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租房转租的问题

关于所租住的房子仍在合同期内由于自己的原因要提前搬出,由此引起的几个问题想在此向有经验的同鞋请教。
先举个例子:在BC租住一个condo单元,合同应该是标准范本合同,第一年是死约,之后每月续,不续要提早30天通知那种。假设合同期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果租客因自身原因要在2015年6月30日搬出,因此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
1.如果租客想把房子转租,是由现任租客负责找下任租客还是有屋主自己去找呢?个人觉得谁去找都不太重要。
2.如果租客找来一个愿意租这个房子的人,假设这人对房子的租金及合约条款各方面都满意吧。那屋主可以拒绝租给这个人吗?个人觉得这比较重要,到底屋主能否以自己的判断标准来决定是否把房子租给现任租客找来的这个人?
3.假设屋主一直都觉得找不到合适的下任租客,就假设是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吧,其中所涉及的相应租金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就上述问题向大家请教,谢谢!
 

Horse Dragoon

房版板主
楼主的 3个问题一定要在合同里有业主同意租客找下一个租客的条款基础上。

1. 租客负责找租客,
2, 业主有权否决找来的租客。
3, 都是现任租客负责付完租金。

楼主, 提醒你的是:只要你签了一年合约, 不管你何时搬走, 你就是违约, 你必须付完全年租金, 跟你找不找另一个租客来续没有关系, 换句话说, 房东一直扣你的租金(支票)到结束。 就算你找到租客续, 房东也认可, 但那个租客只付你租金 ,而不是付给房东, 你还是交租给房东不变。
 

Horse Dragoon

房版板主
马龙说的是sub lease,转租的话,就和原来的房客没关系了

一般CONDO 的合同不会有 SUBLEASE ,转租更不受房东喜欢。

CONDO都是个体业主, 出租时如果租客问我会住不到一年就搬如何如何, 房东一般会拒
绝这样的房客。。

一般是 APT 出租大楼的合同会有 转租条款, 我没有这方面的经历。
 
个人经验,管理公司的房子一般可以转租lease transfer,房客找到下家,带给管理公司审批,通过的话,支付一小笔转租费,就可以顺利摆脱租约了。转租和sub lease的区别是,转租的话,和原来房客就没有关系了。Sub lease的话,原来房客还是需要交租给房东,新房客交租给原来的房客。
私人出租的房子能否转租或者sub lease,看房东是否好商量。有的房东比较容易协商,可能同意转租或者sub lease。有的房东不同意转租或者sub lease,就没有办法了。一般的格式合同中都有不准随意转租,随意sub lease的条款。
 
半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合同,租客有权利转租,这个是法律,不管你合同怎么签。租客要转租,必须得到房东的认可,但是房东不可以以不合理的借口否决租客找来的人,比如不可以因为肤色人种只要等等拒绝租客找来的人,只要租客能够证明他找来的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有能力支付租金。
换句话说,租客有绝对的权利转租,只要他找来接替他的人是好人,并且收入能够支付租金。
 
非常感谢各位的回复!感觉在这个案例里面基本上是房东占有主动权,就算像楼上说的那样租客有权利转租,房东要找个合理的理由来否决租客找来的人也太简单了,毕竟房子是房东的。而且作为一般租客,要切查一个陌生人是否足够的好并提供有效的依据,这也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几个回合下来,也是累的半死。所以我觉得最佳的解决方案还是要跟房东好好商量,若是要搬出法律条文这些,作为租客还是很被动。
 
作为租客一点不被动,只要能提供收入证明和信用记录,房东没有理由拒绝的。提供这些证明很简单。让想租房的人自己去做一份信用报告,并提供工资单或者税单,房东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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