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仁看看和大陆络暴民讲法是什么样的吧

其实论坛管理员也不是学法律出身的。

所以对诉讼的程序和内涵都是不知道的,大陆的政府就是无法无天的,所以最怕人民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权益。因而,大陆来的,对于海洋法系的原则与实践,都是法盲。
因而,不懂法,不会用法,只知道闹。

加拿大的价值基础,大宪章就明确规定,所有人都受法律保护,也都受法律制约。

十分明确的的脏话和威胁性语言,证据是十分确凿的,所以,我举证与提起诉讼。
被告应该做得是辩护,而不是攻击原告,如果你有确凿证据,那你应该另外提讼诉我,而不是说我没有提讼的资格。

牛哥不仅仅是在网络上使用攻击性语言恐吓,而且如他自己所说,实际上进行了很多骚扰和Stalking的行为,这是他自证的,所以,如果报警,是可以申请限制令的。这已经是超过了论坛范畴的事。

这么严重的典型的Cyberbullying,你看看论坛管理会怎么处理吧。

文明和野蛮的区别是很大的。


http://forum.iask.ca/threads/请问这样算不算人身恐吓和威胁.732345/
 
最后编辑: 2014-10-13
台湾人受过法制教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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