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日本二战的最终罪行者----天皇

美帝啊,日寇啊,都是仇人啊。什么叫亡我之心不死,这是你主子时常挂在嘴边的。亡你的还不是仇人,啥事仇人啊。

认定要阴谋推翻中共的不是仇人,难道是恩人?

我倒没觉得美帝是什么仇人,在民族最需要外援时,飞虎队,救济粮如期而至。你们的仇人未必都是我的仇人啊。70年前日本是我的仇人,现在的不是。
二战前期美国可是卖了不少军需给日本的,要不是日本脑缺炸了珍珠港,二战结局如何还真不好说呢。美国那边天天中国威胁论,这得是多天真才能认为中美关系不是互相戒备但是又必须经济上互相依靠的关系啊。至于日本,整个政府你也看到了,时刻谋划“正常化”国家,就是为了拥有名正言顺的军队。最近的首相,小泉安倍之流,拜鬼简直家常便饭,就是说战犯对于他们来说是民族英雄。现在的日本政府,恐怕和二战时期日本政府精神共同之处比共产党和封建时代的共同之处还要多。只不过现在世界大环境不允许日本再次发动战争,一旦中国回到清末时期,中央政权衰弱,经济军事基本废掉,日本分分钟再开战局。中国不是圣人,日本和美国离友好也差得远。所谓中日友好中美友好,都是一起合伙发财而已,能背后捅刀子,日本美国乐意着呢。
 
二战前期美国可是卖了不少军需给日本的,要不是日本脑缺炸了珍珠港,二战结局如何还真不好说呢。美国那边天天中国威胁论,这得是多天真才能认为中美关系不是互相戒备但是又必须经济上互相依靠的关系啊。至于日本,整个政府你也看到了,时刻谋划“正常化”国家,就是为了拥有名正言顺的军队。最近的首相,小泉安倍之流,拜鬼简直家常便饭,就是说战犯对于他们来说是民族英雄。现在的日本政府,恐怕和二战时期日本政府精神共同之处比共产党和封建时代的共同之处还要多。只不过现在世界大环境不允许日本再次发动战争,一旦中国回到清末时期,中央政权衰弱,经济军事基本废掉,日本分分钟再开战局。中国不是圣人,日本和美国离友好也差得远。所谓中日友好中美友好,都是一起合伙发财而已,能背后捅刀子,日本美国乐意着呢。

新闻联播看得很深入。不错。衣钵传递,抄人民日报社论会更好些。
 
二战前期美国可是卖了不少军需给日本的,要不是日本脑缺炸了珍珠港,二战结局如何还真不好说呢。美国那边天天中国威胁论,这得是多天真才能认为中美关系不是互相戒备但是又必须经济上互相依靠的关系啊。至于日本,整个政府你也看到了,时刻谋划“正常化”国家,就是为了拥有名正言顺的军队。最近的首相,小泉安倍之流,拜鬼简直家常便饭,就是说战犯对于他们来说是民族英雄。现在的日本政府,恐怕和二战时期日本政府精神共同之处比共产党和封建时代的共同之处还要多。只不过现在世界大环境不允许日本再次发动战争,一旦中国回到清末时期,中央政权衰弱,经济军事基本废掉,日本分分钟再开战局。中国不是圣人,日本和美国离友好也差得远。所谓中日友好中美友好,都是一起合伙发财而已,能背后捅刀子,日本美国乐意着呢。
正确
 
你刚说的美帝啊,用23枚核弹对准北京的就是它
呵呵,真得连反讽都看不懂?23颗核弹对着又怎么?中国多少颗对着华盛顿呢?

再说了,中国连朝鲜在家门口核爆,引发中国延边地震都不在意,一旦失事辐射东三省都不怕;会突然在意只是瞄准的核弹?
 
1945年,处决冈村宁次? 你醒醒吧
数万亿日元美元? 你知道1945年美国和日本的GDP分别是多少吗?

这里真是无知者卖弄无知的好地方
那指责毛泽东优待日本战犯,放弃战争赔款是不是无知呢?
战争在1945年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有正常邦交在七十年代,之间有二三十年时间,中华民国获得了多少赔款,惩治了几个战犯?
 
那指责毛泽东优待日本战犯,放弃战争赔款是不是无知呢?
战争在1945年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有正常邦交在七十年代,之间有二三十年时间,中华民国获得了多少赔款,惩治了几个战犯?

冈村宁次的说法,已经暴露了你的无知。

1945年9月底,行政院提出了包括134名军事战犯和48名政治战犯的初步名单,包括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的日本首相和陆军大臣、外务大臣、大藏大臣,以及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为首的师团长以上级别军事主官,但天皇已被排除在外。

军政各界对这份名单意见不一。军令部长徐永昌认为,“制造九一八之一班日军阀实不可恕,我应即开单提出,其余不必多罗织”,王宠惠和行政院秘书长蒋梦麟等也各有看法。经过一个多月的折冲,最终形成了20人的名单,经蒋介石亲自审定,确定其中12人作为第一批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逮捕审判的甲级战犯,此后又确定22人作为第二批甲级战犯。这其中,除近卫文自杀外,均被缉拿归案。

