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各位有经验的弟兄姐妹。本人去年11月底下大雪时追尾了一西人的车。当时打了911,因没人受伤,警车没来。我们互相交换了信息就各自开车回家了。第二天各自到警局报了案。我当天晩上报了保险公司备案进入修车理赔程序。然后我打电话给西人问我们是否还要见面讨论,她说一切都交给保险公司吧。这样一个半月后,我的保险公司通知我可以结案了,还涨了保费。可一年后的今天我收到了对方的律师信说我开车导致她受伤要上法院。
请教大家这样的处境是联系保险公司还是找律师?因保险公司已结案,他们还会理吗?
多谢大家,因本人是新移民,对加拿大司法程序不大了解,还请多多指教。
请教大家这样的处境是联系保险公司还是找律师?因保险公司已结案,他们还会理吗?
多谢大家,因本人是新移民,对加拿大司法程序不大了解,还请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