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20万刀Offer已经谈好,决定回去,问几个问题

20万,有一小半是股票市值。兑现后才能开心。所以没有很大兴奋。但因为这两年我想多照顾下我的母亲,我母亲在我小时候读书时候,一个土鸡蛋都舍不得吃的。到2003年左右我有很好的工作后才舍得吃土鸡蛋吧。

老婆小孩留在这边。问几个问题:

1. 到底是要补税还是不要补?(税率肯定是加拿大高,不用争了,个人亲身经历)
根据加拿大和中国税务协议,应仅在一方交税。

第十五条 非独立个人劳务

一、 除适用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外,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和其它类似报酬,除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的以外,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在该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取得的报酬,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 虽有第一款的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一) 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一百八十三天;
(二) 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三) 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三、 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缔约国一方企业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上受雇而取得的报酬,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

2. 汽车保险是我继续,还是只保我老婆合算?
我G,老婆G2.
如果我中途休假回多伦多,可以租车。长期我肯定还是会回多伦多。
 
请个专业会计师解答这些问题吧。网友七嘴八舌的议论,万一错了损失比请专业人士高多了。而且保险应该据实报告保险公司,让他们算保费。

如果真有这么高收入,我觉得没有必要计较会计师的咨询费,汽车的保费这些小钱而冒万一出事保险公司拒赔的风险或被税务部门罚款的风险。
 
是不是补税要看你具体收入组成,例如股票卖出利润就是不同税种,具体确实需要咨询会计师。
汽车保险自然是报主要驾驶人,你偶尔回加开车,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在车保险里。
 
楼主把文件中的该缔约国一方和该缔约国另一方分别替换为加拿大和中国,就容易理解了

第十五条非独立个人劳务
一、除适用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外,加拿大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和其它类似报酬,除在中国受雇的以外,应仅在加拿大征税。在中国从事受雇取得的报酬,可以在中国征税。
二、虽有第一款的规定,加拿大居民因在中国受雇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应仅在加拿大征税:
(一) 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中国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一百八十三天;
(二) 该项报酬由并非中国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三) 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中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三、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加拿大企业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上受雇而取得的报酬,应仅在加拿大征税。

保险的问题直接找个保险经纪报个价就知道了
 

Belge晓梦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望天外云卷云舒。
恭喜。
一起回。
 
有一个两地分居的故事开始了.......有没有人统计过两地分居离婚率是多少啊?不是说楼主啊,别介意。
 
20万,有一小半是股票市值。兑现后才能开心。所以没有很大兴奋。但因为这两年我想多照顾下我的母亲,我母亲在我小时候读书时候,一个土鸡蛋都舍不得吃的。到2003年左右我有很好的工作后才舍得吃土鸡蛋吧。

老婆小孩留在这边。问几个问题:

1. 到底是要补税还是不要补?(税率肯定是加拿大高,不用争了,个人亲身经历)
根据加拿大和中国税务协议,应仅在一方交税。

第十五条 非独立个人劳务

一、 除适用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外,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和其它类似报酬,除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的以外,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在该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取得的报酬,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 虽有第一款的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一) 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一百八十三天;
(二) 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三) 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三、 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缔约国一方企业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上受雇而取得的报酬,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

2. 汽车保险是我继续,还是只保我老婆合算?
我G,老婆G2.
如果我中途休假回多伦多,可以租车。长期我肯定还是会回多伦多。
这些问题都不回答你,但回答你一个没有问的问题:可能的话全家一起回去。孩子可以去国际学校,不会耽误以后回北美上大学。还可以把中文说的很流利。
 
工资那么高,把孩子送国际学校就好了,不会跟不上.
这个工资里面如果里面还有很多是股票市值的其实负担起来是很困难的,孩子像样点得国际学校学费和学校里面其它开销至少要算30万,你们给他算算去掉股票和税,他到手的钱减去30万还能剩多少,呵呵,在上海再供个车,租个像样的房子够不够花是个问题,以我的经验估计是多半不够
 

Horse Dragoon

房版板主
首先恭喜楼主拿到高薪OFFER回国工作。

问题回答1,国内的工资收入肯定在国内报税和交税,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 你也要每年4月左右在加拿大报税,报国内的收入,当然你在国内交税了要说明这点并准备好国内的交税凭证, 加拿大的规定是在国外交的税不用在加再交了,不足的部分是否补交给加拿大要通过税务会计咨询搞清楚。

其实国内的所得税不比加拿大低,50万RMB年薪的也要交40%了吧。

2,汽车保险不用变,楼主G牌保险费低, 楼主随时回来还要开车,老婆孩子开车照样用目前的保险没问题。

一个人回还是全家回这个问题楼主自定,我倒觉得先一个人回国干着,看情况, 孩子的教育在加更好,回去就废了。楼主能在长假和节日常回来见孩子老婆也是可行的。
 
最后编辑: 2015-09-08
这些问题都不回答你,但回答你一个没有问的问题:可能的话全家一起回去。孩子可以去国际学校,不会耽误以后回北美上大学。还可以把中文说的很流利。
男人无所谓 只是苦了孩子和紧守妇道的媳妇 对不起 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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