与此同时,确定乙级、丙级战犯名单,以进行逮捕、引渡、审判的工作也在同时进行。1947年,国民政府在1945年9月初步确定战犯名单的基础上,公布了共261人的重要战犯名单,涵盖了甲级和乙级战犯。除了军事、政治战犯外,还包括主张侵华的政治社团头目,如神武会主持人菊池武夫;鼓吹侵华的报社主笔,如《东京日日新闻》的吉冈文六、《外交时报》半泽玉城,以及日本产业株式会社社长鲇川义介、兴中公司总裁十河信二、伪华北开发公司总裁津岛寿一等经济、文化、政治领域的战犯。

丙级战犯名单的确定以民间指控为主。据司法行政部报告,截至1946年10月就收到敌人罪行案件171152件。上海地方法院从1945年11月1日开始受理检举控告,原拟12月31日截止,但因登记人络绎不绝,到次年4月30日才结束登记,共受理案件13208件。但是,民间检控的案件多数只有罪行,其他证据、信息一概缺失,难以继续追究。如司法行政部已经受理的案件107040件中,有三分之二没有犯罪人的姓名。

处决日本战犯人数:110人

在确定战犯名单的同时,逮捕和审判战犯的工作也陆续展开。1946年2月,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成立。上海、北平、沈阳、武汉、广州、徐州、济南、太原、台北这九座城市也分别成立隶属当地军事机关的军事法庭,陆续开始对日本战犯进行逮捕和审判。

虽然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在遣返投降日军的同时,严令各战区、各港口运输司令部逮捕查扣被检控的战犯,但是,战后接收的混乱和日本投降前对相关证据的销毁,使一批原本经过调查可以确定的战犯成为漏网之鱼。同时,《同盟国互相解递战事罪犯及其他战事违法人犯公约草案》又要求引渡战犯必须提出该犯之罪证,使检控材料缺失的中国战犯审判工作更加举步维艰。

对南京大屠杀战犯的逮捕和审判颇具代表性。当时的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已被列为甲级战犯,第10军司令官柳川平助、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等已经死亡,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王、第9师团师团长吉住良辅等则因退役等缘故未被逮捕。最后被引渡到庭的,仅有第6师团师团长的谷寿夫等数人。

引渡谷寿夫时,东京盟军总部曾担心其人是否能在中国受到“公平审判”。为了有效追究罪责及审判公正,南京军事法庭的检察官连日搜集材料、传讯证人、制作证词,甚至挖掘了5处坟墓,检验尸骨上百具,以确定被屠杀者的死因和身份。南京市临时参议会成立了“南京市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向各行业收集证据并进行鉴定。南京市民也踊跃提供各种人证、物证,一份后来被列为“南字第一号”的关键证据,来历最为传奇。

大屠杀后不久,南京华东照相馆的伙计罗瑾发现,一名日军少尉送来冲洗的照片充斥屠杀国人的场面,便私下多冲洗了一套收藏。后来,他迫于生计考入汪伪警卫旅交通电讯集训队,仍将放有照片的相册带在身边。一次,日本教官到集训队营房检查,罗瑾将相册藏在厕所边泥墙内,事后却不见踪影。罗瑾以为相册被发现,急忙离队逃亡。其实,相册是被如厕的同队学员吴旋捡走的。吴旋看后意识到相册的作用,便将其珍藏起来,直到抗战胜利后提交给了南京市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

1947年2月6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励志社大礼堂审判谷寿夫,到场观众两千余人,王宠惠和外交部长王世杰都到场听审,场外围观者也有数百人。法庭上宪兵森严,审判席前摆放着作为证据的被害者头骨。庭上,检察官以集体屠杀、屠杀、强奸、破坏财产、抢劫五项内容起诉谷寿夫。曾赴东京作证指控松井石根的红字会副会长许传音到场陈述所睹日军烧杀、强奸、抢劫行为及红字会收敛遗骨情形,法医潘英才说明第6师团进攻路线上发现的遗骨多为枪伤或铁器所击致死,证人金陵大学外籍教授贝德士、史迈士和被害人家属姚家隆、被害人陈二姑娘分别陈述所见所历事实经过。当京字第一号证据等血淋淋的照片、影像资料呈上时,谷寿夫也“慌乱不能自持”。虽然谷寿夫百般否认,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治军严格未有暴行”辩护,但并未为法庭所采信。

1947年3月10日,南京军事法庭审判长石美瑜以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罪证确凿,判处死刑,驳回申请复审。一个半月后,在南京雨花台刑场上演了本文开头一幕。

对南京大屠杀中犯下罪行的中、下级军官的追究,原本应当是军事审判中的重要部分,但限于证据缺失,仅将当时日本报纸刊载屠杀中国人照片的第6师团中队长田中军吉和“百人斩”竞赛的两位当事人——第16师团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大队副官野田毅等三人引渡到庭。这三人在法庭上坚决否认媒体报道的行为。田中军吉称这张照片中他穿着夏装,而南京战役发生在冬季,不能作为证据。向井敏明、野田毅辩称“百人斩”是他们吹牛和记者编造的产物,目的是回日本后容易讨到老婆,但均被检察官一一驳回。三人最终被法庭判处死刑,1948年1月28日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据统计,除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33名战犯外,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共颁布战犯名单15批,共列战犯1575名。实际拘留战犯1111名(包括已列入名单战犯82名,人民控诉经军事法庭受理之战犯1029名)、嫌疑犯2104名。经过审判,共有16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10人被判处死刑,其他为无罪、不起诉、不受理、非战犯或未结案人员。

