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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他妻子报警指控殴打,怎么破?

我朋友正在担保女方移民,楼上是眼明之人,但是移民担保人还在审理之中,女方为何如此?
我朋友在和女方结婚之后,才发觉女方之前的一些风花雪月之事,甚至在结婚当日,女方还瞒着男方转了数万人民币给她前男友说是做一了断,所以我朋友一直对于女方是否真想和他过日子心存怀疑,所以他们达成了互不对手机锁密码,而女方那天被男方发现她把手机又上密码了,而女方坚持要保持自己的隐私,所以男方一气之下才摔了手机。
女方一时冲动报警的可能性有多大可能会决定他们婚姻是否结束,但当务之急我想是先解决男方可能的不良记录。
妈呀, 屁大点事就报警,娶这种女人好危险啊
 
别无他法,等开庭。这事例不是一件两件了,报了警就这后果。加拿大警察没有被赋予调解职责。
可以向法庭申请法律援助或者翻译吗?担心语言上在法庭内吃亏。
朋友说如果女方在法庭上大事化小,表示只是想通过 报警来教育男方的目的的话,还打算好好过日子的话,他可能会原谅女方的行为,一切从头开始。
但是如果女方在法庭上添油加醋,欲致对方于死地,目的就是要让男方背上家暴的帽子,那么他将与女方势不两立,绝不手软,就算鱼死网破他也认了。
我说如果那女方向法庭申请保护令,禁止他在半年或者一年内不能接近女方或者居所,你怎么办?我朋友说那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没办法,只有鱼死网破了。
 
可以向法庭申请法律援助或者翻译吗?担心语言上在法庭内吃亏。
朋友说如果女方在法庭上大事化小,表示只是想通过 报警来教育男方的目的的话,还打算好好过日子的话,他可能会原谅女方的行为,一切从头开始。
但是如果女方在法庭上添油加醋,欲致对方于死地,目的就是要让男方背上家暴的帽子,那么他将与女方势不两立,绝不手软,就算鱼死网破他也认了。
我说如果那女方向法庭申请保护令,禁止他在半年或者一年内不能接近女方或者居所,你怎么办?我朋友说那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没办法,只有鱼死网破了。

自己掏钱请律师。法律援助就算了吧,为了赚政府的钱,这些律师往往把小事整成大事。
 
这种故事其实一直在上演,去年埃德蒙顿的九死命案,故事初期内容和本故事如出一辙,男方被女方报警说家暴,被女方申请了保护令,男方有家不能回,还要继续还房贷,女方到最后甚至和其他男人有了私生子,男人忍无可忍最后同归于尽女方全家八条人命,男人自杀。
这些血案应该让人们记得,人在做,天在看,过河拆桥,凡事做绝了,会遭天谴。
 
可以向法庭申请法律援助或者翻译吗?担心语言上在法庭内吃亏。
朋友说如果女方在法庭上大事化小,表示只是想通过 报警来教育男方的目的的话,还打算好好过日子的话,他可能会原谅女方的行为,一切从头开始。
但是如果女方在法庭上添油加醋,欲致对方于死地,目的就是要让男方背上家暴的帽子,那么他将与女方势不两立,绝不手软,就算鱼死网破他也认了。
我说如果那女方向法庭申请保护令,禁止他在半年或者一年内不能接近女方或者居所,你怎么办?我朋友说那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没办法,只有鱼死网破了。

1、法庭翻译肯定是有的,具体申请你可以联系法庭,他们会告诉你的。

2、还是建议找律师,如果不想花钱,网上搜搜法律援助机构。不一定要委托他们打官司,关键是搞清加拿大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3、也不要想的太严重,家暴的指控的举证义务应该在女方或警方,没有严格证据链下,疑罪从无是各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所以梳理下这方面,想想你朋友在警局的证供说了哪些?

