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色沈琴琴,你给俺进来!!!!!

人家已经消失,就不必追杀了吧。
我的建议,你们俩的互掐,全家园无人不知,至于真相,也无法证实无法证伪,谁宽容点,会赢得更多尊重。

她才不会消失呢。她只是忙洗碗忙的没时间发散贴滴。

人家十年前活着的使命,就是要跟俺对掐。
嘻嘻,因此放弃赔养娃也在所不惜。

俺已经预言了呀,下一个五年,让她的“对掐使命”换她的半条老命。
 
服了你了!

要不,你们直接打一架算了,戴拳击手套的,没法抓头发,但可以吐口水的,让那个叫鲤鱼头的负责租场地,买矿泉水,裁判,最后负责一顿散伙酒。

然后双方相忘于江湖。
兔样,图森破
你嚼着跟一郁燥症精神分裂,打一架她就能长记性了?
她连儿子的前途都不顾,还会记得其他滴么?
 
有理有据,澄清了一个长久纠缠不清的疑问。

其实,普通的华人家庭,娃能走进哈佛,无论在什么系什么专业,对孩子的一生都是了不起的一步,

短短的几年完成学业顺利毕业,娃就是最棒的~:wdb45:

俺平时懒得搭理一个郁躁型精神分裂症而已。
想讲理,也要看对方是谁,是不是这个理儿?
 
俺本来没啥地域歧视。
就是因为上海女人沈琴琴,俺居然发现了一个了解上海底层人挣扎生活的好渠道-----老娘舅。

经常看看老娘舅,有助于理解上海女人沈琴琴这个俗不可耐的小市民,是在什么恶劣生存环境下苟且活下来的。

也就理解了她为啥恋爱能谈十年,才在90年代靠肚子里有种了,挤进人家黄老太的门的。

嘻嘻,还有,移民十年,无房无车无老公,居然窝囊滴P都不敢放一个。
就敢朝俺喷粪。

老黄家轰你穷光蛋出来。俺轰你在温哥华不敢说自己姓字名谁,过街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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