死刑犯除谷寿夫外,还有另一位南京大屠杀参与者、前香港总督矶谷廉介大将,以及第23军司令官酒井隆中将、第130师团师团长近藤新八中将、第92旅团旅团长平野仪一少将、台湾步兵第2联队长田中透少将等5名将官,其他则多为杀害民众或破坏地下组织的宪兵,如常熟宪兵队队长米村春喜中佐等,还有被越南华侨指控的岘港宪兵队特高课长田岛信雄等3人。以前山东督军张宗昌胞弟“张宗援”名义在山东组织伪军的日本浪人伊达顺之助也被判处死刑,和他一样属于“其他”的死刑日本战犯共有35名。

“以德报怨”与“宽大政策”

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工作最为后人诟病的一点,是释放了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

抗战胜利之初,负责受降的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就提出“现在我国境内当有日军一百零九万人,如骤将冈村列入罪犯公开发表,对于缴械事宜恐有影响”,参谋总长陈诚也曾要求蒋介石宽恕冈村。因此,冈村虽被列入战犯名单,却始终未被拘留。直到1949年1月,南京军事法庭以“被告既无触犯战规,或其他国际公法之行为,依法应予谕知无罪,以期平允”。

冈村宁次被判决无罪后,中共方面曾严厉表示反对,要求将其重新逮捕。正在运作与中共和谈的代总统李宗仁也曾下了逮捕令,但在汤恩伯等人的掩护下,冈村已经搭乘轮船回国。其他被关押服刑的日本战犯,包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华北方面军参谋长高桥坦中将、台湾军参谋长谏山春树少将等人在内,也于1949年1月被运往日本继续关押。随后,他们因减刑、有期徒刑期满、保外就医等原因陆续被释放。1952年4月,台北当局与日本国签订了停战和约,4个月后在日本巢鸭监狱关押的剩余88名中国军事法庭判决的战犯全部被释放。

在1949年前,中共对国民党政府的战犯审判及其“以德报怨”政策持负面评价,多次发表社论批评国民党政府的审判结果是“第二次卖国”。在抗战胜利之初,中共也曾在其控制区内审判、处决了一批日本战犯。如1945年9月,晋察冀边区政府以特务罪名处决了石灰公司经理小林德、宪兵准尉井上久男等9名被捕的日本人。在中共控制的东北九省,也逮捕处决了伪满政权中的日系官吏,如三江省次长手岛明义、通化省次长菅原达郎、安东省次长渡边兰治及副市长、副县长等20余人

但随着新中国政权的建立,中共对处理日本战犯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1949年后,中共关押着两批日本战犯。一批是苏联于1950年7月移交的969名关东军官兵和伪满官吏;另一批则是国共战争期间俘虏的140名被阎锡山留用的日本残留军人及相关人员。中国政府在太原、抚顺、哈尔滨等地设置战犯管理所关押这些战犯。

在朝鲜战争停战后,中国开始处理这批日本战犯,并将其视为打通中日间关系的重要渠道。1954年11月,中国红十字会访日代表团在日本发表了战犯名单,此时还有1069人在押,另外40人因病死亡。到1956年准备对在押战犯进行审判时,又有7人死亡,其中包括策划了炸死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和协助阎锡山留用驻山西日军的河本大作。

1956年4月25日,中国向苏联送交了关于处理日本战犯问题的备忘录,说明“中国检察机关为做好审判的准备工作,对这批战争犯罪分子的罪行,进行了必要的侦讯和调查。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完毕”。但由于调查中存在“证据不全”、“主要靠自供与互相检举的材料”问题,最终确定了“多数战犯还是要释放”和对起诉审判的战犯“只判有期徒刑,不判死刑”的政策。

1956年6月9日到7月20日,沈阳、太原两地军事法庭开始对在押战犯进行审判,其中,属关东军系统的师团长铃木启久、藤田茂以下8人,属伪满系统的武部六藏以下28人,属山西残留日军的城野宏以下9人被判处11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也是近期公布45份战犯供词的来源。其他1017人免予起诉,立即释放。而这45人除第39师团师团长佐佐木真之助死于狱中外,其余到1964年已经全部释放。

其实,国共双方对待日本战犯的“以德报怨”或“宽大政策”,都是对待中日关系的务实选择,也同样收取了丰厚的回报。国民党政权退守台湾后,在冈村宁次的推动下,大批旧日军军官前往台湾培训国民党军军官,并参与了兵役制度和动员体制的建立,使国民党政权获得了对抗大陆的人力资本。在日本政坛也形成了一股“亲台派”势力,为国民党政权与日本政府的往来,特别是“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之后的双方关系出了不少力。而被大陆新政权释放的日本战犯,也组成了以藤田茂为首的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为打开冷战僵局及日后“中日关系正常化”进行了持久的努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当中日关系紧张之时,都会看到这群老人为中国奔走和游说的身影。
 
冈村宁次的说法,已经暴露了你的无知。

1945年9月底,行政院提出了包括134名军事战犯和48名政治战犯的初步名单,包括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的日本首相和陆军大臣、外务大臣、大藏大臣,以及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为首的师团长以上级别军事主官,但天皇已被排除在外。

