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的儿子,如果第二任丈夫没有收养,应该无权分遗产的吧。只想说以下几点;
1)占着现任老公的财产: 从法律上讲,这财产有一半是她的.如果她的老公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在她老公死后,老公的遗产一半是她. 一半由两个儿子和这个女儿分. 所以这个女人拥有她老公四分之三的的财产.如果两个儿子也同意母亲管理他们的那部分.那这个女人就有12分之11的拥有权而女儿只有12分之一. 女儿可能觉的自己是现任老公唯一的亲生女.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2)签下房子店面不能要. 加拿大的合同法有个最重要的是公平原则.如果女儿认为是不公平的可以起诉.就算签了也可以作废.h
3)威胁说你去法院告告了就拿不到我分配给你的这个数目的钱拿到更少. 按照1)的算算看.
最后还是那句话: 为钱财伤亲情不值的.
直接找个律师问问。即便拿的比这个女的许诺少很多,也要先拿到手。一个是,这个女的今天答应,随时可以不认。其次,日久生变,将来多少还在这个妈妈的名下都是问题。这种人,无法相信的。光生气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