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媒体批加拿大容留程慕阳有3大耻辱 不在乎名声没办法

这就像商场里面看到的商品,到处都是made in China, 现在欢迎贪官也加入行列。
不过把贪官退回去可没有这么容易,就象你在这里的 walmart买了一件原产地中国的衣服,觉得有问题,退货了,那也是先退给walmart,然后再退回中国的厂家。
所以遣返贪官,首先要加拿大的法庭判,然后再轮得到回国。你看加拿大政府没理这事情,中国政府不是也没乱说话嘛。乱说话的都在论坛了
 
真要反腐,那国内的腐败家族多去了,都在面上, 为什么不反?
严格按法律办事,就像新加坡香港虽无没有民主但有法制。十年时间腐败就遏止了。
也有些案件,当局没胆量公布真相,比较典型的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韩桂芝案,主要情节没公布,涉及面太广,裆的脸皮早就没了。。。
 
PR卡5年RENEW一次,估计到时候RENEW不了了,然后就看加拿大的态度了。不过美加向来对中共比较硬气,跟钱没关系,也是批中国人权最多的两个国家,全世界的有钱人都往美加跑,差你那点钱啊?像欧盟澳洲新西兰这些向钱看的地方只要中共要人,立马乖乖就给送过去了,得罪不起啊。
 
PR卡5年RENEW一次,估计到时候RENEW不了了,然后就看加拿大的态度了。不过美加向来对中共比较硬气,跟钱没关系,也是批中国人权最多的两个国家,全世界的有钱人都往美加跑,差你那点钱啊?像欧盟澳洲新西兰这些向钱看的地方只要中共要人,立马乖乖就给送过去了,得罪不起啊。

程的PR并不是Review时的问题。他申请加拿大公民因为在中国被通缉而被拒, 随后他被指定为“不受加拿大欢迎”(inadmissible to Canada)。 这个决定实际上取消了他的PR。 他随后申请难民,亦未成功。
 
为程慕阳说句“公道话”
“程慕阳事件”在温哥华近期的中、英文媒体上被炒得纷纷扬扬,不曾见识的所谓“痛打落水狗”的场面,终得以亲历,一时不知是喜?还是悲?
对程慕阳“口诛笔伐”式的追杀,让旅居海外“仇官仇富”的中国草蜢群体得到了心里最大的宣泄,这种宣泄式的仇恨全部投射到了程氏一个人乃至一家人的身上,孰不知人生而正值,欲是在不正值的环境下,做出不正直的事情,负负得正最终落得背负“罪犯和诈骗者”的下场。其实,程慕阳既是体制的受益者,也是制度的受害者,在“一人升天、鸡犬得鸣”体制下,作为地方封疆大吏的“太子爷”要想独善其身也是犹如蜀道之难亦?在缺失舆论监督又缺乏权利制衡的环境里,一旦有任何的风吹草动出现,原先那些受益者可能顷刻就会变成受害者,对那种体制与制度的痛恨会被宣泄到当事人的身上,并且以个人的“原罪”的形式来承担后果,而不去反思其背后的真正“始作俑者”这不是什么庶民的喜乐,而是国家的悲哀。
程慕阳潜逃海外后“以攻为守、以进为退”高调处事的行为,无非试想着在加拿大的政坛、商界增添影响力和知名度来换取潜逃海外后能安全“软着陆”的机会,却恰恰被某些披着“民主外衣”的西方政客所利用,据最新曝光的资料显示,其实加拿大有关部门早在十几年前,已知晓程氏本人的“底细”之所以一拖再拖未予以遣返,给了程氏延缓的空间,心里早就埋下了伏笔:一则是程慕阳“大土豪”的身份,对“打土豪、分田地”的历史故事,西方的政治市侩还是略知一二的,何不来个照猫画虎的如此这般呢。二则是程慕阳的“政治棋子”作用,作为大国博弈中一个重要的筹码,往往在关键的时刻,可以发挥出无比惊人的威慑力,此番程慕阳被高高的“抛出”也是有些西方政客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手法欲盖弥彰罢了,你在政、商两界高调行事,我也高调的把你的“老底”揭露的体无完肤,甚至还要累及到你的生意、你的家人。马克思曾经说过:在资本主义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下,充满了残酷的尔虞我诈。今天,也给那些做着外逃美梦的贪官们上最后的一课。
 
红色通缉令是中国自己的翻译,英文原文是Red Notice. 这意味这只是通知对方注意同时请求协助,如果没有引渡协议,互相都没有义务配合。
况且就是要遣返也是有程序的,必须有法院的判决,才能完全否定难民申请。

写这篇文章的人,典型的是法盲。
红色通知
 
加拿大的立国基础是他的政治制度和他的司法制度。基本精髓已经存在上百年了。要遣返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循必要的程序,某些大律师能够钻一些漏洞, 这同样是代价之一。其实这种代价也会保护你我这样的普通人。国内媒体的文章是睁眼说瞎话。要么不了解加拿大的政治及司法制度,要么说别有用心。
 
高严不在通缉令上,其实对程慕阳之流是一种不公平。

前段时间不是说高严在澳洲给收监了吗?
确实如此,了解十年前中国电力行业的,都晓得高严是多么大的窃国巨贼。在破坏的严重性和广泛性来说,程和高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加拿大政府很想收监一个美国移交的年轻的加籍恐怖分子, 可以加拿大法院居然释放他了。 可见,加拿大政府很多事情是搞不定的。另外他的这种程序不是为专门你中国设立的。说他有意容留,包庇贪官有点冤枉他了。
 
而中国和加拿大签订所谓的“遣返贪官逃犯分赃协议”也是丧权辱国!和晚清政府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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