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走川锋 说:
个人觉得早递好。毕竟是新规矩,还是不要故意去当小白鼠比较好。新的审理流程对于够分的申请人并无明朗的利好因素。再说那个第二阶段前的等待期很可能变成等待旧流程下的案子的结案期,那样不是太可怕了么 所以我劝你还是早递为妙。
同意呢,分析的有道理,CIC 之所以终于出此政策,其实正应了他们对重复工作(duplication)的厌恶和对日渐堆高的移民资料侵占他们生存空间的忧虑,任何缩短个案审理周期的迹象都嗅不到哦!还是赶紧递了吧。
我是从2月份开始准备学YS, 备材料的。有个弱弱的代理,现在后悔死了,
那时不知道咱有家园可以依靠啊. 现在的难题是:他们给我的推荐信(我在加拿大一个小小公司就职过),润色了些许,而老外们不肯给我签字啊!怎么办啊?如果情况100%属实,谁都愿意给我签字,可是那又不太符合加关于职位的定位. 咋办啊,这个愁煞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