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帮前夫做副担保人担保前婆婆现在想取消

请问大家有过这样的经验吗?2007年开始我们是common-law,2010年8月递交了担保我前婆婆(前夫妈妈)的移民申请。 2011年我们生了一个女儿,2015年9月分开。现在我想取消做副担保人,上CIC的官网查看到CIC现在才是审批担保人的资料,PR还开开始。CIC规定如果副担保人想取消必须提供原本的IMM1344,我前夫和他妈需要在我的信上面签名。 但问题是IMM1344一早已经寄去CIC了,没有留底。然后我前夫和他妈也不会在我的信上面签名的 ,因为我前夫收入不够,都是靠我的收入才够。有人知道我应该怎么做吗?谢谢!打电话去CIC他们说我一定要有信和IMM1344。
 
老公可以任换,孩子得罪不起啊。
谁说得罪婆婆就是得罪孩子了。孩子有天会知道自己的妈妈比其他某些人重要。
夫妻因为感情原因分手,尽量不要伤害其他家庭成员。孩子的奶奶真的哪一天流落街头了,孩子能不痛苦?做妈的能不帮孩子?
奶奶流落街头了,有儿子也轮不到前媳妇吧。
再说就是在中国前媳妇也没哟抚养前公婆的责任。
何况在加拿大了。
再说如果lz又交新男友或者再婚了,人家现任如何想?
 
唉!!!!!!!!!!!!!!
 
谁说得罪婆婆就是得罪孩子了。孩子有天会知道自己的妈妈比其他某些人重要。

奶奶流落街头了,有儿子也轮不到前媳妇吧。
再说就是在中国前媳妇也没哟抚养前公婆的责任。
何况在加拿大了。
再说如果lz又交新男友或者再婚了,人家现任如何想?
担保的意思就是作为第二责任人的。在第一责任人无力赡养时,政府会追讨第二责任人的。政府永远是兜底的。
孩子怎么想,我们都不知道。我们首先要给孩子做榜样,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夫妻缘尽,分开是好事。但婆婆没有得罪你啊。做人咋能昨天喊妈,今天翻脸不认人,像五毛爱国似的。
 
担保的意思就是作为第二责任人的。在第一责任人无力赡养时,政府会追讨第二责任人的。政府永远是兜底的。
孩子怎么想,我们都不知道。我们首先要给孩子做榜样,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夫妻缘尽,分开是好事。但婆婆没有得罪你啊。做人咋能昨天喊妈,今天翻脸不认人,像五毛爱国似的。
在第一责任人无力赡养时,政府会追讨第二责任人的。政府永远是兜底的。
所以人家lz才想取消担保啊。万一在担保期lz又成家了,夫妻财产是共有财产,凭什么人家现任要被连累啊?假如你是现任,愿意养前任的妈妈吗? 假如你是前任,不会自己努力多赚钱靠自己把自己妈妈担保过来,非得靠前任么?这还算男人么?
再说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关系改变,也必须要通知cic的。

昨天是夫妻,今天是路人仇人的多的是啊,。夫妻缘尽,夫妻都不再是夫妻了,还哪来的婆婆?
 
最后编辑: 2015-12-08
作为一个真小人,我实在看不懂正人君子们的思维方式--夫妻缘尽,凭什么要担保对方父母20年?
凡是违背人性的道德都是伪道德。
我记得CIC上有明确的取消担保流程,自己搞不定就咨询律师,我支持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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