军政各界对这份名单意见不一。军令部长徐永昌认为,“制造九一八之一班日军阀实不可恕,我应即开单提出,其余不必多罗织”,王宠惠和行政院秘书长蒋梦麟等也各有看法。经过一个多月的折冲,最终形成了20人的名单,经蒋介石亲自审定,确定其中12人作为第一批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逮捕审判的甲级战犯,此后又确定22人作为第二批甲级战犯。这其中,除近卫文自杀外,均被缉拿归案。

与此同时,确定乙级、丙级战犯名单,以进行逮捕、引渡、审判的工作也在同时进行。1947年,国民政府在1945年9月初步确定战犯名单的基础上,公布了共261人的重要战犯名单,涵盖了甲级和乙级战犯。除了军事、政治战犯外,还包括主张侵华的政治社团头目,如神武会主持人菊池武夫;鼓吹侵华的报社主笔,如《东京日日新闻》的吉冈文六、《外交时报》半泽玉城,以及日本产业株式会社社长鲇川义介、兴中公司总裁十河信二、伪华北开发公司总裁津岛寿一等经济、文化、政治领域的战犯。

丙级战犯名单的确定以民间指控为主。据司法行政部报告,截至1946年10月就收到敌人罪行案件171152件。上海地方法院从1945年11月1日开始受理检举控告,原拟12月31日截止,但因登记人络绎不绝,到次年4月30日才结束登记,共受理案件13208件。但是,民间检控的案件多数只有罪行,其他证据、信息一概缺失,难以继续追究。如司法行政部已经受理的案件107040件中,有三分之二没有犯罪人的姓名。

处决日本战犯人数:110人

在确定战犯名单的同时,逮捕和审判战犯的工作也陆续展开。1946年2月,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成立。上海、北平、沈阳、武汉、广州、徐州、济南、太原、台北这九座城市也分别成立隶属当地军事机关的军事法庭,陆续开始对日本战犯进行逮捕和审判。

虽然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在遣返投降日军的同时,严令各战区、各港口运输司令部逮捕查扣被检控的战犯,但是,战后接收的混乱和日本投降前对相关证据的销毁,使一批原本经过调查可以确定的战犯成为漏网之鱼。同时,《同盟国互相解递战事罪犯及其他战事违法人犯公约草案》又要求引渡战犯必须提出该犯之罪证,使检控材料缺失的中国战犯审判工作更加举步维艰。

对南京大屠杀战犯的逮捕和审判颇具代表性。当时的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已被列为甲级战犯,第10军司令官柳川平助、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等已经死亡,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王、第9师团师团长吉住良辅等则因退役等缘故未被逮捕。最后被引渡到庭的,仅有第6师团师团长的谷寿夫等数人。

引渡谷寿夫时,东京盟军总部曾担心其人是否能在中国受到“公平审判”。为了有效追究罪责及审判公正,南京军事法庭的检察官连日搜集材料、传讯证人、制作证词,甚至挖掘了5处坟墓,检验尸骨上百具,以确定被屠杀者的死因和身份。南京市临时参议会成立了“南京市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向各行业收集证据并进行鉴定。南京市民也踊跃提供各种人证、物证,一份后来被列为“南字第一号”的关键证据,来历最为传奇。

大屠杀后不久,南京华东照相馆的伙计罗瑾发现,一名日军少尉送来冲洗的照片充斥屠杀国人的场面,便私下多冲洗了一套收藏。后来,他迫于生计考入汪伪警卫旅交通电讯集训队,仍将放有照片的相册带在身边。一次,日本教官到集训队营房检查,罗瑾将相册藏在厕所边泥墙内,事后却不见踪影。罗瑾以为相册被发现,急忙离队逃亡。其实,相册是被如厕的同队学员吴旋捡走的。吴旋看后意识到相册的作用,便将其珍藏起来,直到抗战胜利后提交给了南京市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

1947年2月6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励志社大礼堂审判谷寿夫,到场观众两千余人,王宠惠和外交部长王世杰都到场听审,场外围观者也有数百人。法庭上宪兵森严,审判席前摆放着作为证据的被害者头骨。庭上,检察官以集体屠杀、屠杀、强奸、破坏财产、抢劫五项内容起诉谷寿夫。曾赴东京作证指控松井石根的红字会副会长许传音到场陈述所睹日军烧杀、强奸、抢劫行为及红字会收敛遗骨情形,法医潘英才说明第6师团进攻路线上发现的遗骨多为枪伤或铁器所击致死,证人金陵大学外籍教授贝德士、史迈士和被害人家属姚家隆、被害人陈二姑娘分别陈述所见所历事实经过。当京字第一号证据等血淋淋的照片、影像资料呈上时,谷寿夫也“慌乱不能自持”。虽然谷寿夫百般否认,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治军严格未有暴行”辩护,但并未为法庭所采信。

1947年3月10日,南京军事法庭审判长石美瑜以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罪证确凿,判处死刑,驳回申请复审。一个半月后,在南京雨花台刑场上演了本文开头一幕。

