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曾经为一个南美圭亚那人开的公司工作一个月,此公司非常无赖,拖欠克扣很多员工工资。本人投诉到劳工部门才历经11个月要回被拖欠的最后两周的工资。2015年初报税,知道该无赖公司不会给T4,就根据pay stub填了报税表。后来,税务局也没有发现这个问题,退税和GST Credit 都正常。现在查了税局网站的My Account,发现该无赖公司仍然没有向税局报T4.
现在纠结的是,我是否应该主动向税局举报这件事?如果举报了,自己的退税会被收回吗?如果不举报,又担心以后不知何时会被税局发现这个问题,再找麻烦?所以,特在此请教明白的专业人士或有类似经历的朋友支招。不胜感激。
现在纠结的是,我是否应该主动向税局举报这件事?如果举报了,自己的退税会被收回吗?如果不举报,又担心以后不知何时会被税局发现这个问题,再找麻烦?所以,特在此请教明白的专业人士或有类似经历的朋友支招。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