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这还叫事?我接近25年的婚姻都能说散就散,而且是我前妻一手导演,她找的律师,我前因后果都不清楚,她没有外遇,我也没有小三,只是因为她要挣大钱了,而我已经不能挣大钱了,而且很可能成为她的累赘,所以,就离了。要换成别人肯定得冤死。我把国内的房子卖了(当然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的话,她也应该有一半)给她买了房在哈法开了生意。做了老板,实现了她的理想。结果,她却提出离婚。但是,我不这样看,我是拿因缘来看待这件事,她之所以铁心要离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因缘已灭,既然是已经灭掉的因缘那就随它去吧!没必要留恋。所以,我根本没和她争究任何事,我们和平分手。哈法原来的住房我留给她和我女儿,我自己搬出来,贷款买了现在这个小房。与其结仇,不如祝福,毕竟20多年在一个锅里吃过饭。离了不能成为仇人,但是也不可能成为朋友。因为因缘已灭,要了缘。楼主,没必要在这件事上耽搁太久,能离则离,如果不愿离,那就拖着等她回心转意,不过,女人一旦铁心,回心转意的可能性为零。好自为之吧。自己的事还是自己做主,来这里问任何人都没意义。我的人生哲学就是六个字:知天命尽人事。来加拿大久了,我发觉很少人愿意听抱怨,所以,我现在很少抱怨,抱怨没用,抱怨伤身,仇恨也没用,仇恨只能伤己。报复更没用,报复只能毁掉自己。活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以前总想着爱别人,对别人好,现在离了,自己一个人生活,才发觉,爱自己是第一位的。尤其是身体,假如像我现在,一旦有病不能工作,如何生存?所以,我现在很注意自己的身体,每年查体。昨天家庭医生还对我说:恭喜你,一切都好。是的,身体好是第一位的,尤其是一个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