对南京大屠杀中犯下罪行的中、下级军官的追究,原本应当是军事审判中的重要部分,但限于证据缺失,仅将当时日本报纸刊载屠杀中国人照片的第6师团中队长田中军吉和“百人斩”竞赛的两位当事人——第16师团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大队副官野田毅等三人引渡到庭。这三人在法庭上坚决否认媒体报道的行为。田中军吉称这张照片中他穿着夏装,而南京战役发生在冬季,不能作为证据。向井敏明、野田毅辩称“百人斩”是他们吹牛和记者编造的产物,目的是回日本后容易讨到老婆,但均被检察官一一驳回。三人最终被法庭判处死刑,1948年1月28日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据统计,除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33名战犯外,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共颁布战犯名单15批,共列战犯1575名。实际拘留战犯1111名(包括已列入名单战犯82名,人民控诉经军事法庭受理之战犯1029名)、嫌疑犯2104名。经过审判,共有16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10人被判处死刑,其他为无罪、不起诉、不受理、非战犯或未结案人员。

死刑犯除谷寿夫外,还有另一位南京大屠杀参与者、前香港总督矶谷廉介大将,以及第23军司令官酒井隆中将、第130师团师团长近藤新八中将、第92旅团旅团长平野仪一少将、台湾步兵第2联队长田中透少将等5名将官,其他则多为杀害民众或破坏地下组织的宪兵,如常熟宪兵队队长米村春喜中佐等,还有被越南华侨指控的岘港宪兵队特高课长田岛信雄等3人。以前山东督军张宗昌胞弟“张宗援”名义在山东组织伪军的日本浪人伊达顺之助也被判处死刑,和他一样属于“其他”的死刑日本战犯共有35名。

“以德报怨”与“宽大政策”

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工作最为后人诟病的一点,是释放了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

抗战胜利之初,负责受降的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就提出“现在我国境内当有日军一百零九万人,如骤将冈村列入罪犯公开发表,对于缴械事宜恐有影响”,参谋总长陈诚也曾要求蒋介石宽恕冈村。因此,冈村虽被列入战犯名单,却始终未被拘留。直到1949年1月,南京军事法庭以“被告既无触犯战规,或其他国际公法之行为,依法应予谕知无罪,以期平允”。

冈村宁次被判决无罪后,中共方面曾严厉表示反对,要求将其重新逮捕。正在运作与中共和谈的代总统李宗仁也曾下了逮捕令,但在汤恩伯等人的掩护下,冈村已经搭乘轮船回国。其他被关押服刑的日本战犯,包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华北方面军参谋长高桥坦中将、台湾军参谋长谏山春树少将等人在内,也于1949年1月被运往日本继续关押。随后,他们因减刑、有期徒刑期满、保外就医等原因陆续被释放。1952年4月,台北当局与日本国签订了停战和约,4个月后在日本巢鸭监狱关押的剩余88名中国军事法庭判决的战犯全部被释放。

在1949年前,中共对国民党政府的战犯审判及其“以德报怨”政策持负面评价,多次发表社论批评国民党政府的审判结果是“第二次卖国”。在抗战胜利之初,中共也曾在其控制区内审判、处决了一批日本战犯。如1945年9月,晋察冀边区政府以特务罪名处决了石灰公司经理小林德、宪兵准尉井上久男等9名被捕的日本人。在中共控制的东北九省,也逮捕处决了伪满政权中的日系官吏,如三江省次长手岛明义、通化省次长菅原达郎、安东省次长渡边兰治及副市长、副县长等20余人

但随着新中国政权的建立,中共对处理日本战犯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1949年后,中共关押着两批日本战犯。一批是苏联于1950年7月移交的969名关东军官兵和伪满官吏;另一批则是国共战争期间俘虏的140名被阎锡山留用的日本残留军人及相关人员。中国政府在太原、抚顺、哈尔滨等地设置战犯管理所关押这些战犯。

在朝鲜战争停战后,中国开始处理这批日本战犯,并将其视为打通中日间关系的重要渠道。1954年11月,中国红十字会访日代表团在日本发表了战犯名单,此时还有1069人在押,另外40人因病死亡。到1956年准备对在押战犯进行审判时,又有7人死亡,其中包括策划了炸死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和协助阎锡山留用驻山西日军的河本大作。

1956年4月25日,中国向苏联送交了关于处理日本战犯问题的备忘录,说明“中国检察机关为做好审判的准备工作,对这批战争犯罪分子的罪行,进行了必要的侦讯和调查。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完毕”。但由于调查中存在“证据不全”、“主要靠自供与互相检举的材料”问题,最终确定了“多数战犯还是要释放”和对起诉审判的战犯“只判有期徒刑,不判死刑”的政策。

1956年6月9日到7月20日,沈阳、太原两地军事法庭开始对在押战犯进行审判,其中,属关东军系统的师团长铃木启久、藤田茂以下8人,属伪满系统的武部六藏以下28人,属山西残留日军的城野宏以下9人被判处11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也是近期公布45份战犯供词的来源。其他1017人免予起诉,立即释放。而这45人除第39师团师团长佐佐木真之助死于狱中外,其余到1964年已经全部释放。

其实,国共双方对待日本战犯的“以德报怨”或“宽大政策”,都是对待中日关系的务实选择,也同样收取了丰厚的回报。国民党政权退守台湾后,在冈村宁次的推动下,大批旧日军军官前往台湾培训国民党军军官,并参与了兵役制度和动员体制的建立,使国民党政权获得了对抗大陆的人力资本。在日本政坛也形成了一股“亲台派”势力,为国民党政权与日本政府的往来,特别是“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之后的双方关系出了不少力。而被大陆新政权释放的日本战犯,也组成了以藤田茂为首的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为打开冷战僵局及日后“中日关系正常化”进行了持久的努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当中日关系紧张之时,都会看到这群老人为中国奔走和游说的身影。
中华民国战后作为战胜国,联合国五常之一,获得了多少赔偿?
 
