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fch的帖子倒是给了我一个提醒,每次乘坐公车都有人主动出示月票,没有看见谁还要给看照片的!别是鬼子欺负人吧!FCH 说:我在温哥华,不了解多伦多坐公车是否要出示两样:月票+photo ID。如果是,这真的挺荒谬的!
我觉得楼主做的都对,尽量找当地的华人组织,传媒等。。。,只要你确信自己没有做错,就别怕跟鬼子们争取到底。
有没有可能找到当时的证人?对方有证人吗?
留案底?不相信会那么严重!如果只凭司机的一面之词就留案底,这世界哪里还有王法!你不用太害怕的。
我不晓得,如果你赢了官司,是否对方要付你的律师费用和堂费呢?再问问律师呀。毕竟请专业人士帮你说,会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