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曾以灰狗斩首案震惊加拿大:竟要完全释放(组图)》的相关评论
华人社团应该现身去帮助这个可怜的人, 如果他当初找到工作也不会出现这件事, 可怜的人, 被炒鱿鱼,找不到工作, 老婆离婚, 在阿尔白塔茫茫的荒野中无家可归, 这个是最好的例子给国内想移民的朋友看看, 移民要小心, 搞不好就变成他这个样子曾以灰狗巴士斩首案震惊全国:李伟光申请解除所有限制
2008年在长途巴士上砍下邻座乘客头颅的加拿大华人李伟光是罕有的因精神病被免除刑责的例子。过去几年来,他一直在接受治疗。一开始住在和监狱无异的精神病院,逐步获得行动自由。去年终于获准在遵守一些规定的条件下住在精神病院外。现在他正在申请解除这些规定,获得完全自由。
这些规定包括每年接受一次精神评估,让治疗他的医护人员知道他的住处,受到服药监督等等。如果他的申请被批准,他就不必继续遵守这些规定,但是可以自愿接受监督和治疗。星期一出庭作证的一位心理医生表示相信李伟光会自愿继续接受治疗。
受害者的母亲Carol de Delley。 © Radio-Canada/Karen Pauls
李伟光现在已改名为Will Baker。此前他每一年都顺利通过评估,被认为重新犯案的可能性极低。但是受害者麦克林的母亲德戴利一直极力反对让李伟光重获自由。她星期一再度发声,表达她的反对。
砍人头生吃加拿大中国移民,竟要被释放(组图)
8年前,北京移民李伟光在开往温尼辟的灰狗巴士上,砍下了邻座无辜白人男子麦克林(Tim McLean)的头颅,割耳切鼻开膛剖腹并且生吃,案件一时轰动世界。更加让人感到吃惊的是,8年后的今天,李伟光的律师正式向法院提出了完全释放(absolute discharge)他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的定义,完全释放意味着李伟光将获得完全自由——也就是说李伟光将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他的行动也不再受到任何限制。
不幸遇害的麦克林(Tim McLean)和他的母亲迪德利(Carol de Delley)
昨天下午(周日,2月5日),受害人的母亲迪德利(Carol de Delley)也收到了李伟光的检查报告,报告称检查官已经通知李伟光的律师申请其无条件释放。
多年来饱受丧子之痛打击的迪德利(Carol de Delley)对于案件的发展表示难以接受,直呼:“不能释放李伟光!”。
8年多之前的血案至今重提仍令人毛骨悚然。2001年,李伟光做为技术移民从北京移民到加拿大,并于2007年入籍。2008年7月30日约下午6时,李伟光登上了前往温尼辟的灰狗巴士,车上有麦克林和另外35名乘客。
麦克林(Tim McLean)
22岁的麦克林遇害时正在熟睡。李伟光突然起身,连刺这位素不相识的临座年轻人多刀,行凶后还把对方的鼻子、舌头和一只耳朵切下来,放在口袋里。之后更残忍地砍下麦克林的头颅,并向警员和其他乘客挥动人头。警方事后在巴士上发现多件人体残肢,有些被胶袋装着,死者的眼睛和三分一心脏不见了,相信应该是被李伟光吃掉了。
异常血腥的杀人戮尸现场成了不少目击者一生的噩梦,最先赶到现场的警官之一巴克(Ken Barker)在案发6年之后自杀,自杀之前,他长期受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折磨。当时车中的另外两名女乘客精神也严重受创,并因此患上了严重的忧郁症。
经过长达半年多的调查和鉴定,法庭裁定李伟光患有精神分裂症,不需承担刑事责任。随后他被安排在塞尔扣克精神病院进行治疗。近几年,曼省刑事审议委员会逐渐恢复李伟光的自由限制,他的医疗组说,他是模范病人,明白持续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必要。
2015年,李伟光申请迁出精神病房,入住温尼辟集体宿舍,并获批准。他可以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外出,活动范围远至温尼辟,不过前提是要带上手机。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受害人母亲迪德利表示难以接受,她说谁能保证李伟光之后不会再杀人、再吃人眼球和人心?她担心的是,李伟光获释后,会自以为病好了、不再服药,那时候谁能保证会发生什么事?
现在,李伟光已经更名为Will Baker。近日,他将可能获得完全释放的新闻也登上了多家英文媒体。根据加拿大高级法院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表现出对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就应该给予无条件释放。不过该规定同时明确,必须有明显证据显示对公众安全没有危害才能够给予一个人无条件释放的要求。
迪德利在得知此事之后,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完全释放意味着砍头案指控将无档可查,李伟光将不受任何条件限制。迪德利称,完全释放是加拿大司法对成年罪犯的最低宣判,如果罪犯获得彻底免除指控,那意味着罪犯没事了。
曼省国会议员James Bezan代表社区表示,李伟光申请无条件释放的要求应予拒绝。
而早在2015年,联邦传统部长、曼省国会议员格洛弗(Shelly Glover)也曾表示,她很担心李伟光获得更大自由可能带来的后果。她说,李伟光砍掉1名无辜青年的头颅,他是危险而有暴力倾向的罪犯。让李伟光回到社区,将对社会和公众安全构成威胁,这是不可接受的,政府应该修改不负刑责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