中华民国战后作为战胜国,联合国五常之一,获得了多少赔偿?

很多,本来很多。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日本除了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

1947年4月4日对中国进行了优先的“先期拆迁”。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15%。1948年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

但中国当时内战已经一触即发,东北已经基本落入苏俄的手里。蒋介石把日本赔偿计划已经二难。拆迁进来就是送给共产党。所以,1949年5月,中断了日本拆迁计划。之后日本非常聪明地利用中国政府的合法地位向台湾和中国两边取得好处。


自己看看一步步的变迁吧。

1972年,在田中访华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对方提出赔偿,只要数额适当,他打算赔!


亚洲各参战国以各种方式获得的日本战争赔偿如下:缅甸1.4亿美元,菲律宾5.5亿美元,印度尼西亚2.23亿美元,柬埔寨15亿日元,老挝10亿日元……越南先后要了两次战争赔偿,未统一前南越要了3,900万美元,统一后又要了85亿日元。

另外,未参战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马来西亚2,500万新元,韩国3亿美元。韩国李承晚政府自1952年初开始索要赔偿,日本政府援引国际法一直置之不理;1961年朴正熙上台后继续索要,不依不饶,1965年终于如愿以偿。

甚至一些中立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另外,外蒙古也得到了战争赔偿。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共赔偿了约5,000亿日元。然而,最大的受害国——中国却拒绝了赔偿。

1968年日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到1972年中日建交谈判时,已经具备了完全赔偿的超强能力。而日本政府已经做好了理赔的准备。

1972年5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开辟了道路,一时,日本国内要求中日友好的呼声空前高涨,于是田中内阁应运而生。上台伊始,田中角荣便将与中国复交当做外交第一要务,自然战争赔偿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时,日本已经做好了赔付的一切准备,朝野异乎寻常的一致。为此,田中角荣特意委托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充当信使,试探中共政府意图。

7月25日竹入访华,结果竹入喜出望外,田中闻讯也欣喜若狂——因为毛泽东、周恩来拒绝了日本赔偿。

对与中共高层的决策,连少数正直的日本人都感到匪夷所思。日本学者TOTSUKA指出,中共拒绝日本国家赔偿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斯大林下指令 毛周放弃巨额战争赔偿内幕

大陆门户网站腾讯网2012年在其历史栏目刊文《“战后中日关系”系列》中,披露了一些中共放弃对日战争索赔的内幕。文章称,因史料有限,大陆(中共)方面对日索赔的政策变迁尚难以做全面的评述。但其基本立场是清晰的,即自50年代以来,一直取放弃索赔的态度。

文章披露,1949年6月,刘少奇率中共中央代表团访苏。在谈到对日政策时,斯大林认为,现在美国正在争取日本,如果它达到目的,今后中国的困难将更大;中国人民对日本人的仇恨情绪不应成为中共争取日本的障碍。今后中共的任务就是要帮助日本共产党及其它进步势力打击日本的“反动分子”。随后,1949年7月1日,中共中央在纪念抗日战争爆发12周年的文章中,首次提出“中日两国人民团结起来,反对美国长期占领日本”的口号。

基于这一对日政策,对日索赔问题成了“与美国争夺日本”的重要砝码。周恩来在许多场合都讲,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牺牲,但战争的责任不应该由日本人民来承担。

中共何时明确提出放弃对日索赔的呢?据《中共党史资料.第七十四辑》刊载的《中国共产党对日政策的形成与演变(40年代后期—50年代中期)》一文介绍:

“1955年11月,周恩来接见日本前首相片山哲、日本工会总评议会主席藤田藤太郎为正副团长的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访华团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50年代就决定,从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长远利益出发,放弃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

“1957年10月,日本日中友协第一任会长松本治一郎访华时,为日本侵略中国当面向周恩来表示歉意,周恩来当时就明确地表示:‘日本人民是无罪的,中国根本没有向日本要求赔偿的意思。’从而首次正式宣布了中国政府放弃对日索赔的政策原则。”

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两国邦交正常化的同时,中方也明确宣布放弃一切政府层面的对日索赔。关于这一决策是如何出炉的,收录在《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当中的《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公明党竹人义胜委员长关于中日邦交正常化会谈的要点》中稍有提及:

“周:毛主席说放弃赔偿要求。4亿美元左右,现在不是什么大数额,但让人民负担不好。联合声明里也可以写上放弃要求赔偿权。

“竹人:万分感谢。

“周:这是当然的。我们绝不出难题。为了早日恢复邦交。还是早一点来好。”

作家金鑫在《毛拒日赔款的18个莫名其妙轰动世界》一文中提出“18个莫名其妙”,质疑“战争赔偿不是强盗的恩赐,而是中国自己的损失。按1972年价格计算,在日本侵华14年期间,中国直接损失1,200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

金鑫说,那些死于日本军刀之下的2,100万中国人,只能得到一句免费的“反省”,“如此重大国事,为什么毛泽东一人独断专行?”“一人做主,中国老百姓白让人欺负,是谁在出卖国人的利益?卖国兴党天理不容啊!
 
