十山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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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队员很容易理解,他们本身有各自的职业,只因为热爱某项运动,或者觉得自己具有某方面的运动天分,在业余时间坚持锻炼,每四年一度报名参加奥运会竞技,与各国高手一决高下。现代奥运会本来就是为这类运动员设立的,通过他们的竞争和对胜者的奖励,引导更多的人们热爱运动。商业队员就是所谓职业队员,他们是竞技体育娱乐化的产物,因为有人喜欢观看体育比赛,就像有人喜欢看戏一样,于是出现了专门供人观赏的比赛活动,这时体育比赛已经演变为文艺表演,这就是所谓职业联赛。参与到职业联赛中运动员,其身份实际上已经演变为演出人员了,因为他们像演艺人员一样,以自己的竞技演出娱乐观众,获得经济收入。考虑到职业选手与业余选手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现代奥运会本来是排斥这类职业队员的,比如允许美国篮球职业联盟的注册队员参加奥运会也只是最近的事。现代奥运会最终对商业队员敞开大门,说明体育商业化已经成为潮流,越来越多的运动员不可避免的卷入商业表演性质的运动比赛之中,奥运会不可能永远对为数众多的参与者关起大门。如果强行关闭大门,把商业队员排斥在外,少了他们的参与,奥林匹克也无法体现真正的竞技水平。政府队员也就是“御用队员”,过去有所谓“御用文人”,现代有“御用队员”。运动员之所以“为御所用”,说明他对政府有用,正因为对政府有用,政府才肯出钱包养。这类队员既不同于职业队员,也不同于业余队员,因为政府的包养,他们具有比其他队员更多的优势,这就造成竞技场上实际的不平等。
业余队员仅仅属于个人,其在奥运会上表现出的竞技水平,也只是个人的骄傲,他们在赛场上实际是凭借一己之力与对手竞争。出于赛制管理的需要,他们以国家为单位组团参赛,但国家平时并不需要为他们支付费用。如果奥运会不限制以国家为单位组团参赛,说不定这类队员就可独立报名。商业队员属于某个俱乐部,是凭借俱乐部的实力在和对手竞争,因为是俱乐部在支付他们平时的训练费用,在训练他们,并支付其报酬,他们的运动水平反映的是俱乐部的实力和水平。虽然在奥运会比赛时他们暂时脱离所属俱乐部,代表各自的国家参赛,这实际上是俱乐部屈从于政府威力,将自己的资源无偿奉献给了政府。至于政府队员当然属于自己国家的政府,因为他们花费的每一分钱都来自政府,来自纳税人。政府动用全国资源训练他们,他们实际上是凭借一个国家的实力在和对手进行竞争,所谓“举国体制”。奥运会赛场上的中国队员,基本是“御用队员”,是“举国体制”的产物。表面上看,比赛完全是在运动员个人之间进行,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竞争,他们的确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但因为各自背景和身份的不同,他们之间的竞争也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