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英文博客链接不知可否看得见?下面我把中文内容贴上来~
很多人害怕车祸,主要原因是害怕涨保费,而却不真正知道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涨保险,总是误以为只要发生了车祸就会被涨保费,更不明白如何简要地判断车祸的责任,以致于在车祸发生之后没能采取正确的处理步骤。本文将分几期简要介绍一些判断车祸事故责任的标准。
根据Insurance Act R.R.O. 1990, Regulation 668 (
Consolidation Period: From December 31, 1990 to the
e-Laws currency date.)
在了解交通事故责任之前,朋友们必须先搞懂几个东西。
1、中线:法规规定中间线是道路中的单、双实线或虚线,如果没有任何线,中间线的边界就是交通没有被停泊的车辆、雪堆或其他物体所阻塞的道路中间部分或区域。
2、谁决定责任的程度?保险公司将根据R.R.O. 1990, Regulation 668的规则决定被保险人在使用或操作车辆中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程度。各种事故情形在R.R.O. 1990, Regulation 668法规里能找到相应的例证图表(要判断责任的程度,先要了解这些图表例证)。
3、被保险人的责任程度不参考以下状况来决定:
(1)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包括天气情况、路况、能见度或行人的行为;
(2) 与被保险人的汽车卷入事故的任何其他汽车所处的地点。
4、(1)如果多个规则适用于被保险人,判断被保险人责任最小的那条规则被认为是唯一的规则。
(2)不管第(1)款规定,假如两个规则同时适用于有两部汽车卷入的事故,在第一个规则之下被保险人是100%过错而在另一个规则之下没有过错,被保险人将被认定为应负50%的事故责任。
5、(1)如果事故无法运用任何这些规则来描述,被保险人的过错程度应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则确定。
(2)如果没有足够的信息判断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过失程度,应当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则确定除非这些规则另有规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