很多,本来很多。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日本除了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

1947年4月4日对中国进行了优先的“先期拆迁”。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15%。1948年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

但中国当时内战已经一触即发,东北已经基本落入苏俄的手里。蒋介石把日本赔偿计划已经二难。拆迁进来就是送给共产党。所以,1949年5月,中断了日本拆迁计划。之后日本非常聪明地利用中国政府的合法地位向台湾和中国两边取得好处。


自己看看一步步的变迁吧。

1972年,在田中访华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对方提出赔偿,只要数额适当,他打算赔!


亚洲各参战国以各种方式获得的日本战争赔偿如下:缅甸1.4亿美元,菲律宾5.5亿美元,印度尼西亚2.23亿美元,柬埔寨15亿日元,老挝10亿日元……越南先后要了两次战争赔偿,未统一前南越要了3,900万美元,统一后又要了85亿日元。

另外,未参战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马来西亚2,500万新元,韩国3亿美元。韩国李承晚政府自1952年初开始索要赔偿,日本政府援引国际法一直置之不理;1961年朴正熙上台后继续索要,不依不饶,1965年终于如愿以偿。

甚至一些中立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另外,外蒙古也得到了战争赔偿。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共赔偿了约5,000亿日元。然而,最大的受害国——中国却拒绝了赔偿。

1968年日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到1972年中日建交谈判时,已经具备了完全赔偿的超强能力。而日本政府已经做好了理赔的准备。

1972年5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开辟了道路,一时,日本国内要求中日友好的呼声空前高涨,于是田中内阁应运而生。上台伊始,田中角荣便将与中国复交当做外交第一要务,自然战争赔偿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时,日本已经做好了赔付的一切准备,朝野异乎寻常的一致。为此,田中角荣特意委托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充当信使,试探中共政府意图。

7月25日竹入访华,结果竹入喜出望外,田中闻讯也欣喜若狂——因为毛泽东、周恩来拒绝了日本赔偿。

对与中共高层的决策,连少数正直的日本人都感到匪夷所思。日本学者TOTSUKA指出,中共拒绝日本国家赔偿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斯大林下指令 毛周放弃巨额战争赔偿内幕

大陆门户网站腾讯网2012年在其历史栏目刊文《“战后中日关系”系列》中,披露了一些中共放弃对日战争索赔的内幕。文章称,因史料有限,大陆(中共)方面对日索赔的政策变迁尚难以做全面的评述。但其基本立场是清晰的,即自50年代以来,一直取放弃索赔的态度。

文章披露,1949年6月,刘少奇率中共中央代表团访苏。在谈到对日政策时,斯大林认为,现在美国正在争取日本,如果它达到目的,今后中国的困难将更大;中国人民对日本人的仇恨情绪不应成为中共争取日本的障碍。今后中共的任务就是要帮助日本共产党及其它进步势力打击日本的“反动分子”。随后,1949年7月1日,中共中央在纪念抗日战争爆发12周年的文章中,首次提出“中日两国人民团结起来,反对美国长期占领日本”的口号。

基于这一对日政策,对日索赔问题成了“与美国争夺日本”的重要砝码。周恩来在许多场合都讲,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牺牲,但战争的责任不应该由日本人民来承担。

中共何时明确提出放弃对日索赔的呢?据《中共党史资料.第七十四辑》刊载的《中国共产党对日政策的形成与演变(40年代后期—50年代中期)》一文介绍:

“1955年11月,周恩来接见日本前首相片山哲、日本工会总评议会主席藤田藤太郎为正副团长的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访华团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50年代就决定,从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长远利益出发,放弃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

“1957年10月,日本日中友协第一任会长松本治一郎访华时,为日本侵略中国当面向周恩来表示歉意,周恩来当时就明确地表示:‘日本人民是无罪的,中国根本没有向日本要求赔偿的意思。’从而首次正式宣布了中国政府放弃对日索赔的政策原则。”

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两国邦交正常化的同时,中方也明确宣布放弃一切政府层面的对日索赔。关于这一决策是如何出炉的,收录在《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当中的《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公明党竹人义胜委员长关于中日邦交正常化会谈的要点》中稍有提及:

“周:毛主席说放弃赔偿要求。4亿美元左右,现在不是什么大数额,但让人民负担不好。联合声明里也可以写上放弃要求赔偿权。

“竹人:万分感谢。

“周:这是当然的。我们绝不出难题。为了早日恢复邦交。还是早一点来好。”

作家金鑫在《毛拒日赔款的18个莫名其妙轰动世界》一文中提出“18个莫名其妙”,质疑“战争赔偿不是强盗的恩赐,而是中国自己的损失。按1972年价格计算,在日本侵华14年期间,中国直接损失1,200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

金鑫说,那些死于日本军刀之下的2,100万中国人,只能得到一句免费的“反省”,“如此重大国事,为什么毛泽东一人独断专行?”“一人做主,中国老百姓白让人欺负,是谁在出卖国人的利益?卖国兴党天理不容啊!
原来最大赔偿也就是拆一个旧发电机和一个旧起重机!
那倒真是不要也罢!
蒋介石怎么不要点现钞呢?
你不觉得蒋介石莫名其妙么?
 
呵呵,真得连反讽都看不懂?23颗核弹对着又怎么?中国多少颗对着华盛顿呢?

