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道德,有吗?
辛普森,明摆着人就是他杀的,但是刑事法庭就是无法将其定罪,盖警方程序确有瑕疵。但无妨民事诉讼把他告得倾家荡产,更无人愿与其来往,这就是道德力量的体现。
辛普森案真兇現身:真的另有其人?!
饅頭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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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死囚格倫·羅傑斯宣稱,自己才是殺死辛普森前妻及其男友的真兇,這一表態頓時震驚全美,牽動各方神經……
1994年,一對青年男女被謀殺於洛杉磯附近的一處公寓裡,從而拉開了“世紀大審判”的審理序幕。在這起案件的偵查、審理中,控辯雙方使盡渾身解數,甚至還請動了著名華裔法證專家李昌鈺出庭作證,最終,被告人,著名橄欖球運動員O.J. 辛普森被判無罪釋放。
近日,這起在美國沉寂了近20年的案件,又重新回到人們的視線。美國調查探索頻道當地時間11月21日播出的一部紀錄片指出,美國死囚格倫·羅傑斯告訴其兄弟稱,他自己才是殺死辛普森前妻妮可·布朗及其男友高德曼的真兇,這一表態頓時震驚全美,牽動各方神經……
辛普森殺妻案的真兇到底是誰?
鐵證如山?
辛普森殺妻案看似並不複雜。女受害人妮可·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和男友羅納德·高德曼(Ronald Goldman)在公寓遇害。嫌疑人潛入了他們的公寓,用一把鋒利的匕首之類的鋭器分別刺傷了兩人的頭部、頸部等處,導致他們大量出血而死亡。
當地警方迅速出動,勘查了現場並提取了物證。很快,警方找到了一個嫌疑人——妮可的前夫,著名橄欖球運動員O.J.辛普森。
警方的推測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離婚后辛普森和妮可麻煩不斷,為了財産和子女撫養的問題一直吵吵鬧鬧。而當警方懷疑到辛普森后,他乾脆坐上友人 的汽車逃走了,沿着州際公路狂奔,想要逃出加州。於是,警方在高速公路上一路飛車追捕,而當地的電視台樂見其成,用直升機拍攝並現場直播這場“勝利大逃 亡”,讓此案瞬間就佔領熒屏,吸引了美國公衆的極大關注。
最終,辛普森還是被警方順利抓獲,面臨着雙重謀殺的指控。
一般來說,嫌疑人死命出逃,本身就足以讓警方坐實懷疑了。而在本案中,警方以及后續的檢察官,還有更多的證據,他們信心滿滿地宣稱,辛普森的律師再厲害,也推翻不了這麼多環環相扣的證據。
在案發之前幾天,死者妮可曾多次撥打911熱線報警,說自己被辛普森跟蹤騷擾,這證明辛普森是有作案動機與可能的。
物證方面,檢方手中的牌也很多:
法證人員在案發現場撿到了一隻手套,經辨認並不屬於死者,而且上面還沾有兩位死者的血跡,很可能就是兇手留下來的。在警方依法搜查辛普森的住所 時,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在他家不遠處的小路上,警察也找到了一隻手套,且與案發現場的手套明顯是一對,上面同樣有死者留下的血跡。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是 辛普森戴着這雙手套殺害了兩名死者,然后把其中一隻遺忘在現場,另一隻則在逃回家時隨手扔在了路邊。
另外,這雙手套上,還有第三個人的血跡,經DNA比對,恰恰就屬於被告人辛普森。那麼,這些血跡從哪裏來呢?警方發現,辛普森的左手中指似乎剛 被什麼鋭器劃傷過,因此可能留下血跡。而經驗表明,當一個人持刀行兇時,不小心劃破自己的手指頭也是完全可能的。既然三個人的血跡都留在同一雙手套上,那 只能說明三個人都曾接觸過那雙手套,而其中一個人非常可能就是殺人兇手。
