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mimi
园友
先简单介绍下情况:在2010年办理了技术移民,我是主审,短登后我带孩子回国,老公一人留在加拿大,2013年本人申请公派身份来到加拿大,因为中国政策限制,不得已放弃了PR,期间心酸纠结不用说了,也不要说我两边便宜都占,经历的煎熬只有自己清楚。。。。。。
现在想申请团聚,老公和孩子都有PR,我的工签2015年7月到期,想回去处理一些事情后再尽快回来,不耽误孩子上学,现在正准备材料,想申请境外团聚,也看了家园网一些置顶帖子,但还是有些疑问:
(1 )想3、4月份递交申请,这样sponsor审核过后我也应该在国内了,但填写现在居住状态该怎么填? 是填到7月还是填到申请日期?如果7月,那么在加国的无犯罪记录只能开到申请日期,如果填写3、4月份,但实际居住到7月,这中间不是有间隙?签证官该怀疑没有据实填写了。
(2)中国境内的无犯罪记录是开那种已经离境的还是未离境的?如果已经离境,签证官发现人现在加国境内,应该境内团聚?
求有经验的大侠们指点迷津!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