4、任何一国的司法制度都有和解制度,了解一下情况,在家暴指控方面还是尽量走和解路线。其它问题走以后再说,但这里有个规避“男方不得联系女方”的裁定的问题,要动动脑筋。
 

hua54

无聊的人
只要沒有家暴, 就不会有太大麻烦。万儿八千请个律师, 很容易搞定。

看到国内哪些动辄打老婆而社会毫不在乎的混蛋们, 我很欣赏加拿大保护妇女儿童的机制。
错了,这已经不是有没有家暴的问题了,报了警,只要女的不翻供,男的基本死定了,这里说的死定了,不一定是坐牢,你要明白这里是加拿大,不是中国,犯罪记录和信用的会让你痛苦一辈子,女的就算翻供,男的也是一辈子痛苦,同样是记录和污点,而且女的也有可能让自己因为翻供留下污点。理论上说,离了好,报了警,己经不用管对错了,离婚对谁都好。女人不用翻供,男的翻不翻不供对他意义不大,唯一的结果就是能早点合法的和他老婆说话和见面而以,仅此而已,不想离婚,不要报警,想离婚也不建议报警
 
不懂,纯属好奇,如果你朋友真没动手打过她,单凭她一面之词,既没人证,又没啥表面伤痕的,警察凭什么就能认定他打了他妻子而把他拷走呢?难道谁报警谁就一定有道理?还有如上面朋友所说,手机是你朋友买的,如果能找回收据,或银行单据等证明材料,我在家摔自己的手机都不行?
 
错了,这已经不是有没有家暴的问题了,报了警,只要女的不翻供,男的基本死定了,这里说的死定了,不一定是坐牢,你要明白这里是加拿大,不是中国,犯罪记录和信用的会让你痛苦一辈子,女的就算翻供,男的也是一辈子痛苦,同样是记录和污点,而且女的也有可能让自己因为翻供留下污点。理论上说,离了好,报了警,己经不用管对错了,离婚对谁都好。女人不用翻供,男的翻不翻不供对他意义不大,唯一的结果就是能早点合法的和他老婆说话和见面而以,仅此而已,不想离婚,不要报警,想离婚也不建议报警

曾经关注过两个类似案件。 由于律师的帮助, 两个案子中被控方都赢了,无任何记录存留。
 
这就是加拿大。
不是说楼主没机会咸鱼翻身,但是要at a cost and time-consuming。
官司完了,人也差不多了。
所有的人,不要觉得自己在加拿大人五人六的有多牛逼,摊上事啥也不是,多保重吧。
错了,这已经不是有没有家暴的问题了,报了警,只要女的不翻供,男的基本死定了,这里说的死定了,不一定是坐牢,你要明白这里是加拿大,不是中国,犯罪记录和信用的会让你痛苦一辈子,女的就算翻供,男的也是一辈子痛苦,同样是记录和污点,而且女的也有可能让自己因为翻供留下污点。理论上说,离了好,报了警,己经不用管对错了,离婚对谁都好。女人不用翻供,男的翻不翻不供对他意义不大,唯一的结果就是能早点合法的和他老婆说话和见面而以,仅此而已,不想离婚,不要报警,想离婚也不建议报警
 
别无他法,等开庭。这事例不是一件两件了,报了警就这后果。加拿大警察没有被赋予调解职责。
是,只要有报警家暴,程序就是这样,先拘捕,笔录(只是确认个人信息,并不需要陈述事情经过)拍照,上庭,不得和女方联系,也不能通过第三方联系,有条件释放,必须离开居所(等法官判决以后决定何时能回家)男方极有可能留下所谓犯罪纪录,将影响个人一辈子,在这里劝女人一句,夫妻有矛盾可以通过很多渠道去解决,即使和平分手也很正常,夫妻哪有什么深仇大恨,除非你想将你的丈夫置于死地,不然不要通过报警来解决夫妻矛盾,因为警察根本不会也不能做任何调解,唯一的结果就是能让男方背上有犯罪纪录的大山一辈子而不会对改善夫妻关系能有任何帮助。
在这里不是说男方可以欺负女方,甚至对女方所谓家暴,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沟通甚至离婚都没有问题,但是真的奉劝女方不要用报警这样歹毒的手段对付来解决夫妻之间的问题。
 