在辛普森家的卧室中,警方還找到了一雙襪子,上面沾有辛普森自己的血跡;在案發現場,警方發現了一些頭髮,經鑒定屬於辛普森;還找到了一種棕色的纖維,經比對,和他的汽車裡鋪的地毯完全相同。
這麼多證據,想要洗脫謀殺罪名,恐怕確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了。
律師夢之隊
然而,辛普森始終矢口否認自己與妻子的死亡有關。1995年1月24日,此案正式開庭,站在被告人辛普森身后的,是一個由9名著名律師、法學教授、法證專家組成的辯護律師團隊,其陣容之豪華,堪稱“律師夢之隊”。
刑事訴訟,檢方的思路是從證據入手,證明某個犯罪確實發生過,而且就是被告人(單獨或伙同他人)所為。而辯護方的思路,往往也無非三條:1.該 犯罪壓根就沒發生過,只是一起假案;2.這些證據,無法證明被告人就是本案的行為人(或之一),不能排除合理懷疑;3.這些證據本身出了嚴重問題,不可 靠、不可信,因此不能藉此定案。
在本案中,第一條思路肯定是行不通的,兩具血淋淋的屍體上那麼多處刀傷,毫無疑問地表明有某個人曾用刀子殺害了他們;第二條思路,看起來也很不 靠譜,因為上述那些證據,足以讓陪審團成員相信,那個殺人凶犯正是被告人辛普森。唯一剩下的希望,就是從第三條路突破,即否定證據的可靠性。
然而,在1995年,DNA(脫氧核糖核酸)證據已經被世界各個主要國家的法庭所認可,其準確性、可靠性、抗僞造涂改性都非常好,這一點在法律界早已有了共識。想要否定其效力,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夢之隊還是硬着頭皮上了。他們先對DNA檢驗這個最難攻克的堡壘開了火,傳喚了幾位負責作出DNA鑒定的專家。專家當然說我們的鑒定非常科學, 非常可靠;但辯護律師卻拿出了幾份記錄,證明其中兩家實驗室,在之前的司法部的覆核中都查出了錯誤;而另一位鑒定專家,則在取證錄像面前被迫承認,自己在 檢測兩個血液樣本期間,曾經有一點兒血液濺灑到了手套上,而他並沒有及時更換這個廉價的一次性手套。
此言一出,輿論大嘩。DNA的比對,在科學上是有極高的精確性,但那必須是以嚴格、規範的操作作為前提的。特別是在DNA的PCR擴增過程中 (又叫聚合酶的鏈式反應,用於處理微量樣品中含有的DNA,可以把極少的DNA樣本精確複製到足以檢測的地步),對技術人員的要求非常嚴苛,哪怕一個唾沫 星子都可能污染到樣品,何況是肉眼可辨的血跡呢?
釜底抽薪
然而,這些指責畢竟還只是隔靴搔癢,沒法徹底擊垮檢方的DNA證據。辯方出奇制勝,從檢方的證人下了手。
辯護律師傳喚了馬克·福爾曼警官,正是他負責現場勘驗,找到了那些血跡證據。在庭上,辯護人反復詢問福爾曼,你有沒有種族歧視傾向?有沒有說過 “ni**er”(系對黑人的不敬稱謂)這個詞?福爾曼斷然否認。那好,辯護人拿出一卷錄音磁帶,那是十來年前福爾曼接受一個訪談節目時的錄音,在短短十 幾分鐘裡,福爾曼清楚地說了這個詞,而且說了41次!很顯然,福爾曼撒謊了,更糟糕的是,12名陪審團員裡有9名非裔美國人,對於種族歧視本來就很敏感, 這下子對於福爾曼的人品頓時徹底蔑視了。隨后,又因為抽血檢驗的記錄單和用於分析檢驗的血樣的量有出入(這也可能是因為抽血的護士隨意估測了一個抽血 量),辯護律師做出推測,可能是福爾曼,出於種族歧視的目的(辛普森是黑人,而其前妻妮可是白人),把從辛普森身上依法採取的血樣偷偷取出一點兒,灑在了 現場和手套上,僞造了物證。而檢方在此也確有重大疏漏,在採集了辛普森的血樣之后,沒有立即送往實驗室,而是放在勘察員的口袋裏長達幾個鐘頭,這足夠讓福 爾曼做手腳了。這位豬一樣的隊友,讓檢方的證據大山轟然倒塌。
還記得那雙帶有血跡的手套嗎?辛普森在法庭上當場試戴了一下,發現它太小了,根本戴不進去,這一點也給公衆留下了強烈的印象:既然戴不了,怎麼可能戴着它去殺人呢?
