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还有没有进一步的案情透露?因为姓陈的是位老上访户,所以他作案的嫌疑最大。但他当时在众目睽睽之下怎么完成放油和点火的啊?周围那么多人为什么没能制止他?

光有动机,没有足够的人证和物证,罪名还是不能成立的。

反正人已经死了,他又不能爬起来自证清白。
 
G

gordondeng

Guest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这个和买10个保险放火烧飞机的有一比,不过飞机上的人都死了,凭啥说买保险多的就是凶手
 
M

MAIL98

Guest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有本事去炸市政符啊,拿老百姓开刀也没用呀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虽然是张PS的图片,

但,还真的反应了此案件中受害人的心声!


:wdb14: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还有没有进一步的案情透露?因为姓陈的是位老上访户,所以他作案的嫌疑最大。但他当时在众目睽睽之下怎么完成放油和点火的啊?周围那么多人为什么没能制止他?

光有动机,没有足够的人证和物证,罪名还是不能成立的。

反正人已经死了,他又不能爬起来自证清白。

誰都沒注意誰這個還是很好完成的

若真是他的話此人不太正常報復都搞錯對象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厦门日报:陈水总如此丧心病狂 全社会必共诛之

2013-06-11 21:05:00 来源: 厦门日报(厦门) 有9421人参与
http://news.163.com/13/0611/21/914BQCMJ00014OVB.html#tiePostBox
分享到




《厦门日报》截图
昨日,厦门警方公布了厦门公交车放火案陈水总犯罪主要证据。综合人证、物证、技术鉴定等各方面调查结果,无可辩驳地证明,陈水总就是这起放火案的元凶。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丧心病狂拿公共交通工具下手,夺去46条无辜者的生命,这是何等严重的反社会罪行啊!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极端行为,完全击穿了人性的最低底线,是社会完全无可容忍的,理应受到公众舆论最强烈的谴责!
然而,我们也警醒地注意到,坊间也存在些许杂音。极个别网民硬是把陈水总变态的犯罪动机,归结于他个人生活的不幸。也有个别旁观者,把陈水总如此毒辣的手段,归因于他所遭受到所谓的“冤屈”而抱同情的态度。这种杂音,虽是极少数,但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它客观上忽略了放火行为带来的严重社会伤害,转移了法律问题的定性,掩盖了社会矛盾的本质,更误导人们对这种极端方式施以同情。这种滥同情,说到底,本质上是一种恶,是对法律尊严、公众情感、社会心理的“杀戮”。


试想,只要陈水总还有一丁点人性,怎能忍心向公交车上满满当当的普通乘客下手?只要他还有起码的良知,怎么能把个人所谓怨恨迁怒于整个社会?案发前,他不动声色地准备,在车站挑拣乘客最多的车,处心积虑要造成更大的伤亡,如此表现,怎么能让人同情?如此行为,还有丝毫人性?从他决定报复社会的那一刻起,他就站在了公众的对立面,就是民众的公敌!
惩恶扬善,人人有责。厦门公交车放火案的行为人,明显带有报复社会的恶劣性质,这种报复行为不可饶恕,我们表示最严厉的谴责。在这大是大非面前,小众舆论也不能有丝毫的错位,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误导,鼓励一些有反社会杀戮心理倾向的潜在者实施犯罪。若此,社会会是一种什么情形?每个人会处于一种什么状态?这是你、我、他,大家都绝不会同意的!
玩火者,必自焚。陈水总放火,自己也被当场烧死,他留存在公众心里的,只会永远被唾弃与被谴责。
 
G

gordondeng

Guest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深层次矛盾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厦门日报:陈水总如此丧心病狂 全社会必共诛之

2013-06-11 21:05:00 来源: 厦门日报(厦门) 有9421人参与
http://news.163.com/13/0611/21/914BQCMJ00014OVB.html#tiePostBox
分享到




《厦门日报》截图
昨日,厦门警方公布了厦门公交车放火案陈水总犯罪主要证据。综合人证、物证、技术鉴定等各方面调查结果,无可辩驳地证明,陈水总就是这起放火案的元凶。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丧心病狂拿公共交通工具下手,夺去46条无辜者的生命,这是何等严重的反社会罪行啊!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极端行为,完全击穿了人性的最低底线,是社会完全无可容忍的,理应受到公众舆论最强烈的谴责!
然而,我们也警醒地注意到,坊间也存在些许杂音。极个别网民硬是把陈水总变态的犯罪动机,归结于他个人生活的不幸。也有个别旁观者,把陈水总如此毒辣的手段,归因于他所遭受到所谓的“冤屈”而抱同情的态度。这种杂音,虽是极少数,但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它客观上忽略了放火行为带来的严重社会伤害,转移了法律问题的定性,掩盖了社会矛盾的本质,更误导人们对这种极端方式施以同情。这种滥同情,说到底,本质上是一种恶,是对法律尊严、公众情感、社会心理的“杀戮”。


试想,只要陈水总还有一丁点人性,怎能忍心向公交车上满满当当的普通乘客下手?只要他还有起码的良知,怎么能把个人所谓怨恨迁怒于整个社会?案发前,他不动声色地准备,在车站挑拣乘客最多的车,处心积虑要造成更大的伤亡,如此表现,怎么能让人同情?如此行为,还有丝毫人性?从他决定报复社会的那一刻起,他就站在了公众的对立面,就是民众的公敌!
惩恶扬善,人人有责。厦门公交车放火案的行为人,明显带有报复社会的恶劣性质,这种报复行为不可饶恕,我们表示最严厉的谴责。在这大是大非面前,小众舆论也不能有丝毫的错位,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误导,鼓励一些有反社会杀戮心理倾向的潜在者实施犯罪。若此,社会会是一种什么情形?每个人会处于一种什么状态?这是你、我、他,大家都绝不会同意的!
玩火者,必自焚。陈水总放火,自己也被当场烧死,他留存在公众心里的,只会永远被唾弃与被谴责。


这篇文章怎么写得像战斗檄文呀。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回复: 厦门公交爆炸升至48死 乘客:10秒车厢中部全着火(图/视)

这篇文章怎么写得像战斗檄文呀。

反正一看到掌握了宇宙真理的喉舌们一说“是可忍,孰不可忍!”就知道麻烦大了!!

:wdb5:
 

注册或登录来发表评论

您必须是注册会员才可以发表评论

注册帐号

注册帐号. 太容易了!

登录

已有帐号? 在这里登录.

Similar threads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