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的,带着孩子,每月领3万加币赡养费,应该干点啥?

找伴侣恐怕不现实,比她有钱的估计看不上她了,没她有钱的她敢吗?这里Common law 住一起就是等同婚姻。孤独比瞎折腾好,中年挺难的。语言好就去学校学点东西打发时间,语言不好就比较麻烦
为啥不现实?钱多钱少的事先写清楚不就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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