再说了,中国连朝鲜在家门口核爆,引发中国延边地震都不在意,一旦失事辐射东三省都不怕;会突然在意只是瞄准的核弹?
中国核弹对准华盛顿?!证据?!没有证据你就是造谣!
你无视对准北京的核弹,反而造谣中国对准华盛顿?!你到底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

核试算啥?!印度核试还少吗?!日本福岛核泄漏污染全世界也没见你跳脚!
 
最后编辑: 2017-03-15
原来最大赔偿也就是拆一个旧发电机和一个旧起重机!
那倒真是不要也罢!
蒋介石怎么不要点现钞呢?
你不觉得蒋介石莫名其妙么?

如果美国战败赔你,你是要战败国一堆当时毫无信用的废纸还是要萨德成套生产技术和设备呢?
 
中国核弹对准华盛顿?!证据?!没有证据你就是造谣!
你无视对准北京的核弹,反而造谣中国对准华盛顿?!你到底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

核试算啥?!印度核试还少吗?!日本福岛核泄漏污染全世界也没见你跳脚!

这样就足够解释国内支持朝鲜的SB无处不在了。

印度的核试对中国有直接的威胁么?一旦印度出现核泄漏,喜马拉雅和青藏高原的准无人区面积和高度,核泄漏能造成巨大危害么?印度虽然不济,巨大的GDP至少还是能保障实验的安全性。朝鲜的核试验就在一马平川的人口稠密的东三省边上,人们又食不果腹,饭都吃不起还有钱去搞冗余的安全保证? 你平时都是用小脑思考的?
 
那指责毛泽东优待日本战犯,放弃战争赔款是不是无知呢?
战争在1945年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有正常邦交在七十年代,之间有二三十年时间,中华民国获得了多少赔款,惩治了几个战犯?


而编造事实, 伪造数据, 还振振有词的在论坛上和人辩, 有什么好辩的?
 
如果美国战败赔你,你是要战败国一堆当时毫无信用的废纸还是要萨德成套生产技术和设备呢?
甚至一些中立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另外,外蒙古也得到了战争赔偿。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共赔偿了约5,000亿日元。然而,最大的受害国——中国却拒绝了赔偿。
以上是从你引用的文章中拷贝的,按你的意思理解,这些国家也就是得到一堆废纸?
 
甚至一些中立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另外,外蒙古也得到了战争赔偿。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共赔偿了约5,000亿日元。然而,最大的受害国——中国却拒绝了赔偿。
以上是从你引用的文章中拷贝的,按你的意思理解,这些国家也就是得到一堆废纸?

智商啊智商...

看我下面的答案前,先仔细想想... 如果你想到的和我告诉你的差距太大,就先别学人上论坛,先学习一下逻辑和思考的能力。
 
这样就足够解释国内支持朝鲜的SB无处不在了。

印度的核试对中国有直接的威胁么?一旦印度出现核泄漏,喜马拉雅和青藏高原的准无人区面积和高度,核泄漏能造成巨大危害么?印度虽然不济,巨大的GDP至少还是能保障实验的安全性。朝鲜的核试验就在一马平川的人口稠密的东三省边上,人们又食不果腹,饭都吃不起还有钱去搞冗余的安全保证? 你平时都是用小脑思考的?
你应当知道北京就在东三省边上吧,北京是脑袋被门挤了会支持朝鲜有核?就算最五毛的人都不会支持朝鲜核实验吧。所谓支持朝鲜,是差不多让它当中国在朝鲜半岛上的狗,没人真心想让朝鲜发展起来吧。至于核试验,问题根本不在于试验安全,而是目前拥有核武的国家根本不希望有更多的国家拥有核武而已,印度就算安全又怎么样,不想让它有核武总能找到借口。
 
甚至一些中立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另外,外蒙古也得到了战争赔偿。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共赔偿了约5,000亿日元。然而,最大的受害国——中国却拒绝了赔偿。
以上是从你引用的文章中拷贝的,按你的意思理解,这些国家也就是得到一堆废纸?

答案:

1945年日本战败,日元就像是一堆废纸,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日元会有任何可以信赖的优势地位,甚至日本经济的能不能恢复都是一个模棱两可的。

这个时候,技术、设备和物资相对于一堆国家信用债券不知道要值钱多少倍。就像海湾战争刚刚结束,伊拉克要赔给你成吨的伊拉克第纳尔和100口油井,你选啥?当然,10年过后,伊拉克的经济重新恢复,GDP甚至出现9%的涨幅,这时候的国家信用才再一次被确立起来。

其次,布雷顿森林体系在战后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美元的结算方式远没有和日元挂钩。那时候没有人以美元给你计价赔偿。

当日本在1953年进入经济腾飞阶段,到1968年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这段时间土共已经窃取了中国政权。蒋介石就是想索偿也被日本以主体不明而推脱。对蒋说,现在的中国不是你那时候的中国;对毛说,我们伤害的也不是你的新中国。直到1972年,你家SB的主子正式以联合声明的形式,代表人民“合法”放弃政府赔偿。

想对了吗?

为了不让你太小的脑瓜爆掉,简化版

1 蒋在45年后短短的废墟上寻找赔偿,技术、物资、设备是最聪明的固定资产,远远大过当时的废纸日元。

2 当日元国家信用重建时,日本人“认为”蒋已经不能代表中国政府了,同时日本也“认为”腊肉也不能代表当时的中国

3 你家主子“代表”人民以外交行文,正式放弃政府索偿,来换取“承认”土匪政权。换我是日本,我也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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