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从自私的排外的阴暗的角度来看,华人也不该支持c24法案

jlb113311

jlb1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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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理解人性,甚至完全理解很多人在自己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希望别人多点麻烦的阴暗本质(人不该分为小人和君子,我也不觉得这些人有多小人)

我本人是打算长期宅枫叶国不回流的,对于那些从中立的、法理的、正义的角度出发来反对c-24的理由,我在这里就没必要多此一举赘述了。
我只想补充一小点:即使我们这些准备常宅加拿大的入籍者们,其实也该反对c-24,为何?因为如果这个法案实施,必定会有一大部分甚至绝大多数原本想回流或离开的人强制性地不回流,窝在这里(你们放心,真正会为了回流而放弃国籍的人绝对不会占10%)
而这些被强留的人分两种,第一种,在加拿大没工作的人,也许他们回国还能做点事,强留只能失业,也就只能浪费各位纳税人的钱享受福利了,这种人该让他们离开吧?

第二种呢,是有工作的人,这些人本来准备辞职回流或者去美国,c-24一来,心想:还是别折腾了,继续干着吧 。
如我一个哥们儿,现在五大银行工作,中层管理,虽然还不错,但是人家一心想回上海,现在看到c-24,很苦闷地打消回流念头。其实呀,他回上海多好,空出来的位置,新的人接替,又可以降低失业率。

也就是说,不给予迁徙自由的结果,只会增加社会负担以及就业市场的竞争负担,这对于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属于帕累托无效。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限制迁徙权这种有违宪风险的事都敢做,那么全球纳税、离开加拿大后停止福利的事怎么就那么难?按理说后两者其实更为直接
 
I would oppose C-24 if Canadian Government will and be able to collect tax on the global income. Before that, because of the fact that a lot of working abroud husbands leave their wives in Canada to collect wellfare, C-24 is great.
 

tiantianyingyu

成为耗散结构,编结问题鱼网。
据说英国后来入籍的,是不是也是加拿大这种方法?有人知道吗?估计是跟着英国的路子走。感觉西方人很现实的,尽管有底线。
 
楼主的分析很深刻,视角很独特!我也比较认同美国式的全球征税,在美国以外工作的美国公民多了去了,包括在中国的,也没见美国政策出什么类似C-24的限制法案。香港有那么多加拿大公民,C-24有用吗?
 

tiantianyingyu

成为耗散结构,编结问题鱼网。
估计用意是把大量的移民往脏乱差的工作中赶,这样加拿大也不用那么多的外劳了,也不需要太多的新移民了。不然,入籍后跑路,他们还得搞人进来。
 

象道

水晶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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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多少遍,取消公民籍和限制公民迁居自由是违宪的,根本不可能通过,楼主安啦!
一个法案通过众院三读,事实上也就基本通过了。请阁下答应在下:如若法案在三周内通过众院三读,则会去花点时间研究加拿大政治。
 
最后编辑: 2014-06-08

jlb113311

jlb1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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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奇怪的并非只是法案本身
而是这种把公民进行划分的想法
竟然得到了今后即将被划分的部分人的支持。
因为即使被划分到第二类,
这第二类中又分两种,第一种没被剥夺国籍的,第二种有可能被剥夺的了,第一种希望第二种的人多一点。
其实把话说开了也没事,幸福来源于对比。理解理解。
只是我今天提出了另一个观点,支持迁徙自由真心可以达到减少失业率的效果,而且这种效果非常明显,
我个人保守估计,可以把加拿大现在6.9%的失业率降低到5.9%。
别小看这1个百分点,基本上如果现在失业率是5.9%的话,找工作时的感觉会少很多的suffer(参考挪威找工作的感觉)
 

jlb113311

jlb1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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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ould oppose C-24 if Canadian Government will and be able to collect tax on the global income. Before that, because of the fact that a lot of working abroud husbands leave their wives in Canada to collect wellfare, C-24 is great.
I understand your logic and support it,but the key is C24 can't prevent the "free"
wives from receiving wellfare as they would stay........
 

jlb113311

jlb113311
394
说了多少遍,取消公民籍和限制公民迁居自由是违宪的,根本不可能通过,楼主安啦!
我其实觉得会通过,但是我看了法案后觉得有可能大家多虑了。
因为法案确实没有限制流动 ,只是说可以吊销当初入籍申请时欺骗了的人,但是当时我确实是intent,现在情况变了,是intent,不是commitment。
另外,移民局的人不是也出来澄清过了?说入籍后自由迁徙权是一样的,不会分两类。
 

jlb113311

jlb1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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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案通过众院三读,事实上也就基本通过了。请阁下答应在下:如若法案在三周内通过众院三读,则会去花点时间研究加拿大政治。
移民部全国总部发言人兰娜(Amanda Lannan)在回应本报询问时强调,移民部今年2月提出C-24公民改革法,主要目的是强化及改善公民系统的完整性(integrity),并未限制公民自由迁徙权利,新法实施后,拥有双重国籍者与本土出生的公民一样,可自由进出国门。不过若证实无意在加国居留,移民部可拒绝申请入籍。
好像移民部的人多次出来澄清只是"卡"申请入籍的人,入籍后应该没问题吧?
当然,我也是保守乐观。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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