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拿《古兰经》对异教徒的教义作为自己歧视穆斯林的理由,那我们看看《圣经》中对异教徒的态度。
《申命记》第3章:“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将他(指异族或异教徒)交给我们,我们就把他和他的儿子、并他的众民都击杀了。我们夺了他的一切城邑,将有人烟的各城、连女人带孩子,尽都毁灭,没有留下一个。惟有牲畜、和所夺的各城、并其中的财物,都取为自己的掠物。”
有些人说基督徒没有按照这些教义行事,那就去查查1982年的贝鲁特大屠杀,以及历史上众多的宗教战争。
最终总结一下:这就是世俗化的宗教和原教旨主义的区别,后者严格按照教义行事,而前者则是把普世价值融入自己的宗教信仰,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首先,纠正你一下,我们是敌视穆斯林,不是歧视。我们 敌视穆斯林,是因为穆斯林歧视、敌视非穆斯林并时刻准备斩杀非穆斯林。
其次,你说的圣经里的叙述,是对过去的陈述,现在的基督徒并不把这当成他们现在和今后的使命,他们可以和非基督徒婚配融合。
但是穆斯林却不然,他们的真主命令他们在力量强大的时候袭击杀戮非穆斯林,这是他们现在内心的信仰和使命。他们即使和你睦邻相处一百年也始终信奉古兰经告诉他们的:你是低等的、是脏的、是该被斩首的。
这是二者的区别
至于你提的1982的贝鲁特屠杀,是针对穆斯林的屠杀,这个我能理解,我认为杀穆斯林是正义的,因为穆斯林认为杀非穆斯林是正义的。而且这个屠杀和陕甘回乱屠杀汉人的数目比起来,根本不算屠杀,更不能算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