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持多次往返旅游签证出境短期旅游,回到加拿大边境会运到以下几种情况:
-边境官在你入境时给你一个入境章,标注离境日期
-边境官在你入境时给你一个入境章,但是没有标准离境日期,空白;
-边境官不给你任何签章
-给你一张限期离境的纸
首先,入境给了你入境章,标注了离开日期,我们按入境章的时间走,其次,一旦边境官发放限期离境的通知,那么入境后必须按照要求限期内离开,离开时务必到边境主动报离境,免得下次入境麻烦。那我们还剩下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是在逗留日即将到达六个月,短期出境后回来,不被盖章的情况比较常见,你可以继续在加拿大停留,但是过期日期仍然是到你上次入境后原本该过期的日期,也就算英文所说的initial expiry date
例如:2015年1月31号入境,通常能够停留6个月,initial expiry date 也就是2015年6月31号,,如果你6月1号出境旅游,6月7号回来边境官没有盖章,那么你仍然是2015年6月31号要离开。
第二种情况,此次入境没有与任何上次入境后的initial expiry date 过期日期重叠,那你入境后即使没有盖章也默认为可以逗留六个月。
例如:2015年1月31号入境,停留六个月就是截至到2015年6月31号,如果6月1号离境,当你2015年9月1号再次入境边境官没有盖章,那么默认你停留期为此次入境2015年9月1号重新开始。原文"if there is nostamp,handwritten date or document in your passport,your temporary residentstatuswill expire six months from the day you arrived in canada"
那就是这中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