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庭翻译肯定是有的,具体申请你可以联系法庭,他们会告诉你的。
2、还是建议找律师,如果不想花钱,网上搜搜法律援助机构。不一定要委托他们打官司,关键是搞清加拿大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3、也不要想的太严重,家暴的指控的举证义务应该在女方或警方,没有严格证据链下,疑罪从无是各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所以梳理下这方面,想想你朋友在警局的证供说了哪些?
4、任何一国的司法制度都有和解制度,了解一下情况,在家暴指控方面还是尽量走和解路线。其它问题走以后再说,但这里有个规避“男方不得联系女方”的裁定的问题,要动动脑筋。
楼上说的很有帮助,感谢你以及各位网友的分析和帮助,我也劝过我朋友,建议他以后遇事应该更加冷静,即使遇人不淑,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了,只能收拾好残局重新上路了。
楼上说的有道理,女方也承认男方没有动手,也没有任何受伤,即使所谓语言暴力也算攻击和威胁,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女方的指控,相信也会本着疑罪推无的法理来判决这个指控。我朋友在警察局没有陈述案情,他保持沉默。
对于损坏他人财产$5000以下的指控,首先损害的是家庭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点应该和损害他人的财产会有所不同,如果通过律师的努力,通过罚款和赔偿的方式,应该也不会是个足以留下案底的指控。
由于情节并不恶劣,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又是初犯,原则上我相信法官会通过和解程序处理此案,女方的态度估计会影响法官如何调解以及调解结果,我结合各位网友的意见估计男方可能面对的结果是一年有条件行为操守,有可能留下一年案底也可能不留案底,看运气和律师的能力了,另外不确定警察局的记录在不留案底的判决下能否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