總之,這個懷疑有一定道理,屬於合理懷疑且無法排除,最終讓陪審員做出了一致裁定:被告人辛普森無罪,當庭釋放。
辛普森獲釋后不久,在一場死者家屬提起的民事訴訟中卻敗訴了,被判賠償一大筆錢給兩位死者的家屬。辛普森隨即兩手一攤,不好意思,沒錢,我破産啦,一毛錢也賠不了。
后來,辛普森還寫過一本書,叫做《假如是我干的》,詳細描述了作案殺妻的經過,當然,封皮上就寫明了“本文純屬虛構”。這本書的出版遭到了死者家屬的強烈抗議,最后法官裁定,書出版后的經濟收益歸於被害人家屬,作為未履行的民事賠償的一部分。
辛普森本人,2007年后因為想要拿回自己的一個紀念品,被判持槍搶劫而入獄,目前也已經快要刑滿釋放了。雖然他已破産,但作為橄欖球大聯盟的 退役隊員,每年還是能領取到一筆豐厚的退休金,而且,根據加州法律,這不屬於可執行財産——也就是說,被害者家屬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將其執行。
疑雲重重
今年9月,在一個研討會上,此案的公訴人、原檢察官克里斯多夫·達頓給出了一個驚人的假說:那雙手套之所以沒法戴在辛普森的手上,全是辯護律師 搞的鬼。原來,當時法警不知道哪裏不對勁,曾將手套這個重要的物證,交給辯護律師翰尼·科克倫辨認、保管,長達一個午飯時間。而科克倫很可能藉此機會,將 手套的內襯撕破,這樣手套就戴不進去了。
當然,這個假設並無依據,而科克倫在案子判決后不久就因腦癌去世,已是死無對證。
而最近,美國探索頻道在11月21日播出了一部名叫《我的連環殺手兄弟》的紀錄片,講述的是1995年被捕並被判處死刑的連環女性殺手格倫·羅 傑斯的故事。在這部片子裡,羅傑斯的兄弟一口咬定說,他非常確定自己的兄弟才是殺死辛普森前妻的兇手,而辛普森本人並沒有直接捲入殺妻一案,他還表示自己 看到過格倫·羅傑斯在兇案現場的證據。如果他的說法是真實的,那麼可以說給辛普森洗掉了不白之冤。這部紀錄片認為,羅傑斯往往憑藉自己英俊的外表接近女 性,接觸一段時間后就殺死她們。而辛普森的前妻和男友是羅傑斯手下的第一批犧牲者。
不過,被害者的家庭卻並不相信這部片子的內容,並且對它大加指責。高德曼的父親弗雷德說,“案件調查中有大量的證據可以證明,殺害妮可·布朗和 羅納德·高德曼的有且只有一人,那就是辛普森”。而高德曼的家人還表示,就算有上萬個格倫·羅傑斯冒出來,也不能抹殺辛普森殺死前妻妮可和她的男朋友高德 曼的事實。
但是,紀錄片中提到羅傑斯曾在和檢控人員的來往中透露,辛普森曾雇佣他潛入前妻妮可的公寓,偷取辛普森曾送給她的一對鑽石耳環,而辛普森甚至給 羅傑斯發出過“萬不得已可以除掉”他前妻的指示,同時,辛普森還給羅傑斯提供了妮可公寓外藏鑰匙的地點。羅傑斯正是在想要潛入妮可公寓時被她的男友高德曼 發現,因此高德曼成為了受害者。同時還有消息顯示,羅傑斯在妮可公寓作案時,辛普森就躲在停放在附近的一輛車裡,並且還曾走到案發現場,因此留下了腳印。
當然,羅傑斯似乎很喜歡吹牛,他曾經宣稱自己殺掉了70個人,但實際上他僅僅因為兩起謀殺案在佛州和加州被判處死刑。警方懷疑他和10起謀殺案 有關,目前正在等待死刑執行。因此,紀錄片中他的供述也可能只是瞎扯而已。然而,他在1995年被捕后,曾經画出了那把殺害妮可的匕首的圖樣,與法醫在屍 體上勘測得到的結果相符,而這一點卻是未曾向媒體公開的案件細節。所以,他的話也並非完全沒有依據。
目前,佛州警方表示,將會對羅傑斯的上述供述進行調查。即便他的話最終被證明是無稽之談,籠罩在辛普森案上的疑雲依然不會消散。
被稱為“世紀審判”的辛普森殺妻案,包含了名人、謀殺、種族歧視以及程序不當等諸多火爆元素,再加上案件本身的種種疑雲,都讓這個案子顯得越發 神秘。辛普森本人1998年曾經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假定我是兇手,那也是因為我愛我的妻子”的談話曾讓許多人認為這是辛普森在變相認罪,而2000年 獨立調查員威廉·迪爾則表示是辛普森的兒子賈森·辛普森犯下了謀殺罪;再加上不斷有連環殺手才是真兇的理論出現,關於這件案子的真相在辛普森殺妻案終審判 決十幾年后仍然撲朔迷離。
真兇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