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菲律宾人,她的工作是照顾住在她家的2个不能自理的用轮椅的成人残疾人,一个人残疾人政府付她4000刀左右(根据个人情况费用有变)。我问她这两个人没有家人么?她说有每周也会来看她们。她们是成年人,18岁到了,父母已经没有照顾的义务,她们不能自理,政府/纳税人就要出钱养她们到老。 4000刀是一年还是一个月