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说是朋友嘛,还是不要拿付出多少得到与否来点评了;真不在意的事情过去了可能大家都不会记得,因为都是很自然的事情,至少不会三番五次地提出来去比较哪个付出更多些;
交往的时候总会有个付出得到的不对等,所以其实真在意也挺正常的,感慨一下自己的失落谁都能理解,只是世界真的很小,而事情换个角度去看往往又没有绝对对错,所以在这里以这种方式的点评实在有点声讨人的味道;
法律上的事情嘛,问问律师就好了。有没有法律义务那是明确的,与是不是朋友来不来作证没有关系;她要有义务的话就是你以前欠她的也没关系;
不顺的事情谁都会遇上,与别人帮不帮忙没有关系。真的就是那天你哪儿都没去只是一个人在家客观上没有任何证人,该申诉不是还是得申诉,所以两件事情放不到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