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的人租房很正常,有30多岁的华人妈妈带两孩,有50多岁的白人巴士司机,还又30多岁的西人空姐,等等......吓人。不过,30多岁的白人还租房,不正常吧?
在加拿大租房很正常,笔者见过很多本地人常年租房住。本地人换工作甚至换居住城市相对频繁,租房住搬迁成本低。
在这里只想说明一点:大凡租霸都懂一点法律,所以业主一定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加拿大不懂法律只能吃亏。比如租客欠租,根据安省法律(RTA),
业主可以在欠租发生3天内发出通知书,通知书一定要符合要求,通知书送达租户后如果租户仍拒付,业主可以申请驱离(EVICTION)。按法律办事一般不会发生欠租几个月收不回来的事情。具体程序并不复杂。
租客欠租,业主心情可以理解。
1. 与租户交涉时务必留书面证据,例如通知书(NOTICE),私下录音在法庭上很有可能不被采纳为证据。而且私下录音还可能涉及法律责任。除非告知对方谈话可能被录音。
2. 通知书一定要符合要求,送达要符合要求,要及时。
3. 14 天之说是指通知书送达14天后租约终止
4. 到时如果租户仍拒付,业主可将租户告上LTB,这种案子庭审可能也就个把小时,除非租户有正当理由拒付。
5. EVICTION下达之后直接有SHERIFF介入驱离。
业主最好问下法律人士意见,以免道听途说,走弯路耽误时间。时间是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