这也是有些老外一辈子不结婚的原因,都60多了,张嘴还是my girlfriend呢。
是,只要有报警家暴,程序就是这样,先拘捕,笔录(只是确认个人信息,并不需要陈述事情经过)拍照,上庭,不得和女方联系,也不能通过第三方联系,有条件释放,必须离开居所(等法官判决以后决定何时能回家)男方极有可能留下所谓犯罪纪录,将影响个人一辈子,在这里劝女人一句,夫妻有矛盾可以通过很多渠道去解决,即使和平分手也很正常,夫妻哪有什么深仇大恨,除非你想将你的丈夫置于死地,不然不要通过报警来解决夫妻矛盾,因为警察根本不会也不能做任何调解,唯一的结果就是能让男方背上有犯罪纪录的大山一辈子而不会对改善夫妻关系能有任何帮助。
在这里不是说男方可以欺负女方,甚至对女方所谓家暴,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沟通甚至离婚都没有问题,但是真的奉劝女方不要用报警这样歹毒的手段对付来解决夫妻之间的问题。
 
1、法庭翻译肯定是有的,具体申请你可以联系法庭,他们会告诉你的。

2、还是建议找律师,如果不想花钱,网上搜搜法律援助机构。不一定要委托他们打官司,关键是搞清加拿大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3、也不要想的太严重,家暴的指控的举证义务应该在女方或警方,没有严格证据链下,疑罪从无是各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所以梳理下这方面,想想你朋友在警局的证供说了哪些?

4、任何一国的司法制度都有和解制度,了解一下情况,在家暴指控方面还是尽量走和解路线。其它问题走以后再说,但这里有个规避“男方不得联系女方”的裁定的问题,要动动脑筋。
楼上说的很有帮助,感谢你以及各位网友的分析和帮助,我也劝过我朋友,建议他以后遇事应该更加冷静,即使遇人不淑,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了,只能收拾好残局重新上路了。
楼上说的有道理,女方也承认男方没有动手,也没有任何受伤,即使所谓语言暴力也算攻击和威胁,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女方的指控,相信也会本着疑罪推无的法理来判决这个指控。我朋友在警察局没有陈述案情,他保持沉默。
对于损坏他人财产$5000以下的指控,首先损害的是家庭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点应该和损害他人的财产会有所不同,如果通过律师的努力,通过罚款和赔偿的方式,应该也不会是个足以留下案底的指控。
由于情节并不恶劣,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又是初犯,原则上我相信法官会通过和解程序处理此案,女方的态度估计会影响法官如何调解以及调解结果,我结合各位网友的意见估计男方可能面对的结果是一年有条件行为操守,有可能留下一年案底也可能不留案底,看运气和律师的能力了,另外不确定警察局的记录在不留案底的判决下能否去除。
 
不懂,纯属好奇,如果你朋友真没动手打过她,单凭她一面之词,既没人证,又没啥表面伤痕的,警察凭什么就能认定他打了他妻子而把他拷走呢?难道谁报警谁就一定有道理?还有如上面朋友所说,手机是你朋友买的,如果能找回收据,或银行单据等证明材料,我在家摔自己的手机都不行?
你没有认识到问题的所在。
打人是威胁他人生命,罪就更大了。不让老婆偷男人是威胁他人人身自由,也是要关起来醒酒的。摔手机,人家没有诉你毁坏财物罪,所以跟是谁买的手机毫无关系。
一定要更新观念。偷人是加拿大妇女的基本人权,就像中国,男人不嫖娼对不住党中央一样的。
 
这也是有些老外一辈子不结婚的原因,都60多了,张嘴还是my girlfriend呢。
兄弟,不结婚也可以报警家暴的啊,加拿大承认同居关系,唯一能避免的,就是祈祷不要遇到歹毒的另一半,夫妻吵个架,就利用法律将另一半送进监狱,这样的人真不是极其愚蠢就是真的歹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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