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接受爱因斯坦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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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对犹太教中那样一种至高无上且人格化了的上帝很反感。他说:“犹太教中的上帝不过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迷信,是一种对不存在的东西作出的幻想。它也是一种企图将道义的法律建立在恐惧之上的努力,这是一种可悲又不可信的努力。”。
然而,爱因斯坦并不是一个完全的无神论者。
他不相信那种亚伯拉罕、摩西式的上帝,那种人格化了、高高在上的上帝,但他相信宇宙中有一种人类无法解释的神秘力量。他认为,可以把这种东西称之为一个“理性的上帝”,古代的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斯宾诺莎也同样相信有这样一个上帝。爱因斯坦受中世纪犹太哲学家斯宾诺莎的影响很大。1929年,他在一封信中这样写道:“我相信斯宾诺莎的上帝,一个使自己表现得与世间万物和谐相容的上帝,而不是一个只注意人类的命运和行为的上帝。”
爱因斯坦晚年在研究场论时认为,宇宙万物的各个方面和层次最终都与一种最基本的力量有联系。而这种最基本的力量,爱因斯坦一再提到,就是一种隐藏在一切自然现象后面的“神秘”真理。他认为,这种真理超出了最深刻的推理的判断,“只有它们最原始的形式,我们才能感知”。他又说,“对于存在世界有效的法则便是合理的,这一信念属于宗教的范畴……”。
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一次关于科学、哲学、宗教与民主之关系的会议上,爱因斯坦发言说:“上帝是复杂的,然而他却不是邪恶的。”后来他又补充说:“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子,没有科学的宗教是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