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个惨案,好吧我觉得我有点同情那个凶手。。。貌似那个房子是他买的,凶案发生的时候是凌晨,估计他老婆,他丈母娘和丈人,还有老婆的情人(那个男性朋友半夜睡在他们家应该不是睡地上吧?),还有小孩子,都在睡觉。这一家人都住他买的房子,而他却被踢出去并且破产。貌似他的收入都应该拿一部分来赡养他的妻子,还有养他妻子和另一个男人的孩子。。。
利用别人的身份和金钱全家移民,利用加拿大的保护妇女的法律来让这个男人付赡养费。通奸,让男人养这个别人的孩子。还跟通奸者霸占了男人买好的屋子然后把男人赶出去不管他破产。。。
这些人这样子把一个男人逼到绝路,难道他们真的一点都不怕吗?虽然会有不少人做损人利己的事,但是做到这么绝的还是少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